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躺在床上,三个人挤挤巴巴的睡觉的时候,夏红绯才反应过来,为啥她不去跟邻居们借把菜刀用呢?
两块糖的事儿……
就,脑子不够用的,反应总是迟钝,总是悔不当初。
摸了摸鼓鼓的肚子,夏红绯叹了口气。
好在,没有委屈了它。
第二天起来,夏红绯哪哪都不得劲。
一晚上睡觉不能翻身,这个没什么,她能做到保持一个动作到天亮。
可是,身上不是搭了个胳膊,就是搭上条腿,总梦到自己像是被压在五行山下的猴子,她一晚上不知道得醒了多少次。
“啊哈!大妮啊,今早上吃什么?”
王素芬眼睛都还没睁开,就寻思着早饭了。
“不吃了。”
夏大妮简单的三个字,一下子炸的王素芬的瞌睡虫都飞了。
“为啥不吃?这得一天才能家去呢!”
王素芬立马抬高了声调,不满的抱怨着。
“你声音小点儿!这里可不是在家里!”
夏大妮皱眉提醒,然后解释了一句。
“你也知道要一天,我这只能做些汤汤水水的,你到时候在客车上,人家司机会同意你一次又一次的停车解手?”
王素芬蔫巴了,骂骂咧咧的出去上了个茅房,回来就催着夏大妮赶紧收拾。
夏大妮却理都没理她,按着自己的生活节奏,洗脸刷牙一步步来。
看的王素芬嗤了一句:
“穷讲究!”
去往昭水市的汽车上,一行四个人分前后两排坐,一人抱着两个大菜包子在啃。
车上人不多,也没有鸡鸭鹅在车上,没有什么不能忍受的异味,除了热了点儿。
晃晃悠悠了七个多小时,加上中间换乘耽误的时间,四个人回到三原岭公社的时候,已经快要四点了。
然后四个人一点儿没耽误的去了民安局里。
“姓名、性别、家庭住址……”
有其他同事负责问话,夏红绯跟同事老王便被其他同事围了起来,问起了关于省城的问题。
“老王,省城什么样啊?哪里的人住什么样的房子?穿什么样的衣裳?顿顿都吃大鱼大肉吗?”
“老王,省城的人是不是特别有钱?人人都有洋车子骑?”
“小夏,你觉得省城怎么样?是不是比咱们公社气派多了?”
……
他们大部分人,连公社都没出去过,顶多去过县城,今年因着那群搞圭寸建迷亻言的人,有几个人去过市里,老王跟夏红绯还真是他们当中第一波去过省城的。
去市里的同事回来,都会被同事围起来问东问西的,更何况他们去省城的了。
两个人不过是在省城过了个夜,来回的时候注意力不是放在找人上,就是放在了赶路上,哪里了解多少。
“省城当然比咱们公社气派了,房子都是两三层的,而且路上洋车子特别多!
他们顿顿吃什么我倒是不清楚,反正人人身上穿的衣裳都是板板正正、干干净净的,几乎就没有几个穿带补丁的衣裳的。”
老王吹嘘着自己省城两日游的所见所闻,收到了一众同事的惊叹声与羡慕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