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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

吴三省刚打算试探一下解语花,就见解语花腾地坐直了身体。

不单他这样。

不远处的黑眼镜和张麒麟几人,也全都站起来。

个个手握武器,一脸戒备之色。

吴三省眉头紧皱。

正准备询问,就听远处断断续续传来一阵唱歌的声音。

声音不是很清晰,似乎是一种什么动物的嚎叫。

有情况?

他马上站起来,对着潘子做了个手势,示意其余伙计不要发出声音。

几位战斗力高的人,瞬间冲到缝隙旁边,将出口处围了起来,打算给这出来的生物来个迎头痛击。

声声慢一直守在尹南风身旁。

她可是新月饭店的听奴,耳朵非常灵敏。

几十米外,即便是隔着障碍物很多声音也能听得清清楚楚。

她越听越觉得不对劲,嘴角疯狂抽搐,却控制不住已经蔓延到嘴边的笑意。

“怎么了?”

尹南风看着声声慢脸色不对劲,那样子明显是在憋笑,忍不住低声询问道:“你听到了什么?”

“小姐,我.....”

没等声声慢说出自己听到的内容,一声更大的吼叫声传了出来。

巨大的回声在洞穴里来回飘荡,听的所有人是目瞪口呆不知所措。

“白龙马蹄朝西,老子骑着瞎子去赶集....”

\\\"什么哑巴,胖子,小花朵,统统全都归了我.....\\\"

这种自创歌词,配合着钛合金般的破锣嗓子,用一种五音全都不在调的声音唱了出来,颇为震撼人心。

听清歌词之后,黑眼镜,解语花和张麒麟几人沉默了。

只要不是傻子,谁又听不出来唱歌之人是谁呢?

不正是自己担忧,拼了命想要救回来的那个小王八蛋--吴墨吗?

“你唱的不对,听我的。”

这时另一道熟悉的声音传来。

紧跟着与吴墨不相上下的破锣嗓音同样响彻整个洞穴。

“瞎子脚朝西,驮着小爷去赶集,瞅见小花捡破烂,看见小哥卖鞋垫.....”

“噗!”

王胖子捂着嘴乐不可支。

为了不打扰唱歌的兄弟俩,他哪怕是笑抽筋了,也没发出一声响动。

他从来没有听过吴斜唱歌。

也没想过这小子这么勇敢,听这歌词,明显是在黑爷,花爷还有小哥脑袋顶上蹦跶啊。

黑眼镜和解语花的脸色那真是好看极了,说句川剧变脸也不为过。

两人拳头捏的紧紧的,也不知道是准备揍这哥俩其中的哪位?

霍秀秀蹲在地上,眼泪都要笑出来了。

别看她劝慰解语花,实际上也很担忧吴墨和吴斜哥俩的情况。

这里情况复杂,两人又是突然掉落到陷阱里,会不会出现意外谁也不好说。

她想过很多场景。

往好了想,两人身受重伤,但还活着。

往坏了想?刚想个开头,就被自己快速否决了。

她是真喜欢吴墨和吴斜两个哥哥。

虽然一开始跟奶奶闹出很多不好的事情,可后来他们却像兄长一样,给了自己足够的安全感。

霍秀秀觉得自己接受不了两位哥哥出事的事实。

然而她就是做梦都想不出,真要重逢时,会出现如此戏剧的一幕。

崩溃的不只是这哥几个,阿宁也没好到哪里去。

吴墨的魔音简直是她人生中的噩梦。

自从跟吴墨去了一趟KtV之后,阿宁只要一有时间就戴着耳机听歌,试图清洗掉脑子里那些不堪的回忆。

“这.....”

尹南风揉着额头。

她算是败给吴墨了。

这小子真是一个大活宝啊,这么危险的地方,他们哥俩居然还有心情高歌一曲?

而把众人雷翻的吴家哥俩,此刻不但有心情唱歌,还相互鼓掌捧场。

看这架势哪里是掉入陷阱?纯纯的是来郊游的。

吴斜头一次心情如此放松。

即使明知道此处很危险,可他就是没有那种沉重的心里。

仿佛只要弟弟在身边,一切恐惧和危险都不算什么。

他骑在人鱼身上,望着前方的弟弟,眼里满是浓浓地暖意。

两人相距洞穴还有一段距离。

只不过这里比较空旷,声音传播的很远,所以没有发现前方的黑眼镜等人。

哥俩一直顺着水道行走,也不知道走了几个小时。

无聊之下,吴墨提议唱歌排解寂寞。

吴斜如今已然进化成深度弟控。

吴墨别说唱歌,就算是裸奔,他都能抱着衣服帮弟弟叫好。

于是乎,一首首奇葩的自创歌曲,就在水道里来回荡漾。

吴斜也是越唱越起劲。

哥俩胡编乱造唱的十分兴起,好像这样就可以把孤独寂寞全都唱的烟消云散。

“哥,你这样不对。”

吴斜正唱的兴起,吴墨开口打断他,说道:“仇富心里要不得,老张卖鞋垫没事,花哥怎么能去捡破烂呢?他要是捡破烂了,谁养咱哥几个?”

“嗯,有道理。”吴斜点点头,赞同道:“说的也对,不过这么唱不是比较押韵吗?”

解语花不用回头都能想象出来,霍秀秀以及家里那些伙计脸上得是什么表情?

眼见解语花吃瘪,黑眼镜乐的嘴咧地像瓢似的开心极了。

但是没等他高兴一分钟,缝隙里的那位吴家二少爷又开腔了。

“哥,我有个想法。”

吴墨一本正经道:“等从这里出去,你也别开那个小破古董店了,咱哥俩弄个奇珍馆,把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当成展览品,然后让老张和镜哥穿个旗袍在门口迎客。”

“我去,想想都能财源广进。”

“为什么是小哥和死瞎子?”吴斜有些不解,疑惑道:“还有为什么要穿旗袍?”

“废话,别人也镇不住这种东西啊。”

吴墨解释道:“至于穿旗袍更好解释了,那俩家伙一身杀气,穿个旗袍看着能软和点,就跟花哥穿粉衬衫差不多。”

“毕竟咱哥俩是为了挣钱,又不是赶客,和气生财嘛。”

就听吴墨以一种畅想的语气感慨道:“到时候,咱哥俩躺在后院,天天没事数着钱玩,让胖哥在门口收钱,哎,想想这人生就有了奔头。”

吴斜想了一下画面,确实很不错。

但是有一个问题摆在面前,他想了想开口道:“可是,有那么大号的旗袍吗?”

吴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