大革命之前的凡尔赛,永远都不缺少舞会。
虽然“独立战争”让法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但他们还是赢了。
按照外交礼节,在《巴黎和约》签订后代表们都要参加舞会,那或许是路易十六和玛丽安托瓦内特一生中最“高光”的时刻了。
美法两国之间原本的敌意因为这场战争消融,至于战败的英国人则在等着看笑话,牵强的笑容也看似真诚了几分。
总而言之,战争结束了,和平总是值得让人举杯欢庆的,大人物们忙着“表演”的时候小人物们则像布景版般在舞池中翩翩起舞,这其中便有参加了“独立战争”的亚历山大·博阿尔内子爵。
那时他未来的妻子,一双儿女的母亲罗斯还是个喜欢吃糖的小姑娘,完全没有巴黎贵妇的成熟美艳、风情万种,而这也正是子爵喜欢的类型。
就连这种正式的社交舞会上他也带着一个“交际明星”出席,至于那个时候的拿破仑·波拿巴,他还是10岁的孩子,只能在科西嘉岛的岸边看着海浪冲刷礁石。
他们谁都无法想象自己的人生以后会有什么样的交集。
刚嫁到法国来的罗斯让博阿尔内子爵过了一段时间稳定的家庭生活,一开始丈夫也很珍惜这种状态,和她一起用心经营家庭关系,但这段时间并不长久,很快他就被外面灯红酒绿的生活吸引,重新带着那些情人在凡尔赛的舞会上出现了。
最初罗斯与寻常女人一样控诉过丈夫的轻浮生活,但她没有想到子爵居然会对她暴力相向。
那一巴掌可能是把她给打醒了,让她明白改变一个人没那么简单,于是她努力改变自己,去适应巴黎的新生活。在此期间欧仁和奥尔康斯相继出生,这给她带来一些幸福感,不过奥尔康斯的早产让亚历山大有了借口,指责女儿不是他自己的,妻子不是和他在一起时怀孕的。
那个时候欧仁还很小,却听得懂仆人们背地里议论些什么,而实际情况可能和他所到的不尽相同,拿破仑基金会后来调查过,那些流言蜚语正是子爵怂恿她的朋友和仆人们传播的,他的目的是分居,就像其他上流社会的夫妻那么各过各的。
尽管十分挣扎,约瑟芬还是同意了分居,在蓬特蒙特修道院里开始了新的生活。
这个修道院是贵妇们遇到困境时的静修之地,算是巴黎最昂贵的寄宿学校。罗斯在这里遇到了塔里安夫人,和其他几位同病相怜的女士,在她们的帮助下罗斯化茧成蝶,从一个朴实的乡下女人,变成了一位优雅时尚、老于世故的巴黎贵妇。
这正是疏离她的丈夫期盼的样子,克里奥尔人的风情赋予了她一种异国风情,使得男人无法抗拒。
但是这样一来,她的丈夫在这位重生的玫瑰面前就不值一提了,她的身边围绕着很多“护花使者”,子爵因为这层关系起先确实在职场上得了不少好处,不过他很快就发现,以前他子虚乌有,凭空捏造出来的“情夫”好像真的出现了,他又一次对罗斯动了手,这一次约瑟芬有了跑的地方,她又回到了修道院,只是她跑的时候忘了把孩子带上,在丈夫的要挟下她又回去了。
这世上是有很多女子,需要依靠异性的恭维来感觉自己的魅力和存在的价值,可罗斯一开始不是这样的。
田园牧歌式的爱情是给小贵族们看的,他们愿意去相信世上真的有不畏权势和金钱诱惑,善良纯真的牧羊女和牧羊人,好吧,为什么牧羊女不能嫁给农夫呢?
农夫是被这些高卢人鄙视的,而且这种贵族门第通婚的观念根深蒂固,牧羊女就该嫁给和她平级的牧羊人,可他们恰巧弄反了,农夫比牧羊人可富有多了,他们有土地和农场,牧羊人要是遇到了羊瘟,所有羊都要死,可不就没农夫有保障么?
这些生活在城市里的贵族觉得羊比谷物值钱,牧羊人比农夫富有,也对,他们把祖先留下的封地给卖了的时候一点都不心疼,也不担心自己的下一代怎么办,他们需要钱维持自己“目前”贵族式的奢华生活。
冈特家的流亡者们在法国学了这一身习气,回了英国继续这么过,几代人就把西班牙公主留下的嫁妆给挥霍一空,到了伏地魔这一代就什么都没剩下了,就剩下一个斯莱特林的挂坠盒。
是贵族决定打的独立战争,也该由贵族承担税收,而不是均摊到了农民和资产阶级的身上,并且贵族还以不交税为荣,因为这是他们的特权。
西耶斯的成名作便是《论特权》:特权让一个属于大家的东西变得独一无二,这等于为了一个人而损害了大家的利益。
昔日属于王公贵族的皇家花园开放给了民众,变成了公共场合,在公共场合随意丢垃圾的、吸烟的,是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了大家的利益呢?
