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把饺子放在桌面上,见他们不需要自己服务了,便坐在门口那里,拿出手机,继续玩游戏。
阿娇靠在夕凌风的肩膀上,脸色还是发白的,对刚才遇到的事情心有余悸。
夕凌风伸手揽住她的肩膀,轻轻顺着,安抚她:“没事了,我们还是想一下,该怎么进夜总会找任老爷。”夕雾被抓了这么久,也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他很担心她。
阿娇回头看了一眼正在玩游戏,没有理他们的老板,压低声音说:“凌风,我们想进去也不是没办法的,我们可以假装是客人,进去夜总会里面消费,然后找机会接近任老爷。”
夕凌风皱了皱眉头,轻声说:“但是我们连任老爷是谁都不知道,进去里面了,也不一定能找到他?”像他这样的大老板,他也不一定会出现在现场。
阿娇说:“如果我们连夜总会的门都进不去,那一定见不到任老爷,我们进去了,还有一线机会。”
“你说得没错,我们进去了再想办法,不过,夜总会的接待员和保安认识我们了,我们想假装消费者进去,恐怕也不容易。”刚才没想到万全之策,真的太失策了。
阿娇伸手把他的脸转过来,看着他说:“他们一整天接待的客人不计其数,现在是晚上,趁着夜色朦胧,也许我们可以浑水摸鱼进去。”总比再去走什么暗巷子好,想起里面还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危险,她的心就提了起来。
夕凌风说:“你说得有道理,你休息够了,我们就再去试试吧。”
“我休息好了,走吧,时间不等人的。”阿娇知道他惦记着夕雾,她也不想浪费太多时间在这里。
夕凌风站起来,看向老板说:“老板,结账。”
老板玩着手机,头也没抬,随口说:“一百块,自己扫桌面上的二维码付款。”
“一百块?”夕凌风盯着桌面上那一盘韭菜饺子,以为自己听错了,这饺子就普通饺子,也不是特别大,数了一下才十个,靠,这就收一百块,明摆着把他当韭菜割了。
阿娇见他一脸不服气的样子,赶紧扯了扯他的衣服,压低声音说:“凌风,一百就一百吧,赶紧付钱走人。”黑市不是白喊的,这一盘饺子收一百元,可能还算少了。
听到她这么说,夕凌风虽然觉得不值,也不好再说什么了,赶紧扫码付了钱,拉着她的手离开。
阿娇说:“为了避免接待员和保镖还认得我们,我想我们应该去服装店换一套衣服,稍微化一下妆,现在大晚上的,他们不仔细看,认不出来我们……”
“你说得有道理,我们先去买衣服吧。”现在最重要的是要混进夜总会里,这点小钱还是有必要花的。
夕凌风和阿娇谈好了,离开饺子店,刚想去找服装店,就看到街上一群人,手上拿着具有攻击性的铁棍,而在前面带队的人看起来有点眼熟。
夕凌风蓦地脸色一变,抓紧了阿娇的手腕,一脸着急地说:“阿娇,快跑,有危险。”
夕凌风总算是认出来了,这带头人就是在巷子里扑出来抱住阿娇的酒鬼,原来他不是说假话,他挨了一顿打之后,真的去找人来报仇了。
阿娇也认出来那酒鬼了,看到这么多人带着铁棍来了,吓得花容失色,赶紧跟随着夕凌风的脚步,跑。
那酒鬼带着一群人,正在大街上寻找着他们,看到他们逃跑的背影,一眼就认出他们来了,立即扬起手上的铁棍,大声说:“各位兄弟,就是前面那两个混账东西打我,快追,别让他们跑了。”
