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骞接着往下说。
“刘华和金五说他住的房子小,影响罗大娘休息的时候,她就说过想找一份工作。
金五说,这事还是以后再说吧。金五的本意就是以后再说,不是不管了。
不说现在找一份工作有多难,金五也考虑到了她日后改嫁的问题。
金五已经冷静的多了,刘华找了工作之后还会回去吗?孩子又不是亲生的,丈夫又死了,不能说觉得的吧,结果几乎是可以预计的到。
不过金五也理解,因为这是人之常情。
但是现在给她找工作不行,罗大娘因为腿的毛病,自己还不能照顾好自己。那两个孩子怎么办?
最起码要等大娘能照顾孩子之后,再考虑是不是给她找份工作。
刘华以为金五是拒绝了她的要求,想必因此她才去找杜宇试试。
金五听说她去找杜宇了,其实心里挺不得劲儿的。
大娘现在这个样子,她就不能照顾一阶段孩子吗?
金五其实是想和她说说这件事情。
罗大娘现在正用人的时候,等她二次手术成功之后,刘华想去干什么都容易了。
谁想到金五去的时候,正好看见她掐孩子。
罗建国的小儿子疼得眼泪汪汪地却不敢哭。
那么小的孩子疼了不敢哭,很显然这不是第一次。
不仅如此,她还咒骂孩子和罗大娘,还有已经牺牲了的罗建国。
金五当时愤怒异常。
金五看见了刘华的真面目,刘华还能从金家得到什么好处吗?
至于罗大娘和孩子,金家还管不管了,刘华肯定是一点都不在乎的。
她是烈属,她要是闹起来,有关部门肯定会管的。
罗建国还曾经是夏政委的警卫员,刘华就是哭到了夏政委面前,夏政委也不可能不管。
而且,其中恐怕还有别的事。”
宋岩对刘华的鄙视又增加了一层。一个三岁的孩子,她至于那么狠吗?
这人的心态真是难测!
“还有一件麻烦事儿!
刘华还留在派出所里,当时部队的人想带走,派出所没让。毕竟是他们接的案子,刘华又不是部队的人,部队上还真不好强行带走!”
这回金五可真是麻烦大了。
第二天休息的时候,沈骞基本上也没在家。
和金五生气归生气,但是也不想看他落在坑里。
根据对金五的审问他们检查过,孩子身上确实有被掐的痕迹。
有两个青紫的掐痕,掐痕也很重。
但是刘华说她是把孩子当成自己的儿子,孩子犯错了总得管一管呀。哪个当妈的不打孩子?
我就掐了一次孩子,怎么了?
棍棒底下出孝子的观念还是很深入人心的。
刘华的说法也不算是大毛病啊。
沈骞冷笑,“如果是她每次都掐一个地方呢?”
宋岩:这个刘华可真是够狡猾的了。
而且每次都掐在一个地方也算是个技术。
孩子太小问不出来什么,孩子就说掐,掐的。更别说事情的经过了。
就是问出来了也不能当做证词。
而且罗大娘也不知道刘华虐待孩子。
她都不知道事情怎么突然搞成这样了。
潘兰兰让罗大娘好好劝劝刘华,仔细想一下当天的事情,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毕竟把他们一家接出来花费不少,而且第二次的手术预计要比一次的花钱还要多。他们金家可是一点迟疑也没有的。
要说他们对刘华哪一点不够意思的话,就是她想要一份工作,她们没有帮忙。
潘兰兰也说了,不是不想帮忙,是暂时不帮。毕竟刘华上班的话,两个孩子没人照顾。
金五当时没答应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是打算罗大娘的腿好了之后再帮忙!
潘兰兰和罗大妈说了杜宇的想法。
临时工的工资是养不活一老两小的。
因为他们没有京都户口,要买高价粮,还要上学租房什么的,根本不够用。
总不能让刘华在京都上班,然后把老的和小的扔在乡下吧。
所以杜宇认可日后掏钱贴补她们过日子,也没打算给刘华找工作。
潘兰兰这话说的很有艺术性啊。
其实给罗大娘治好腿,给刘华找工作,这才是最省事的。
不管有多大的恩情,帮到这种程度也够了。
可是杜宇不同意,认可日后掏钱补贴,为的是什么呢?
