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走了一会。
眼看苏辙成了领队的人,带着他们往前方走着,美艳老板娘又忍不住。
“哎,你准备带我们去那?”
“当然是带你们去装逼,靠,敢质疑我,我要让他们那个破圈子抖得稀碎!”
慕晓晓兴奋道:“苏老师,你想怎么弄?”
苏辙又捏了下对方脸颊。
“不用问,跟我走就是。”
那模样不要太潇洒。
太帅了。
一瞬间,慕晓晓眼神里全是小星星。
他想做什么?
不知道,这个时候只要乖乖的跟着他走就好了。
晃荡到一个小广场上,很多卖唱的街头艺人,和围着观看的游客。
安静的听完一首后,苏辙往那顶帽子上放了几张钞票,在围观游客们诧异的眼光中,走了上去。
“你好,你唱得真好,能借你的吉他和地方用一下吗,让我也唱几首歌?”
那个小乐队的主唱小哥哥有点懵,大哥你哪位,嫌我唱得不好是吧。
看清楚来人后,就愣住了,声音有点颤抖,
“你,你是?”
“嘻嘻,要是不愿意的话......”
“愿意,好!”
小哥哥癫狂了,转身对着同伴尖叫,
“你们快过来,快,苏辙,是苏大神!”
......
回去那间民谣清吧里唱一首,打他们的脸?
不需要的,自己有多大能量,自己心里没点逼数么,已经不是以前那个乞丐了,不是吹,单单苏辙两个字就足够让人疯狂了!
“苏辙?”
“苏辙居然在这里。”
“苏辙在我们理市。”
一声尖叫,整个小广场都沸腾了。
知道苏辙的也好,不知道的也好,反正是个明星,看个热闹也好,全围了过来!
简直疯狂!
美艳老板娘看着沸腾的小广场,捂住了额头,头疼!
慕晓晓和她同伴满眼小星星。
苏辙笑眯眯的挂上吉他,扫一下琴弦,嗯,声音很准。
再看一眼蜂拥而至的围观群众,全举着手机,有点闪。
把鸭舌帽帽檐再压低一点,对着麦克风,
“嗨,你们好,我是苏辙,拍照随意,录像随意,但你们能把闪光灯关了,我那双迷人眼睛都要被你们闪瞎了。”
四周乐呵呵一片。
“哈哈!!!”
“苏辙!我是你的脑残粉!”
“苏辙我爱你!”
围观群众全沸腾了!
苏辙,苏辙!
真的是他!
“谢谢,谢谢啊,保持点距离哈,别挤,我的粉丝都很有素质的,是吧?”
“喔喔喔喔!!!”
“好!!!!”
“听苏辙的,都别挤哈,都稍微礼让一下。”
......
人群马上自觉保持间距,什么叫个人魅力,这就是,慕晓晓和美艳老板娘又被迷到。
“洱海很美,我很喜欢这里,喜欢这里的小海鸥,喜欢静静的在这里看月亮,还遇到一位学生是吧?”
苏辙笑着指了指她。
“她在理市有些很不好的体验,哭得跟小花猫一样,说理市只有伪文青和屎一样的民谣,这简直就是诽谤咱理市,那我就不能答应了是吧,你们答应吗?”
“不答应!”
“就是嘛,其实我也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文艺青年,什么是真正的民谣,对于这种诽谤咱理市的人,我只想说,再见吧,瞄小姐!”
“哈哈哈哈!!!”
谁都看得出来,这是苏辙在和她亲昵的开玩笑呢。
喵小姐,这个称呼不赖嘛。
“我随便唱,你们也随便听,有别人的故事,有我自己的故事,可能也有你们的故事,也可能和任何人都无关,大家听着开心就好,那我就开始唱歌啦。”
“第一首,就送给这位喵小姐了,不知道她会不会喜欢,但是至少歌名会很贴切。”
苏辙没有曝光慕晓晓名字,就用了个喵小姐代替了。
“再见吧,喵小姐!”
弹起吉他。
“那些不回家的清早又失了眠,
又会想起那个夏天,
我在这喧嚣里把你寻找,
人见人爱的喵小姐,
她也像我一样睡不着,
每天也想着如何吃饱,
但她的眼神仍是那么纯洁,
即使早已感到世间的浮躁,
......”
简陋的音箱,音量早已经拧到最大,
优美的旋律和温柔磁性的嗓音,一瞬间就填满了小广场的上空。
“可是再见吧再见吧喵小姐,
能否原谅那个招惹你的少年,
别让灵魂徘徊在那黑夜,
我知道你不会迷失双眼,
所以再见吧再见吧喵小姐,
你不会理会我出现过的昨天,
跟随那一缕阳光,
就能找到最美的世界,
......”
“哗!”
再看一下那位人见人爱喵小姐,已经哭成泪人,捂着嘴,眼泪已经像决了堤的大坝。
无论世界有多浮躁,喵小姐自己始终不会迷失双眼。
跟随那一缕阳光,就能找到最美的世界,哪怕这只是个美丽的谎言。
但是,
能否原谅那个招惹你的少年?
哈哈!
原谅啦!
唱得像是你得罪了我一样,哼,简直不知所云!
乱唱!
就是在乱唱!
一点都不感动!
情怀嘛,其实就那么回事,写歌的人假正经,听歌的人最无情,只要你们开心,我就很好!
唱完了,小广场上在沸腾。
“《途中》,其实我们都在路上,也在别人的风景里。”
苏辙笑嘻嘻的看着在抹眼泪的慕晓晓,然后再弹起了吉他。
“夕沉下的飞鸟,
影子多细长,
夜宿在,
某山口,
雾气湿衣裳,
挎壶酒,
给荒野,
饮酌那秋黄,
不吁然,
不吟唱,
只拾掇行囊,
趟出这片枯寂就趟过生长,
遇见风起水浪就遇过虚妄,
忍住顷刻回望就忍过恓惶,
......”
不吁然也不吟唱,并不带太多情绪,彷佛是在认真叙述一个故事,又像是推敲诗文腹稿,思考后发声,在你的耳边切切研磨。
然后映在你眼前的是道路、月色、树林、行者、相织相交,相依相承,延续出一段永无止境的旅途。
没有高亢的嘶吼欺负,也没有故作潇洒的追梦煽情,只有隐隐的脚步节奏在伴行,敲击在心上,像脉搏,像呼吸,顺着阔远疏朗的路,畅行不止。
这是一首浑然天成的歌儿。
“听街声,
闻世况,
或走俗寻常,
经戈壁,
过断桥,
塌落泥土香,
递根烟,
给路客,
解乏这星光,
茧磨在,
鞋跟上,
无所谓远方,
......”
闭上眼睛,也想起了自己以前的旅途,也去过兰市,觉得那是一座野心勃勃又漏洞百出的城市。
而他的《兰市兰市》,却能让自己这个没心没肺的游子也听出一份乡愁。
到底经历什么样的生活才能唱出饱满的沧桑,或许他才是为一个把自己想要的生活做到了极致的人吧,美艳老板娘眼睛又迷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