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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趣网 > 其他类型 > 江湖失心记 > 第21章 这人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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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天快亮了,杜仲拿上扇子,直奔城门。到了城门处,见城门还没有打开,她在路边买了几个热气腾腾的肉包子,趁人不注意,几步跃上了城墙,找了个僻静的角落,坐在上面慢慢啃起来。

不一会儿,守备过来换值,城门内外都慢慢聚集了人,等着开城门了。

杜仲仔细地瞧了又瞧,没有黄柏的影子。路过了两个乞丐,都是又老又矮,不是他。

她在心里祈祷:阿黄呀阿黄,希望你傻小子运气好,能很快被我找到,要不然,听天由命吧!

她正聚精会神看着,身边突然多了一双脚。她头也不抬,继续边啃包子边看下面。

能悄无声息地坐到她的身边,轻功不会比她差多少。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眼下找人要紧。

“通州城有三个城门,你守在这里,要是他们不从这个城门出呢?”

果然是孙遇。

“嗯,所以我一边看人,一边在等你啊。你怎么现在才来?”杜仲把口中的包子咽下去,抬头去看面前的人。

朝阳初升,天边万丈光芒,铺撒在通州城这片城墙上,尤为灿烂夺目。杜仲不得不承认,这个人的微笑比那朝阳还要夺目。同样奔波了一晚,杜仲不看都知道自己现在这一身再把头发弄下来就可以扮乞丐了,可人家呢,黑色长衫几乎不见乱,暗红色腰封也是挺括有型,高高束起的头发就只有几丝散落在脸颊旁——

她抽抽嘴角,脑海里仿佛又听到了当年在青湖湖畔那咔嚓咔嚓的心碎声,心里苦笑了一声,这人就是祸水,长得过了!

对于祸水,最好的办法就是敬而远之。只是她也学到了新的招,这第一,晚上要奔波的话最好穿黑衣服,不容易被发现不说,还不显脏;第二,男人的头发嘛,还是弄高点好看——

“我是去布置了。现在各处城墙外都贴了黄贤弟的图像,正气堂上上下下也都通知了下去,只要有消息就会立即通知我们。”

杜仲笑笑,随意做了个拱手道:“大恩不言谢。等找到我师弟了,让他上门给你们道谢去!”

孙遇也学杜仲的样儿,把长腿放下了城墙,舒服地放松了腰背,盯着下面看。“啊,好饿啊——你这是哪家的包子,怎么这么香?”

杜仲看看手上油纸包里仅剩的那个,小小地可惜了一番,就递了过去,“先垫个底吧。”

“嗯,多谢!”孙遇毫不客气,“嗯,闻着香吃着更香!”

杜仲有点怔愣地看着孙遇那毫不在意啃包子的模样,刚刚还觉得他浑身仙气儿,现在怎么一下子就落入凡间呢?瞧那副跟山上的狐狸似的小样儿,捧着包子脸上满是得意和满足——这么好看的男人那帮盗贼怎么就没看上,反而看上黄柏那只没见过世面的小嫩羊了呢?

有那么一瞬间,她忘记了黄柏,忘记了曾经的心碎,忘记了这还是在危险的城墙上,只是单纯地看着对面那个吃包子的人,神思不知道飘到了哪里。

孙遇也一直在偷看她。只见她还是带着慵懒的姿态,但忙活了一夜,头发有点散乱,衣衫也沾了不少污渍,但她好像全然不在意这些,眼神就像山上的野兽,紧紧盯着城门,就是刚才不知道她想到了什么,嘴角带着点不经意的微笑,眼神放空,面向朝阳,神情迷离。

这是一个迷一样的人,看着是男人,但又像是个姑娘;长得很标致,不算惊艳但绝对是好看的;不知道来历,轻功很好,有点漫不经心,但不知道怎么卷进来这些事情中。

最重要的是,从看到她眼神的第一眼起,他就觉得有一种熟悉感,让他不自觉地想去靠近和多了解一点。

他也呆了一瞬,连包子馅抹到了嘴角上都不知道。

但也就是一瞬,他迅速在心里筑起原来的高墙:三姝之一张絮儿的未婚夫,朝廷探花郎,江湖才俊,孙家孙辈的希望,正气堂右护法……

杜仲敏锐地感觉到了他的怔愣,马上收起笑容,一本正经地问他道:“要不要来碗豆浆?”