使用特权者不仅限于贵族,平民也可以滥用,巴黎的出租车数量并不足够这样大城市的出行需求,不过出租车司机们还是会群起抗议,堵塞巴黎市中心和机场路。
这其实和威尼斯的贡多拉船夫差不多,只有船夫的儿子能接父亲的活,外来者不许从事这一行。
法国传统的街头示威和罢工有个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只要时任政府挺直了腰杆坚持到底,抗议者往往会在抱怨一阵后就回到老路上,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理论如此,仅仅是理论,示威和罢工随时可能转变成暴动,这是不可控并且难以阻挡的。遇到这种情况唯一的办法就是跑,1968年的时候戴高乐都跑了,不过他比路易十六有水平,跑往德国的中途没有被逮住,否则他结束的就不只是政治生涯了。
法国人天性勇猛,充满激情,但只要扛住他们第一轮海啸一样的进攻他们便变得松懈下来,热情不在。
盎格鲁撒克逊人则阴招不断,反正必须有一个倒下,而且他们坚信绝不是他们。
英法战争打了百年,拿破仑战争又基本上和英国脱不了干系,只是随着英格兰这头利维坦倒下,盎撒联盟的中心转移到了北美,那里比英格兰有更广阔的战略纵深,而且还有更广阔的“护城河”——大西洋。
绝大多数人都会以为拿破仑将路易斯安那卖了是无奈的妥协,那块地迟早要和北美十三州一样独立建国的。
盎格鲁撒克逊人喜欢自治,天主教国家的民众则喜欢依靠政府,而且那块土地上的“自由人”百倍于殖民地十三州,贪食蛇纵使有吞象的心,也要小心会不会被大象一脚给踩死。
独立战争期间的临时联邦政府大陆会议在收购了路易斯安那后就变混合政体了,大陆法和普通法融合在一块儿……
赦令不同于法律,比如路易十四和拿破仑都下令不许国民买英国货,百姓偷买了要被抓,却不是因为他违法了,销毁那些东西也不算侵权。
苦主说,不对,那些英国商品是我花钱买的,怎么能算没有侵权呢?
放在大革命之后,大家都不买,你一个人买,你是在搞特权?你这是要把自己置身于人民的谴责声之中?
放在大革命之前,国王的命令你都不听,你有几个脑袋够砍?大革命之前的巴黎最高法院什么事都纳入他们的管辖,他们的权力影响到了国王的财政改革,那些大法官们这才被路易十五给流放的,后来路易十六登基,将这些大法官给招了回来,砍了罪魁祸首的脑袋,以为这下他被人爱戴了。
路易斯安那买回来之后美利坚十三州首先就要和路易斯安那就“侵权”问题扯皮,从1803年买卖达成,一直到1812年《路易斯安那宪法》颁布,花了9年时间,是大陆会议和制宪会议制定宪法所用时间的好几倍,最后出来了一个“二元”的宪法。
另一个二元宪法的国家是魏玛共和国,它建立了一个议会民主制和联邦制的共和国,如果法兰西也实现二元宪法的话,君主制和共和制并存也不是不可能。
理论上可行,群众情绪上能不能接受是另一回事,首先,当局要让民众明白什么是二元宪法,等他们明白了,还要面对民众以后会不会有三元、四元宪法的提问。
路易斯安那州将自己的建州时间定在1812年,后来又根据这部二元宪法颁布了一部民法,又是13年后了。
人类按照托勒密的地心说记录观测数据,却发现不准,每隔几年就要修正轨道,以至于行星的轨道密密麻麻,才有人怀疑它是不是正确的。
改成日心说后果然方便了不少,同样法典编出来了不实用,那法律也可以休眠的,最终路易斯安那州还是民事案用的大陆法,刑事案用的普通法。
也因为路易斯安那的特殊性,法律体系里有了不方便法院原则,主要用于“国际”民事诉讼案里,美联邦执法跨州如跨国,逃到别的州等于跑到别的国家。
执法难度那么大,破什么案呢?
警察的绩效、晋升破案率占比很高,幸好有轻罪制度,这是可以提高破案率的。
如果你是个有钱人,那么警察的指控在经过律师处理后不会计入你的档案,你只需要支付一笔数目很小的罚金就可以走了。
而如果是非富裕阶层,不支付罚金或者不按时出庭意味着你要收到一张逮捕令,以后你就休想找到工作了。
至于本身就没有劳动能力的人,比如辛迪·罗德里格斯,她在50岁时因为入店行窃被捕,她是个残疾人,之前做过两次背部矫正手术,因此她一直受到病痛折磨,她希望医生能给她开奥斯康定。
医生的处方却是给她了,她是在沃尔玛的药店取的药,但是她也知道那药现在黑市上有多贵,于是就偷了一瓶,结果很快就被发现了。
她很快就被判罚金和诉讼费578美元,由于她没法拿出那么多钱,她被缓刑一年执行,由法院聘请的一家私人缓刑公司负责监管执行。
这是联邦政府减少财力投入的办法,而且可以省去不少警力,私人缓刑公司只需要监管辛迪只按时付罚金就行了,她那样有残疾,靠救助金过日子的人能跑哪儿去呢?
