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餐过后,正值暖暖的午后十分。阳光远远的悬于空中,抛洒着万丈光芒及恰到其份的温暖。
换了东城卫制服的季风,虽然感觉和以前不一样了,但是那身的严肃冷淡还是很明显的。
在东城卫的第一天也没有任务,再就是皇位刚刚变更,朝中还是一团乱呢,他们做特殊探子的,自然可以歇下来一段时间。
季风是个武痴,这闲下来的第一件事便是去找人比武。
早上见过的那些人都与他交过手,无一不是手下败将。虽然季风有手下留情,但是皮外伤还是有的。众人也叫苦不迭,昨夜与三大营、机栝营苦战,今日又要与传说中的诏狱无敌手对战,这什么运气啊!
这休息简直比处理案件还累。
“我不行了,太变态了......”
“估计啊,没几个人是他的对手,能与他一战的,除了李宇泽也就是督主了吧!”
小太监们纷纷投降,表示自己很忙,没时间应战。
“瞅你们那点出息!”慕子易撇嘴,“不战先认怂,比我以前还要过分。好歹我还是有打过才说认怂的。你闪开,我来。”
演武场的擂台上一跃上来一位小太监,眉目如画,皮肤胜雪,红唇微张,阳光下的身影被镀上一层太阳金芒,似是谪仙一般。
接过东城卫小太监手中的狼牙棒,慕子易眉头皱在了一起。
这尼玛太重了吧?
选什么不好,非选这狼牙棒?
别说是对敌了,就是自己一个人舞起来这样的兵器,也不会很流畅吧!
难怪这小子认怂,不过她话都说出去了,这会儿要说不行,未免太丢份儿了。
季风看向对面的慕子易,那眉头皱的,都拧在一起了。
自己只是来讨教武功的,并不是来砸场子的。
她到底什么意思啊,是要自己识趣点吗?
这拳脚无眼的,人家可是金枝玉叶,要是出了问题,皇上不得杀了他啊!自己要不要先认个怂呢?
“我......”还没来得及把话说完,对面的慕子易已经手持狼牙棒攻了过来。季风只好把还未说出口的话咽回去,继续跟慕子易切磋了。
狼牙棒携着劲风呼啸而来,季风险避开,他错愕的看着慕子易,好快的速度。
当真不能小瞧了她。
随即身体本能的作战反应让他一瞬间的躲开了狼牙棒下一招的攻击位置。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慕子易刚刚那一招速度太快,惯性让她又被狼牙棒带着旋转了一圈。
这是他始料未及的,第一次遇到这种与人交手的情况,不仅站在那等着对方收势,还怕对方别砸到自己。
“你这选的什么破武器,能打到人吗?收都收不回来!”慕子易喊道。
“额......”小太监面色涨红,不好意思道:“这不是沉点的武器打击感更好吗?在说,没有别的可选了......”
切,孙悟空的金箍棒打击感更好,你拿的起来吗!
一招失利,慕子易紧握狼牙兵器再次攻击过来,力量之大,让人咂舌。
季风再次躲闪,狼牙棒变招不及,重重的打在了擂台的柱子上,震下来飞扬在光线中的粒粒尘埃。而慕子易也因为这股相互的作用力,被震了出去,重重的跌在了擂台下。
戚无影得知他们在演武场,觉得这个时间已近太阳落山,可以早早的走了。
没想到他一来就看到了这样的一副画面,慕子易被重重的摔在了地上,擂台上狼牙棒躺在慕子易的方向,上面的柱子也被打碎了好多木屑。
戚无影顿时眸中冷意骤起,好像周遭的空气都冷了两度。
“都说切磋点到为止,缘何下如此重的手?”
“这......卑职没动手。”季风是实话。
“对对对,他真的没动手,是我自己的问题。”慕子易忙解释。
你还不如不解释了呢!季风心中叫苦,大人这护短的劲儿上来了,他可没好果子吃了。
“卑职知道错了,这就下去领罚。”季风说完便急匆匆离开。
“那......卑职还有事,也先撤了。”
嘿,你们这一个两个的。
他们都走了就,只留下自己这尴尬的形象面对戚大人,她这是出门没看黄历吧!丢人就丢人了,还丢到了戚大人面前。
“那......我也走了。”慕子易灰溜溜的转身,准备溜走。
“走哪儿去?”戚无影失笑,食指微微勾住了慕子易的后脖衣领,迫使她停了下来。“不要不好意思,输给他不丢人。”
慕子易的脸色烧红一片,社死啊!
是不丢人,可人家没动手呢,自己就输了,是丢人丢到家了!
感觉自己来到这大魏,就是一场囧途。
“那我输给谁丢人啊?”问完这句话慕子易就后悔了,这怎么好像自己是个弱鸡似得,就不能赢一把了?
实际上她赢的次数也挺多,只是没被人发现而已。
“嗯,输给任何人都不丢人。有我在,你开心就好。你打不赢的人,我替你去。”
我去!这么暖的吗?
先不论戚无影是哄她的还是玩笑话,此时此刻慕子易心中是暖暖的。她唇角微微上扬,“知道了......”
这一笑,灵动的大眼弯弯如新月,精致的俏鼻下一张花瓣红唇微微抿起。既然戚大人这么暖,她再假意提道:“我不要你去替我打谁,我要你跟我去翘班。”
翘班?
戚无影一怔,深邃的眼眸中携着几分宠溺的笑意,“翘班就算了,还拉着上司一起,你确定?”
“看你敢不敢了。”
东大街到处都是人山人海,街边的店里传来的吆喝声声入耳。人们匆匆忙忙高高兴兴的选购自己的东西,路边的酒楼飘出丝丝缕缕的食物香气,古色古香的大魏街道,真的很有生活气息。
戚无影一身淡雅的蓝色常服,比起平日的他增添了几分书卷气,少了公门中人的戾气。玉骨扇在手,人如画中人。尽显风骨。
浅灰色的长衫,墨发挽起,饰以一根雅致的发簪,趁的明易肤白灵秀,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家贵公子带着她这个小书童出街呢。
这么热闹的大街,一处环境清幽的琴行倒是尤为突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