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一个恶棍,一个好人(大章)
林德盯着眼前的恶棍,询问他:“在接受审判前,你觉得自己值得第二次机会吗?”
金并的眼中流露出深深的焦躁,他硕大的身体也开始微颤。
“你到底是想杀了我,还是放过我?”
“我不是法官,所以我不会宣判你的罪。我是个巫师,金并先生。在成为巫师前我是一名普通教师,过着在伱看来乏味沉闷的生活。虽然往事已经像风里的尘埃一样消逝了,但懦弱伪善的性情一直留在我身上,害怕手上沾上不该有的鲜血,所以我不曾亲手杀人。”
金并听了林德的讲述,似乎品咂到了一点生存的希望,他缓慢地深吸了一口气,等再吐出来后,身体就不再发抖了。
他十指交叉,低头向上帝祈祷,这个习惯是他穿上牧师袍后重新捡起来的。
曾经的金并不愿向上帝坦承内心,也不屈从命运。
“因为不想染血,所以我会把自己的敌人变成动物,变成书籍,或者借他人之手杀害,又或者篡改其人生,将他的过去完全抹除。
“你是为数不多的让我痛恨厌恶的恶棍,当我翻阅你的人生,看到你折磨那些无辜者,逼迫普通人踏上歧途,胁迫未成年孩童作为权色交易的筹码,经营非法歌舞厅和地下酒吧,组织黑拳、斗狗和杀人游戏,参与贩卖成瘾制品,走私军火,倒卖文物,放高利贷,暴力收债,贩卖人体器官……刑法被你读成了生意经啊,金并先生。
“你把纽约的街头经营得太好了,你的根须触手无处不在。连我这样的路过旅人都会被你威胁。我本打算让你一无所有,沦落到最卑贱的地步,把你变成一只不死的虫子在世间受苦,被人碾碎,被杀虫剂毒害,与其他昆虫搏斗,然后一次次复活,直到你的灵魂被折磨到灰飞烟灭。”
金并对这番话置若罔闻,他轻声诵念福音书的章节,似乎在准备死后与上帝的会面。
“看到你如今改悔,再一次让我认识了人性复杂。罪恶滔天的金并先生居然也会做好事,摧毁了上万个家庭,扭曲十几万人的生活,如今摇身一变倒是成了纽约人的精神寄托。如今站在我的面前,你觉得我应该再给你一次机会吗?”
金并停止祈祷,低垂头颅,语气嘶哑地回答:“我知道自己做过什么。我不求你的宽恕,只是,请给我更多时间。让我交待后事,教堂里的小伙子们都是一群蠢货,要是我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死掉,他们会惹祸的。”
“你什么时候产生了这样的错觉,以为给你一次机会的意思是饶恕你?”
林德看着困惑不解的金并,“改邪归正的故事的确经久不衰,但那是凡人的无奈,因为犯下的过错已成定局,所以只能任凭生活向前。我说的给你第二次机会,是让你真正地赎罪。”
金并皱眉询问:“你能篡改过去的历史?”
“是的。我会施展永恒变形术与大乐章,制造一个平行时间线,改变你的人生轨迹,如此一来那些被你加害的人也都有了全新的命运。至于你的结局是死是活,就交给另一个你来决定好了。”
“如果我不接受这个机会呢?”
“那我们的游戏还将继续,我会依照先前的打算,让你不断沉沦受苦,直到寄托在你思念体上的那些亡魂怨念满意为止。”
“很公道……我接受第二次机会。”
林德抬手按住金并宽阔的脑门,胸口佩戴的高塔之眼流溢出精纯的魔法能量,绚丽的灵气光带缠绕了金并。
“等等!”他忽然叫停了林德的魔法。
“反悔了?”
