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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趣网 > 历史军事 > 和女友穿越到东晋 > 第111章 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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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合作社的本质是以服务成员为根本目的的自助组织,以集体的力量解决个体无力解决、解决不好、个人解决成本较高的问题,谋求集体的共同利益,提升生产效率。

从牛家庄的生产关系上看,各个作坊相互配合,共同合作,属于合伙经营阶段。

杨行秋准备通过推动生产关系发展,来促进生产力的提升。

加入合作社是一种自愿的行为。从生产资料的分配上来看,合作社的生产资料仅面向内部成员开放。

因为合作社生产资料的来源与每个内部成员的贡献相关联,也只有内部成员才有资格拥有合作社的生产资料。

合作社的正常运行,需要确定全体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而日常经营管理实行经理负责制。

杨行秋的理想状态是,让自己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

唯一的问题是,这些坊主会同意吗?

有曹硕的支持,或许可行。

只是从顾缨、陆梨、朱拯、张靳,四个人的反应上看。

他们并不会完全听从曹硕的命令,在自身利益将要受损的时候,他们会团结起来,一致对外。

或许可以利用这一点!

采矿的事情已经安排妥当了,曹硕率先回到杨行秋的身边,跟他聊起天来。

“贤侄,将以何法,十日内凑齐征缴之物?”

曹硕是对刚才的获利百倍之法感兴趣。

杨行秋觉得现在跟他讲工业化大生产为时尚早。

“小侄,不过以奇巧之技,行便捷之道尔!”

再者,牛钧的炼铁坊造出蒸汽机还不好说。

从杨行秋那拿到图纸的牛钧,回到炼铁坊就开始组织人手,开始生产模具。

工匠们好奇地围观牛钧手里的图纸,发表着自己的看法。

“图画得不错!精细得很!”

“从未见过的怪东西!”

“是纺车!”

“这么大的纺轮,还用铁做,不得几百斤重!”

“是翻车,铁翻车,拿来浇地的!”

“那牛马也拉不动!”

牛钧被他们吵得心烦,挥拳轰散了围观的工匠。

“还不去干活,想试试俺的拳头?”

工匠们一哄而散,各自照着图纸,制造起模具。

“是啊,造来做什么用呢?”

牛钧刚才没能完全理解杨行秋的意思。

这几百斤的轮子能转起来?

就算转起来,又有什么用呢?

牛钧想起来之前杨行秋传授灌钢法的事情。

总之先制出范型,不会有错的。

牛钧没在多想,转头开始指导工匠操作细节。

顾缨、陆梨、朱拯、张靳先后回到杨行秋身边,继续商量股份制的事情。

“古人云,夫立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立业兴家之本,在乎制度而已。欲求利之长久,当以建章立制为先。同意请举右手!”

杨行秋想要保证股份制合作社的运作,经济民主制度不可或缺。

合作社的每个成员都享有平等的表决权,实行一人一票制,充分保证集体中每个人的权利,增强成员参与合作社生产和发展的积极性,保护全体成员的基本利益。

最重要的是避免任何个人或团体控制合作社的隐患。

又是全票通过。

那么,就开始股权分配了。

杨行秋没当过股东,对股权分配只是略有耳闻,知道基本的原则。

股权分配应基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所有股东的利益得到合理保障。

股东的股权比例应与其贡献、投资额及承担的风险相匹配。

杨行秋提供了技术占股一成,股东大会已经通过了。

曹硕认为自己应该占股五成。

这一提案遭到了陆梨和朱拯的反对。

作为做出贡献和承担风险最小的股东,本身就得不到太多股份。

曹硕占股的越多,自己能得到的就更少。

在分配压力转移到四人之中前,他们肯定会反对这个议题。

自己占一成,曹硕占两成、陆梨和朱拯各占一成、顾缨和张靳占两成。

剩下的一成,由工匠们共有。

这是杨行秋心中的理想结果。

合作社的发展必须要注重保护合作社每个成员的各项利益,促使合作社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并存。

曹硕当然不肯退让,坚持自己的提案。

顾缨、陆梨、朱拯、张靳此时果断一致对外,向曹硕施压,拒绝通过这项提案。

就算加上杨行秋,也是二对四。

曹硕和杨行秋都想到了这一点。

“叔父,圣人云,《易》先同人而后大有,承之以谦,不亦可乎?”

杨行秋把台阶递上,曹硕也就坡下驴。

“依贤侄之言,鄙人占股两成!”

“同意请举右手!”

顾缨、陆梨、朱拯、张靳四人举手表示赞成。

之后,顾缨先提。

“《易》云,劳谦,君子有终,吉。余占股两成。”

厚道的顾缨占股两成,没有人反对。

陆梨和朱拯表示占股一成,没有人反对。

张靳看三人都谦让起来,也不好多占,也只提出占股两成。

不出意料。

杨行秋赶快提出剩下的一成股份该怎么分配。

合作社的基础是成员之间的劳动联合与生产合作,必须接纳劳动入股的方式,以服务成员为宗旨的合作社,就要为每名成员谋取最大利益。

当杨行秋提出将一成股份分配给工匠时,曹硕表示反对。

“圣人有言,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

顾缨、陆梨、朱拯、张靳四人没有出言劝阻。

杨行秋最不想看到的情况出现了。

曹硕的理由也很充分,和杨行秋一样,引用圣贤的话作为论据。

“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且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未备,如必自为而后用之,是率天下而路也。故曰: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

这话是孟子说的。

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人类历史上的三次社会大分工。

随着生产力的进步和剩余产品的增加,使得一部分人完全摆脱了体力劳动,专门从事监督生产、管理国家及科学、艺术等活动,最终形成了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也就是孟子所说的劳心者和劳力者。

只是孟子的本意,不是曹硕理解的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