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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消灭了第一波斥候之后,陆诚立刻带着人马向北向东搜寻,跑出了十几里地,就发现了第二波斥候,还是不到十人的小队。

这一次,当陆诚冲出去之后,身后所有的骑兵立刻跟上,朝着那一伙建奴追了上去。

又是一场你追我逃的追击战,陆诚也仍旧是凭借着战马的优势,快速拉近距离开弓射箭。

只是,这一次的陆诚并没有那么幸运,连续射了两三箭,都没有命中任何一个敌人,反而吓得敌人立刻分散开来。

可能是新手保护期过了,陆诚也不再发挥自己“指哪打哪”的箭术,瞄准一个建奴就追了上去。

距离拉近之后,陆诚灵巧的躲过对方射过来的箭矢,随手取出一把手弩,三支弩箭一齐射出,立刻便有两支弩箭命中了敌人。

只是弩箭的威力太弱,并没有给敌人造成太大的损伤。

但陆诚却是不再管那名敌人,转而奔向了另一个敌人。

那个被弩箭射中的家伙又骑马奔出了十几步,身子一个摇晃,就从马上跌落下去,口吐白沫,浑身抽搐。

此时的陆诚,也已经接近了第二个敌人,并给手中的手弩上好了弩箭。

相比起弓箭,陆诚用起手弩却是得心应手。

特种大队有时候也会使用军用弓弩作战,陆诚对弩还是相当熟悉的。

相比之下,枪支就算是安装了消音器,还是会有一定的声音。军用弓弩就显得更加隐蔽,无声,无火,能适应各种环境,在百米之内的精准度也是极高。

当然,一把好的军用弓弩,价格也是相当昂贵的,通常都要几万元不等,是普通步枪的数倍甚至十数倍。

陆诚手中的手弩虽然无法和军用弓弩比,但当距离近到一定程度,涂了毒药的弩箭就具备了超强的杀伤力。

见到敌人分散逃跑,身后的那些骑兵们也立刻分散追了上去,在距离拉近之后,也是立马开弓搭箭,与敌人互相射击。

只是陆诚带的这些人,显然并不擅长骑射功夫,在与敌人的对射中吃了亏,不但没有射中任何一个敌人,反正有一个被射中了胳膊,有一个被射中了马匹。

陆诚也只能加快速度,解决其他敌人。

如果在开始的战斗中死了人,必将大大影响士气。

好在还有丁修帮忙,两人快速解决其余的斥候。

这一次,由于七八个敌人四散逃窜,陆诚他们追了好几里地,才终于把最后一个敌人消灭。

随后,陆诚亲自给那名受伤的骑兵处理了一下伤口,拔出箭矢,用提前蒸馏的酒消毒杀菌,又涂抹上药膏,包扎好伤口:“怎么样?怕不怕?”

那人摇了摇头:“大人,我不怕。”

“不怕就对了,敌人的箭矢也没那么厉害,超出一定的范围之后,就会变得很慢。你要是小心一些,就可以躲过去。当然,受伤了也不要害怕,只要大家还有一口气,我都会把你们治好的。我可是带了足够的疗伤圣药。”

“多谢大人。”

“好了,打扫战场,分钱!”

“是!大人!”

又从七八个斥候身上搜出了三十多两银子,还不够一人一两的。陆诚索性把银子分给四个临时小旗官,让他们先拿着,等到下一次再杀了敌人之后,收缴上来的银子一起分。

就这么点儿人,就那么点儿银子,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大家都看着,也不怕谁贪污。

这一次,依旧是丁修杀了两个建奴,又分到了十两银子。

所有人看向丁修的眼神都不一样了,那可是二十两银子,比他们每个人一年的俸禄都要多。

当然,人家丁修是凭自己本事挣的钱,谁也没法说什么,大家只有羡慕和佩服。

重新更换了一下马匹,打扫完战场之后,一行人继续搜索前进。

接连两次胜利,已经彻底打消了这些士兵们心中的畏惧,让他们对敌人更加渴望,都在想着下一次遇到敌人之后,一定要第一个冲上去。

只是,一直又向东搜索了几十里,都没有发现其余的斥候。

陆诚也并没有继续带人向东深入,毕竟东边靠近后金的地盘,有可能遭遇更多的敌人。

从东面返回到最初遇到敌人的地方时,已经是傍晚。

就在众人转过一片树林,忽然前方出现大队人马,粗略估算,至少有数千人之众。

好在那些人马都是从南向北而来,打的也是明军的旗帜。

陆诚取出一个单筒望远镜,看了眼情况,在看清对方的旗帜之后,就知道对方是李如桢的人马。

陆诚当即一挥手,下令道:“不要与他们接触,我们从左边绕过去。”