虽然辛迪的案子不涉及违禁物,但缓刑监管公司还是要求她做检查,一次费用20美元。
那整整一年,辛迪为了避免坐牢,不得不将自己所有的财力——残疾人补助金都给了监管公司,她不得不停掉了汽车贷款,结果车被拖走了,她只好步行,疼痛的折磨让她摔倒三次,不仅摔断了胳膊,还磕掉了牙齿,然而她已经没钱补牙了。
在此期间辛迪给了监管公司500美元,但监管公司只给了法院66美元,同时监管公司告诉辛迪,如果剩下512美金不缴清,她还是会被收监入狱。
此时辛迪实在是拿不出那么多钱了,于是监管公司以违反缓刑规定向她发出了逮捕令,并要求法院将她的缓刑考验再延长一年。
美国的轻罪制度是系统性得惩罚穷人,辛迪自己想偷拿药片是有过错的,但是一次过错都不能容忍,将司法当成了公司经营的当局没有一点错么?
像辛迪这样的人不能给那个怪兽提供贡献,反而成了它的成本,她本不该被生下来。
而类似沃尔玛这样的大型公司则从中看到了商机,聘请了一家监管公司,为涉嫌在商店内盗窃的顾客们量身定做了一套私营轻罪系统,向他们收取巨额罚金和费用,以换取这些企业不向警方报案。
辛迪在药店柜台上看到的那瓶止痛药是药剂师故意放在那儿“钓鱼”用的,一包薯片才多少钱。
众多企业从中分到了一杯羹,每年有数亿美金的收入,而那些人的下场如何,那些在办公室里吹空调的白领不会管的。
美国法律里不允许人在车里睡觉,有些人只能在人行道上睡觉,后来下起了雨,她跑到教堂里睡,就这样还是有人收到了400美元罚单,因为她犯了非法入侵。
总之在美利坚合众国你不能成为弱者,成为弱者你就会被很多人往死里踩,一直到你活不下去为止。
同时你不可以犯错,一次都不可以,有个圣路易斯的单亲妈妈,19岁时收到了一张无照驾驶的罚单,29岁还没有还清,当时她还在上大学。
公司不会聘用身负逮捕令的人,同时房东也不愿意租房给她住,因为逮捕令上没写她为什么被通缉,它只写了她是逃犯。
十年来她只能干低端工作,缴纳罚金、生活费、学费,不过在她还有12个学分完成大学学业的时候她被捕了,因为她没有缴清违章罚款,而事实上她每月都按时交了,但监管公司没有提供收据,这个单亲妈妈遇上了和辛迪一样的情况。
谁会相信呢,电影里那么富有强大的美利坚合众国有一半人在紧急情况下拿不出400美元。
轻罪制度可以理解为一种变相的征税方式,这也是盎格鲁撒克逊人比高卢人聪明的地方,他们没有向所有平民宣布“我们要加税啦”,而是各个击破,让警察以创收的方式,向单个人找茬勒索,反正不给罚金就发逮捕令,一个清白的人的“美国梦”就此结束。
根据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警察有可根据其掌握的案件线索来界定和扣押范围的权力,如果警察没有证据证明一个人犯罪,就无权阻止他离开,如果警方产生了“合理怀疑”,则可以施以“调查拘留”,这种扣押方式被称为“特里拦截”。
在街上发生的拦截通常还伴随着全身搜查武器,也就是搜身,比如一个游客,拿着地图问荷枪实弹的警察先生,警察的回答可能是大声吆喝着说“面朝墙站着,双手举过头顶”。
游客最好期望那天没有感冒,身上带着药片。
国王赦令可以朝令夕改,大陆法的法条却不会改,普通法那么多案例,丹宁审20世纪的案子,用19世纪的法律条款。
侵权在拉丁文里是tortus,原意是指扭曲。
北美13州建国时的殖民地代议制后来被议会总统制给取代了,是顺应时代的发展,还是拿破仑卖路易斯安那时就想到这一点呢?
反正购买路易斯安那的美国人不像购买阿拉斯加时那么兴高采烈,用一个种植园主的话来说“购买路易斯安那是有史以来发生在我们身上最大的诅咒。”
对种植园主而言,他说的对。
要是这时候有人跳出来说美国还是代议制该多好,这样大家又可以聊“无代表,不纳税”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