太阳升起,进出城门的人也少了许多。光是这样守株待兔肯定不行,杜仲觉得折腾了一晚有点累了,她想睡一觉,然后再决定怎么办。

事已至此,急也没用。黄柏被抓说不定对他是个好事。被抓一回,再逃一回,这江湖阅历就什么都有了,比她慢慢教快得多。要是逃不掉,并异常倒霉地就此死掉了呢?那她作为师姐就每年多给他烧点香和纸钱,祝他一路好走,并来世千万别做个江湖人。

当年她初出江湖的时候,也是一路被抓、不断逃跑着过来的,现在不也好好的吗,这才叫闯荡江湖。

“好啊,最好再来两根油条!”

他二人沿着城墙走了一段,到人少的地方才跳了下来。杜仲带路,找了个人不少的早餐摊子,一屁股坐下,一条腿翘在凳子上,大声叫老板过来点菜。

“客官,您要吃点什么?小店有包子、馒头、油条、豆浆,还有粥,包子有菜包子肉包子,粥就是白粥,您想要什么?”

“没米粉吗?”杜仲爱吃粉,还无辣不欢。

“这个小店没有,您哪,得去前面的店!”那店老板是看着孙遇一身不俗的份上才对杜仲毕恭毕敬的,说话也还算客气。

杜仲皱皱眉,不爽地大声道:“哎,这都没有,还卖什么早餐!——那就来两碗豆浆,两个肉包子,四根油条——孙公子还要点啥?”

孙遇看到那油黑油黑的凳子时就皱了眉,但也依着杜仲的样儿在对面坐下。只见他坐姿如松,从头发往下,一丝不乱一丝不动,端是个君子典范。

“客官,您还要点啥?小店的白粥很不错,还有自家腌制的小菜,配粥正好——”那店老板对上孙遇时口气又好了不止一等。他已经是个五十开外的老汉,但看了孙遇这等好看的后生还是眼睛都忘了眨,腰快弯到桌子底下去了。

于是杜仲做了一个决定:为了不被区别待遇,接下来,绝不跟这个祸水同行。

“谢谢老板,那就给我来碗白粥吧。”

杜仲端过自己的豆浆,唏哩呼噜地又吃了一个包子一根油条,放下碗,用衣袖抹了一下嘴,站起身跟那个还在斯文喝粥的人告辞。“你吃得多你付钱。我就先走了,要是有消息,不用来找我,我会来正气堂找你们的,再会!”

孙遇赶紧把那口滚烫的粥咽下,再抬眼去看她,只见她已经迎着朝阳大步走开了!

他就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潇洒的背影。

也罢,不用追得太紧,他们还有的是机会见面。

杜仲还是回了刘家。先是关上门一觉睡到下午,然后去找了刘老爷,给她家师父写了封信,再拿了刘老爷的几张银票,准备去江湖不知哪个角落捞她家小嫩羊了。

经过昨天一晚,刘老爷脸色灰败,但还是真诚地挽留杜仲道:“贤侄,老朽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了!不过你就这样走了,以后要是想找你怎么找呢?要是你师父回信了呢?要是你路上遇到麻烦呢……”

“刘世伯有话请直说。”

“那贼人还会不会再回来?”

杜仲心里冷笑了几声,脸上正色答道:“贼人会不会回来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只要大小姐不愿意,别人是不可能那么容易得逞的。好啦,多的我也不说了——我师父来信的话她知道送到哪里,至于我,就不用世伯操心了,再会!”

刘老爷再次欣赏到了杜仲潇洒无匹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