其他人一听目标已经找到,立即抖擞精神,提着铁棍就追了上去,一部分人跑进了巷子里抄小路去包抄。
阿娇虽然来过这里,但也只是在街上瞎逛了一下就离开了,对这里也不是特别熟悉,只能跟着夕凌风跑。
夕凌风是第一次来,拉着阿娇慌不择路,跑得几乎要断气了,但也不敢停下脚步,直到前面一群人从小路包抄了过来,把他们拦住了。
“凌风。”阿娇已经累得跑不动了,后有追兵,前有拦路虎,心顿时沉落到了谷底,脸上露出了惊恐的神情。
那酒鬼叫这么多人来,很显然不是普通人,看来他们今晚是不容易脱身了。
夕凌风眼看着他们是跑不掉了,他伸手抹去额头上的冷汗,把阿娇推到自己的身后,一脸警惕地看着已经包抄过来的一群人,用力握住拳头,脑海里迅速盘算着脱身之计。
挨了夕凌风一顿打的男子,握着铁棍从人群中走出来,指着他,鼻青脸肿的脸上露出了愤怒的神情,大声吼着:“你这臭小子,很大的胆子,连我大胆哥都敢打,你说,你想留下一只手还是留下一条腿,不想留,那就死路一条。”
阿娇顿时倒抽一口冷气,扯着夕凌风的衣服,吓得浑身都颤抖了,谁能想到啊,一个酒鬼,竟然有这么大的势力,他们被这么多人围堵,手上还持有攻击性的铁棍,他们想全身而退,恐怕难以登天。
夕凌风看着他们气势汹汹的一群人,低头看着自己的手……
“不,凌风,你不能砍断自己的手,这件事情因我而起,就算要砍也是砍我的手。”看着夕凌风低头盯着自己的手,阿娇着急了,从他身后走出来,看向大胆哥,激动地说,“大胆哥,是我有眼不识泰山,得罪了你,你砍我的手吧。”
阿娇一边说着,一边伸出了手,一脸视死如归。
“阿娇,我不会让他们砍你的手。”夕凌风赶紧把她拉回来,看向大胆哥,大声说,“大胆哥,一人做事一人当,打你的人是我,只要你放我们离开,我愿意留下我这只手。”
夕凌风已经别无选择了,他们跑不了,也打不过他们,如果硬拼,他们肯定死无葬身之地,留下一只手,已经是最低的伤亡。
“凌风,不要,我不要你为了我断臂,要断也是我断。”阿娇赶紧抱住了他伸出去的手臂,一脸的着急和激动,他还年轻,他在公司里上班,将来一定大有前途,不像她,只能在大排档里当个服务员,她没有前途的,她断手,怎么也比他断手好。
“阿娇,你别劝我了,你快到一边去。”他是男子汉大丈夫,让自己的女人断臂保全自己,打死他,他也做不出这种事啊。
夕凌风很着急,怕大胆哥会迁怒她,赶紧伸手把她推开。
没想到阿娇一个站不稳,竟然被他推倒在地上,头上戴着的帽子掉了,顿时一头秀发从夹子里散落出来,她有些惊慌地抬起头。
在昏黄的路灯之下,她这一抬头,顿时惊艳了在场的所有男人。
“原来你是女的。”大胆哥看向阿娇,眼睛一亮,她脸上的肌肤虽然有些黝黑,但能清楚看到她精致漂亮的五官,那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更是像会勾人似的,看得他忍不住咽了一口唾液,脚上前了一步。
阿娇的魅力是无需质疑的,即使她故意化了妆,让自己皮肤变得黝黑,但那出众的外在条件,并不是那一抹粉能掩盖得住的。
夕凌风心里很是悔恨,他刚才怎么就推这么大力,把她的身份暴露了,他赶紧弯腰把阿娇从地上扶起来,着急地问:“阿娇,你怎么样?”