“不,我只是需要打个电话,求你。”这是金并头一回乞求林德。
林德点头同意。
金并用两根粗壮的指头,小心翼翼地从内衬口袋里夹出一只老诺基亚手机,点开通讯录,拨打唯一的联系人。
他把这台翻盖手机凑到耳边的时候,手机看起来仿佛儿童玩具一样迷你。金并耐心地等待电话接通,他没有看林德一眼,此时的他沉稳专注,根本就是在进行此生最骄傲的工作。
等了很久,可能有七年那么久吧,电话终于接通了。
金并神情一震,流露出温暖的笑容,“凡妮莎,是我……对,我知道你不想被打扰……听着,凡妮莎,现在我在纽约……不、不,我已经不干那些事儿了,我当了牧师。哈,我就知道你不敢相信,但这是真的,威尔逊牧师,街坊们还挺喜欢我的。每天我都在分发面包,清扫垃圾,给人帮忙……”
他絮絮叨叨地回顾这一个月来的经历,语气柔和而欢喜,带着脱口秀一样的节奏把控。他很快就笑起来,电话对面的女人也在笑。
“……对,我给你打电话没别的意思,只是我想念你了,凡妮莎,这或许是我最后一次和你通话……不是,不是绝症,是我惹了祸,现在快死了(金并平静地瞥了林德一眼)……没必要,你不用来找我……好吧,我在布鲁克林,海滨博物馆附近的……嘿,理查的事情我一直很抱歉……我爱你……再见。”
他挂断了电话,脸上露出舒展的神情,朝林德点点头,“请继续吧。”
“不打算见她最后一面吗?”
“没那个必要。”
“那为什么告诉她自己的地址?”
金并咧嘴一笑,“我没法对她说‘不’。”
林德认可了这个理由,他继续施法,高塔之眼迸射出纯净的魔法能量,这来自神力的劣化产物具备永恒的性质,能蔓延至时间线的上下游,让林德的本质变形术成为操控命运与历史的神之魔法。
与此同时,莫拉之书缓缓伸出一根触须,按住金并的心口。
“啊!”金并咬牙闷哼,满头大汗。
他的胸膛上被触须烙下一个炽热的印记,形似盘绕的根须,这是神之律法的痕迹。
林德以永恒变形术,使得律法的力量蔓延到金并的过去。
莫拉之书缓缓展开,大乐章的恢弘乐谱如海潮一样流淌起来。
……
威尔逊的父亲是个野心勃勃的帮派混混,他做的任何一件事都与道德法律无关,抢劫银行,盗窃财物,或干些其他鸡零狗碎的黑活,试图靠敢打敢拼的精神挤进帮派圈子。
多年后,他如愿加入了纽约当地的黑帮,不久便死于一场街头火并。
事业无成的他就开始酗酒,醉酒后便会家暴妻儿,威尔逊的童年记忆是皮带抽打的噼啪声,母亲的尖叫和痛哭,还有身上如着火一样的痛苦。
父亲每次清醒过来都会哭着向他们道歉。他不在家的时候,母亲会拉着威尔逊向上帝祈祷,乞求自己的丈夫不再酗酒。
以前威尔逊不理解为什么父亲喝酒前后的性情迥然不同,后来他隐约意识到,或许父亲的心中一直藏着愤怒暴躁的火焰,时刻都想毁灭自己,也毁灭周围人。
由于天生臃肿,威尔逊被社区里的其他孩子嘲笑排挤,得不到任何人的认同。家庭的经济条件也不允许他接受像样的教育,所以成天独自一个人在街上溜达闲逛。
许多和他有相似家庭背景的年轻人陆续投身不法勾当,当起了纽约的绿林好汉。
威尔逊也曾试图帮父亲进行犯罪活动,比如抢钱的时候多拎个箱子什么,可一旦他从事这些工作,立即就会止不住地呕吐,这是个从小的毛病。
由于怪病缠身,威尔逊不得不黯然退出犯罪道路,一颗未来的黑道巨星陨落在呕吐物里。
