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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趣网 > 科幻小说 > 我将立于食物链顶端 > 第四百三十九章 导航和生物群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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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九章 导航和生物群落

对于第一件事,徐云书倒是有些许的心理准备。

他身上披挂的这层蜈蚣外壳虽然能有效地隔绝热量,让自己能正常行走在沙漠之上,可它能抵挡的时间却是有限的。

换句话说,这种潜藏在荒漠之下的地底蜈蚣在这片区域中,并不是日行性的动物。

它们可以忍受一定时间的阳光暴晒,但可持续的时间极度有限。

只比徐云书本人强一点点。

所以在前行了莫约十分钟后,他不得不就地停下,向下疯狂挖洞,将自己掩埋起来。

挖掘到极深的位置后,徐云书才彻底松懈下来。

荒漠底层还是有一定湿度的,但也只是相对地表的干旱而言,事实上,跟梦境森林相比,它们的含水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但就是这一点点的湿度,也让徐云书特异化的蜈蚣外壳得以迅速降温。

徐云书心中暗自盘算,以这样的速度前进,想要探索荒漠地图的话,恐怕需要花费相当多的时间。

说起这件事来,徐云书又重重叹了口气。

这是他没能想到的第二件事。

徐云书习惯了通过思维强化来记忆地图,以至于在甫一落地的时候,下意识地就开始了探索行为。

然而随着时间流逝和探索范围的增大,他意识到这种做法的不妥之处。

最大的变量是风。

这片荒漠中的风无时无刻不在游荡着,永远没有停歇的时候。

风向诡谲多变,明明之前还是顺风,但转眼之间,就变成了对流的逆风。

于是就导致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风会吹走沙子。

连绵起伏的沙丘并不是固定不动的,它们会因风的原因而不断被填平和堆砌。

这样一来,造成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徐云书丢失了他曾标记的沙丘,这会让他对整个荒漠之地的方向感彻底混乱起来。

徐云书有种预感,如果他再这样继续前行下去的话,迟早会失去方向感,开始在这不毛之地打转,再也无法走出去。

必须找到一种可以辨明方向的方法。

然而事实上,徐云书目前所掌握的方法,全都无法在这片荒漠中实行。

通过太阳的方向辨别?

开玩笑,梦境世界中的太阳和月亮跟现实世界完全不同,这里的天体究竟是否东升西落还不一定。更何况,徐云书额外生成的眼睛,只扫视一眼,就彻底被刺瞎。

短时间内,他还不想重复体验这种可怕的感觉。

向阳面的植物会长得更茂盛?

荒漠中几乎没有任何植物,这一条完全无法当做指路的线索。

利用磁场导航呢?

在现实世界或许可行,梦境世界……或许可以尝试一下?

然而徐云书尝试模拟了现实生物的磁场导航系统,却没有任何用处。

这下,可实在是有些麻爪了。

该怎么做,才能辨别方向呢?

徐云书思来想去,总觉得凭借自己的白狼身躯,在这片诡异沙漠中辨别方向,应该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毕竟,在他第一次窥探此地时,可是明明白白看见了同族的身影。

如果连生活在此地的物种也能迷路的话,那可就实在是贻笑大方了。

但徐云书转念又想,他甫一进入荒漠时,那实实在在的烈焰灼烧可掺不得半点假。

莫非……只有在夜间的时候,白狼才能辨别方向?

若是这样的话,那可就不得了了。

徐云书自忖,怎么也不可能只有夜晚才行动。

要知道,梦境世界的夜晚,对应的是现实世界的白天。

他如今可是在简兰独身一人,处在极度隐蔽的状态下。

在白天的时候睡大觉,那可真是够心大的。

有鉴于此,徐云书觉得还是要找到一种白天也能辨别方向,避免胡乱打转的方法。

究竟该怎么做呢?

徐云书检阅自己的武器库,突然发现了一个极好的东西。

地衣林那群吐丝毛虫的丝线。

这东西对五级掠食者来说,消耗属实不高,只要阳光不会烧化它,徐云书就有了定盘的星。

在沙漠地底,利用微弱的水分散去热量后,徐云书再度披甲上阵,钻出地面。

在被烈日暴晒之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自尾部拖拽出一根丝线来。

徐云书故意将腔囊的体积略微调高,以此让本应透明的丝线变得显眼些,他将这跟丝线摊开,铺设到沙子上,仔细观察这丝线是否有变化。

坏消息是,丝线的确有些微的改变。

好消息是,它只是被蒸干了水分,变成一根完全失去柔韧性的硬质蛋白条。

只要短时间内不被分解消失,徐云书的构想就能实现。

凭借五级掠食者超强的体力,就算走错了方向,也能坚持足够久的时间,实在不行的话,到了荒漠的夜晚,也能找到更多的线索。

主意打定,行动开始。

因为实在辨不清方向的缘故,徐云书四下望过,只能草草蒙了一个方向,于地面栽下一根骨质钉子,这根钉子完全不需要多牢靠,只要能立在沙堆中就足够了。

接下来,白狼身躯的尾巴轻轻拂过这跟骨质钉子,在丝线还未被晒成蛋白干质前,就粘附在骨钉上。

做完这一切后,徐云书迅速向前疾奔,以风驰电掣的速度奔跑了许久,直到他认为距离足够之后,就再度于地面上打下骨钉。

如此一来,一个最简单的指路坐标就此做好。

只要反复制造坐标,就能以此定位自己,让徐云书无需原地打转,以最直接的方式,直线走出这片荒漠之地。

前路依旧充满着各种不确定性,但徐云书已经开始逐渐适应了荒漠的行程。

以打坐标的方式,前行了莫约三十分钟后,徐云书意识到,他不再需要这东西的辅助了。

因为就在白狼的前方,传来了许多奇异的气味。

陌生而又熟悉。

这两个反义词在此刻完美地融合在一起。

说这些气味陌生,是因为徐云书从未在梦境森林中,嗅到过这些气味。

说它们熟悉,则是因为他虽然并未嗅到过这些气味,但这味道在白狼身体内激起的反应,让徐云书彻底明白这些气味代表着什么东西了。

那是食物的气味。

徐云书瞪大眼睛,心中浮起些许的庆幸神色。

对白狼来说,只能意识到前方有食物,但对拥有思维的徐云书来说,则代表了更多的东西。

那里……有生物群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