麾下的骑兵立刻绕道左边,就准备先返回沈阳城。

就在此时,那些人马见到陆诚这边人少,竟然围了过来。陆诚立刻让人前去通报了一下。

其实,双方穿的都是明军的铠甲,第一时间不会进攻对方。

不多时,对方军阵中跑出一队骑兵,来到了陆诚等人面前。

在看到陆诚手下的人马,以及其中一匹战马上挂着的十几个建奴人头之后,为首的一位将领眼中一亮,露出了几分贪婪,随后又压了下去:“陆千户,收获不小嘛。”

陆诚拱了拱手:“李总兵,也就是几个探子而已,算不得什么。李总兵此番出击,定能杀的建奴丢盔弃甲。”

来人正是李如桢本人,刚刚显然是看上了陆诚的这次斩获的人头。

如果只是一些铠甲、兵器和马匹,李如桢一个总兵大人倒还看不上。

但那十几个鞑子的人头,可是一件不小的功劳。

大明边军与建奴的正面战斗中,如果能够斩获十几个首级,再把敌人打退,就可以宣称是大获全胜,向上面请功。如果这功劳落在一个百户身上,可以直接让百户变千户。

但陆诚毕竟是熊廷弼的亲信,虽然只是个小小的千户,李如桢也不敢明抢,只是笑了笑:“恭喜陆千户发财,回头别忘了把本总兵的马匹还回来。”

“李总兵请放心,回去之后,我们立刻把马匹还回去。”

打了个招呼之后,两方人马就分开了。

等陆诚他们走远,李如桢还有些不屑:“什么东西?不就是一个小小的千户吗?”

旁边一个千户立刻开始拍马屁:“总兵大人说的是。听说那陆诚之前只是一个小小的总旗,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才得了个千户。哪能跟咱们比。”

另一边,和李如桢的人马分开之后,丁修也是凑了过来:“大人,刚刚那些家伙好像不怀好意。”

“不用管,他们不过是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几天了。”

众人继续往回赶路,即将到天黑的时候,总算是赶回了沈阳城。

原本陆诚还准备今晚留在城外,明天继续寻找斥候。可在见到李如桢之后,陆诚就立刻改变了主意,先回来一趟, 整顿一番。

在城门关闭之前,一行人总算是回到了沈阳城。

进入城中之后,所有人都是松了一口气,随即就兴奋起来。

这次总共斩杀了十几名斥候,除了有两匹战马受伤被斩杀,其余的战马都完好无损。一匹战马能值十五到二十两银子,如果是那种特别好的,能值个八九十两。

就算是按照最低的十几两银子一匹马,这些战马也能够卖个200多两,再加上那些兵器弓箭和斥候身上的皮甲,加起来卖个三百多两银子不成问题。

这么算下来,每人都能分到几两银子。这还只是出去跑了一圈,就能分到这么多银子,谁不兴奋?

陆诚先让丁修去给熊经略汇报了一下情况,立刻便开始准备瓜分战利品。

“弟兄们,这次我们的收获不小,这些马匹按照十六两折价,刀一把二两……总共三百两出头,每人能分到七两银子左右。索性凑个整数,每人七两银子。你们先回营,我稍后去给你们发银子。”

“是!”

随后,陆诚立刻跑去见了熊廷弼,跟熊廷弼详细讲述了战斗情况之后,继续说道:“经略大人,在此次出发之前,为了调动士气,我曾向士兵们承诺,缴获的战利品换成银子,大家平分。只是我手头的银子有些不够,想要向大人借二百两银子。”

熊廷弼闻言一挥手:“别说什么借不借的,你能有如此斩获,理当重赏。这样吧,你去支取三百两银子,先给将士们发了,剩下的你自己支配。”

“多谢大人!”

幸亏之前抄了那位知州的家,缴获了不少钱财。这些钱财对于整个辽东来说,或许是杯水车薪,但拿出两三百两奖励一下陆诚,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随后,陆诚第一时间带着银子来到护卫队的军营中,特意把所有人都召集了起来,一个一个叫着士兵们的名字,亲自给他们发银子。

看着白花花的银子落到别人手中,那些没有跟着陆诚出去的,别提有多后悔了。

立刻就有人开口问道:“陆大人,明天还去吗?算我一个。”

陆诚哈哈一笑:“明天当然还去。”

所有人都激动起来,立刻开口报名:“陆大人,算上我吧,我也会骑马,还会射箭。”

“我也是,我这马上射箭可准了。”

“停停停!听我说完,现在三位总兵都已经领兵出征,每人都带了好几千的人马。明天即便是我们再出去,也很难有像今天这样的发财机会。”

众人闻言,都有些沮丧,后悔今天为什么没有跟着出去。

那些已经领到银子的,自然是心中窃喜,满面春光。

这时,却听陆诚接着说道:“明天再出去,虽然发不了大财,但跟着发发小财还是没问题的。”

所有人闻言,立刻又激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