父亲横死街头的那个夜晚,威尔逊感到心头的一截锁链断开了。
他不再向上帝祈祷。
一无所长的威尔逊给自己改了名,他现在叫菲斯克,决心用这个名字开启一段全新的人生。
无法从事犯罪活动的菲斯克想到的办法不是去钻研正道,而是试图找到法律漏洞,以此规避自己的怪病,于是他开始学习法律和法学。
事实证明,他其实有一颗相当灵活的头脑,这在学习过程中帮了他很大的忙,哪怕错过青少年最佳的学习时期,菲斯克依旧在很短的时间里掌握了许多专业知识,他精通法律和计算机技术,对金融和资本运作有天然的敏锐嗅觉。
菲斯克发现这个世界上最赚钱的果然还是违法活动,但不同于街区黑帮从事的小打小闹,真正违法者们在华尔街的高级写字楼,在市政厅和白宫,这群人钻法律的空子,一次赚到的钱换算一下,需要让领最低工资的普通人从石器时代打工到工业革命时期。
野心勃勃的菲斯克在九十年代尝试了做空股票,导致数个工厂倒闭,上万名工人失业。
那天,菲斯克迎来了人生中最惨烈的一次呕吐。
此后的一段日子,菲斯克没法进食,直到把所有不义之财捐献出去,帮助失业工人重新上岗,这才缓过来。
菲斯克继续尝试,继续惨败。终于他泄了气,并为此浑浑噩噩了一段日子。直到他遇到了一个名为凡妮莎的女人,那段日子菲斯克在一家远洋贸易公司做法律顾问,凡妮莎遇到了一些债务问题,公司恶意克扣了她的薪水,因此向菲斯克寻求帮助。
说实在的,因为庞大体型,极少有人愿意亲近菲斯克,但凡妮莎却是个乐观到有些傻气的职场女性,她大概从未体会过被伤害的滋味,不懂得对人保持戒备心。
二人相识不久,凡妮莎就发现了菲斯克惊人的才气,他们尝试着约会,然后正式交往。
一次缠绵后,凡妮莎得知了菲斯克的怪病,当时她笑得很爽朗。
“你在嘲笑我?”菲斯克半开玩笑地试探。
“不,当然不是,亲爱的,我觉得这很好。虽然替你的遭遇感到难过,可这也许恰恰证明了你从心底里是一个极具正义感的人。”凡妮莎亲切地抚摸金并庞大的头颅,就像在抚摸一头大狗熊,“可能上帝在期待你做善事呢。”
菲斯克从未想过自己居然还可以做善事。他从小领悟的道理就是,服从规则的人软弱可欺,挑战规则的人则强大可敬。
在凡妮莎的鼓励和引导下,菲斯克渐渐看到了大多数普通人的生活,他们都在规则下谋生,这并不软弱可耻,反倒有让人惊叹的顽强。
于是他开始替农民和工人打官司,案件涉及公司侵占农民的土地,污染环境,压榨海外劳工,生产卫生不达标等等,不但耗时费力,并且没有任何油水可榨。
得益于菲斯克的强硬手腕和精妙才华,以及对罪行的极度敏锐,他在法庭上屡战屡胜,许多时代乱象在他和一群同事的努力下得以暴露在公众视野下,通过司法程序得以矫正。
菲斯克被称为律师事务所的头号人物(Kingpin,谐音金并),带领一群心怀正义的律师对抗社会不公。
金并与凡妮莎互相扶持,很快步入婚姻殿堂,结婚一年后就有了孩子,起名为理查德·菲斯克。
随着事业发展,金并被许多公司和政客视作眼中钉,针对他和妻儿的人身威胁从未停止。
金并一度想要抛下工作,带着凡妮莎与理查德退隐。可如今他已经放不下全美的穷苦人了。
事情终究走向了丑陋,一场有预谋的车祸带走了凡妮莎与理查德,身受重伤的金并在报废的车里拖出妻儿,只有妻子凡妮莎还有最后一口气,她依旧像是从未受人欺负过一样,笑得很爽朗,“答应我,亲爱的,永远不要……放弃战斗。”