阿娇摇了摇头,小脸上布满了彷徨无助的神情,她躲在夕凌风的怀里,看到周围投来不怀好意的目光,感觉自己像是一只被群狼环伺的羊,既感到恐惧,又害怕。
大胆哥嘿嘿地笑着说:“小子,大胆哥不想要你的手了,你把这女人留下来,我就让你离开黑市。”
看到他们眼中对阿娇露出的贪婪,夕凌风用力握紧了拳头,咬牙,一脸气愤填膺地大声说:“让我留下阿娇给你们糟蹋,我情愿死。”
“臭小子,敬酒不吃吃罚酒是吧,等我打死你,你的女人还不是会变成我的女人吗,你就别垂死挣扎了,我保证,我会好好对你的女人,哈哈……”
大胆哥盯着阿娇,一双眼睛色眯眯的,难怪他抱着她的时候,闻到她身上的气味这么香,原来她竟然是个假小子,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他的艳福来了。
阿娇惊恐得直摇头:“不要……”让她沦为这种人渣的玩儿,她情愿死。
夕凌风低头看向惊恐的阿娇,心里很愧疚:“阿娇,对不起,是我连累了你。”如果不是为了救他姐,他们就不会来这种鬼地方。
阿娇红着眼眶,摇着头说:“凌风,你不用跟我说对不起,你没有错,错就错在老天爷,为什么会纵容这些人在这里目无王法地作恶。”
大胆哥不耐烦了,大声问:“喂,小子,你决定好了没有,别说我不给你机会,你现在马上滚,我绝不追究。”
夕凌风紧紧握住阿娇的手,一脸坚定地大声说:“让我走可以,阿娇必须跟我一起走,我绝对不会丢下她,就算你们打死我,我也不会丢下她。”
大胆哥见他不肯把阿娇让出来,顿时怒了,扬起了手上的铁棍,愤怒地大声下着命令:“臭小子,没本事却在这里假装有情有义是吧,兄弟们,把这臭小子给我往死打,打死他就有奖励。”
大家一听打死夕凌风有奖励,瞬间民情沸腾,纷纷提着铁棍,向着夕凌风冲过去。
夕凌风赶紧把阿娇推开,让她躲在街边一个小摊档后面,然后一脚往最先冲过来的一名男子身上踹去,奋力抢过他手上的铁棍,跟后来居上的敌人对打。
但双拳难敌四手,不到一会儿,夕凌风身上已经挨了好几棍,痛得他差点就倒在地上了。
“凌风……”眼看着夕凌风身上挂彩越来越多,已经明显不敌,阿娇心痛如刀割,泪水差点就忍不住飙出来了。
看到他头上挨了一棍,整个人都仿佛魂散了一样,她再也忍不住,捡起地上一根铁棍,向着攻击夕凌风的敌人疯狂地挥去,然后冲到他的身边抱着他,悲愤绝望地大叫,“不要打他了……不要打了……”
一看阿娇抱住了夕凌风,大胆哥立即大声说:“别伤着我的小美人了,把她拉开了再打。”他冲上去,伸手抓住了阿娇的手臂,想把她拉开。
阿娇用尽了全身的力气紧紧抱着夕凌风不放:“我要跟凌风在一起,你们谁也别想分开我们,我不会让你们得逞的。”
“老子看上你,是你的福气,你再不放手,我就把你的手打断。”大胆哥扯了好一会 ,没能把她扯开,顿时怒了,耐性已经渐渐失去,紧握着铁棍,就要砸过去,要把阿娇的手臂砸断。
阿娇并没有理会他,紧紧抱着夕凌风,闭上眼睛等死。
然而,凌厉的铁棍并没有落下来,而是传来了大胆哥愤怒的叫声:“你是什么人,你好大的胆子,竟敢连我大胆哥的事情都敢管,你是不是想死了?”
跟着耳边响起了一把有些熟悉的男子声音:“我管你是大胆还是小胆,他们是我的亲戚朋友,他们的事情,我管定了。”
阿娇立即睁大眼睛,只见高飞扬徒手握住了大胆哥本来要挥下来的铁棍,她脸上顿时露出了惊喜的神情,忍不住脱口而出:“姐夫。”
夕凌风甩了一下挨了一棍后有些昏昏沉沉的脑袋,看到高飞扬和沈英杰来了,心头顿时一松,双脚一软,要不是阿娇抱着他,他恐怕就得摔倒了,他嘴角往上扬了一下:“你们来得可真是时候。”
他差点就要被他们打死了。
沈英杰上前帮忙扶着他,看到他那一副惨兮兮的样子,担忧地问:“凌风,你怎么样了?”
夕凌风喘着气,勉强打起精神,笑着说:“死不了。”有他们两个在,他的心定了不少。
阿娇看着他,眼眶红红的,泪水差点就忍不住飚出来了,哽咽地说:“伤成这样,你还笑得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