罗大娘真是个朴实的人,但是也不傻。
让金家掏钱给她治腿,是不得已的,其他的她没想再赚便宜了。
刘华却一心想让金家帮她找工作。
而且这事儿刘华从来没和罗大娘说过。
罗大娘的心也拔凉拔凉的。
这刘华到底想怎么打算啊?
刘华算是个漂亮的姑娘,那是在乡下。杜宇也年轻漂亮,时髦又有文化……
金五跪在在她面前的样子,至今还在罗大娘的心里。
她不相信金五会干那样的事儿,可是刘华就不松口,她劝了也没用。
金五肯定也不承认的。
这件事情暂时就僵持在这了。
因为部队这边有沈长川找的关系,逼的不紧。金五暂时被扣押着。
关于刘华这里,就看金家怎么努力了。
可是这都半个月了也没有个结果。
派出所的同志说刘华的精神压力太大,整个人都非常紧张。不敢出门,害怕见人。整个人都恍惚了。
杜宇给刘华和罗大娘租的房子是按月租的。
杜宇本来是说好了租三个月。
因为和房东彼此都熟悉,房租还真没给呢。
说好了最后一起给的。
现在租房子的人很多,空房子随时都可以租出去。
房东也不怕她们走了之后房子租不出去,所以根本就不用预先确定她们住多长时间。
她们是什么情况房东也是十分清楚的。
要说金五对刘华耍流氓,房东觉得用脚趾头想这事都不能是真的。
金五对罗家感恩,人家可是实打实的掏钱呀。
结果却是这样的!
房东也是泼辣的,干脆就找罗大娘和刘华要房租。
你们趁早交了之前的房租搬出去。
派出所所长蒋志军同志来说情。
咋的呀?房子是我自己的,我愿意租就租,不愿意就不租,你还以为是前几年啊?
我现在有房子,我可以让他空着,我乐意!
罗大娘是个要脸的人,知道事情变成这样,她也难受的要死,可是有什么办法?
罗大娘和刘华是军烈属,也不能让他们露宿街头啊。
这位所长同志又帮她们找好了房子。
刘华和罗大娘根本就没有多少东西,收拾收拾就可以走。
都在一片住着,派出所所长给找的房子是谁家的,这个房东也知道。
房东在刘华还没搬进去之前,先去了下一个房东家了。
这也是个四合院,房东家三间房子,有一间是空着的,所以外租。
房东就站在院子里,把刘华占了金家多少便宜,花了人家多少钱,说的明明白白的。
她想在京都找工作,然后甩了一家老小。
金家两口子正是因为看明白了这一点,不同意,所以被她报复了。
你们居然把房子租给这样狼心狗肺的人家。
不怕那一天你们惹恼了她,她再把你家人给讹了啊?
其实也就是租个房子收个房租,这一家人家就是知道刘华家办的事,也没多想。
现在想想还真是那么回事儿。
给老太太看病还要养着四口人,可真是不小的一笔钱啊?
而且事情的真相是什么样的?谁知道啊?
这个时代城市人确实有很明显的优越感。尤其是京都人更是优越感浓重。
刘华和杜宇一比,还真是土的掉渣了。
以前不知道刘华,但是最近这事闹的这一片人都认识她。
顺带的多次拜访的杜宇也被认识了。
得,这样的人,房子可别租了!反正也没收定钱。
派出所的同志说情也不好使,我啥事也没犯,我不怕你。
这里的房子的主人说啥不租了,没办法那再找下一家。
这个房东还真是个狠人。
她就跟着刘华一家,让他家的儿子跟附近的有房子人家打招呼,有房子也不能租给这家人。
宋岩都好奇了,为啥这个房东这么卖力?
潘兰兰知道的一清二楚。
这家的大儿子在棉纺厂上班。
前几年有人写了举报信说他偷了棉布,就藏在他自己的储物柜里。
保卫科的人一翻还真翻出来了棉布。
他盗窃就要被落实了。
当时是金家的老三接到的报案,他是问了疑犯,又勘察了现场。
反正是最后还了人家一个清白,棉布不是他偷的,而是被栽赃陷害的。
所以人家一直是感恩戴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