从那天起,从燃烧汽车的地狱里爬回来的金并,成为铁面无私的执法者。白天他继续为穷人打官司,到了夜晚,他穿上战术背心,扛起枪弹,用铁与火清理这座城市淤泥一样深厚的罪恶。
他的行事风格非常有特色,在枪毙罪犯前,还会发一份律师函,并当面诉说其犯下的罪行。
即便动用了私刑,金并没用呕吐,因为他知道自己无罪。
金并组建了一个地下法庭,招募了许多和他一样崇尚以暴力清除罪恶的反派英雄。
行走在光明与黑暗,金并要背负起纽约的罪孽。
这一天,金并的地下法庭接到一份委托。
有个年轻人将一位牧师告上法庭。
原告向法官金并讲述了被告犯下的过错,犯罪的清单足有三十英尺长。陪审团的诸位反派英雄都不禁咋舌。
“被告自称已经悔过,并愿意用余生来赎罪。”原告同时还充当了被告的辩护律师,“请问法官大人,你如何审判此人?”
金并看着被告,这个体型庞大仿佛棕熊的牧师,长着一张让他感到熟悉的脸庞。
但金并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他。
牧师奇特的悲伤目光凝视法官。
一时间,铁面无私的法官金并居然不知如何宣判。
理智告诉他,这种人活该被枪毙,根本不值得怜悯。但当他要敲下木槌时,心中涌起强烈的不安。
举起的木槌停在了半空中。
牧师看着这一幕,被告的年轻人看着这一幕,陪审的同伴们看着这一幕。
金并的眼前闪过凡妮莎清爽的笑靥,还有儿子理查德稚嫩的脸庞。
他们都用期盼鼓励的目光看着金并。
无比的勇气涌上他的心头,冲散了不安感。
“我宣布被告,有罪!”
咚!
木槌敲下!
金并看到牧师露出苦涩和释然的笑,随后化作泡影消散。
他眼前的法庭轰然坍塌,被告席上的那个年轻人手持一本黑书缓步而来。
“你已经做出最终的审判。金并先生,恭喜你,赎清了罪孽,一路走好。”
金并环顾四周,上纽约湾的风吹来,他看到自己的手掌渐渐发白,就像燃尽的熏香,不断有灰烬掉落,消散在风里。
“我……这是怎么了?”
“你在被时间线抹去。”林德简单解释。
“我要死了?”金并露出惊奇的表情,他脑海中有两个人生在重叠,一个是黑道皇帝,一个是正义律师,“原来,我离另一种人生,只有一念之差。等等,凡妮莎和理查德怎么样了?”
“他们的人生也已经改变,现在活的好好的。”
“那就好。”金并露出放松的微笑,“那就好。”
一辆红色轿车停在路边,凡妮莎从车里走了下来,这个女人美丽而知性,一头秀发乌黑,唯独额前有一绺发丝染成灰白,彰显她不同寻常的风格和性情。
她飞快跑到金并面前,“不、不要……”
金并的身体已经大半成灰,脸庞也缓缓破碎,他露出最后的一个微笑,眼瞳里倒映了凡妮莎的面庞。
凡妮莎对着空荡荡的牧师袍看了许久,终于也露出释然的笑。
后来,林德出席了金并的葬礼,公墓被参加葬礼的人群挤满。这里有一群穿着修士袍的黑帮分子,有许多律师,其中一个还是名瞎子,几个表情冷酷的雇佣兵,有天南海北的农民和工人,以及大量纽约市民。
人们说不清自己究竟和死者有什么关联,但不知为何,都觉得此人对自己很重要。
金并的墓志铭是凡妮莎写的。
“这里埋葬了一个真正的恶棍,以及一个真正的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