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
日内瓦。
劳力士总部。
尼古拉斯刚到公司,秘书就通知他有一件重要的事情。
尼古拉斯有些纳闷,平常秘书通知他都是在十点,基本上重要事情才会在他刚到公司就通知他。
公司一直平稳运转,重要的事情也就是前一段时间新签约了全球代言人。
现在还能有什么事?
“董事长,您忘了吗,我们的新代言人要制作推广曲,当时您还特意嘱咐我歌曲到了,就通知您。”
尼古拉斯一听这个,拍了拍脑袋。“哦,上帝啊,这件事我竟然忘了。”
秘书回道。“这都快过了一个月了,您的事情很多,忘了也正常。”
“哈哈,忘了就是忘了,现在我需要去哪里?”
“您直接回办公室就好,听音乐的设备我已经准备好了。”
“很好。”
当尼古拉斯进到自己的办公室,就看到了桌子上摆放着一个黑盒子和头戴耳机。
他不怎么爱听音乐,好吧,其实是不怎么爱听流行歌曲,交响乐还是偶尔听一下的。
他坐到了自己的老板椅上,好奇的摆弄起来这个黑盒子。
型号之类的就不指望他知道了,毕竟这个东西稍微上些年纪的就不会去了解,年轻人估计知道。
不过sony这个标志他还是认识的,但上面的按键很复杂,他是不会用的。
“你会用吗?”尼古拉斯向秘书询问。
“当然,董事长,里面的磁带我都已经放好了。”
“哦~是什么时候到的?”尼古拉斯说着的同时,也把耳机戴了上去。
秘书说道。“昨天下午,但是您回家了,所以我今天一早通知您。”
“开始吧,让我听听查尔斯给咱们制作出了怎么样的歌曲~”
秘书开始熟练的操作,很快,尼古拉斯就听到了前奏。
先是一阵鼓点,尼古拉斯微微点头。
咋说呢,他其实还真的怕余贤写出什么情情爱爱的歌曲,毕竟和他们劳力士的影响不符。
当然,现在也不能下结论,但是这个前奏,就非常不错,很有力量感,估计不是爱情歌曲。
“First things first”
“I'ma say all the words inside my head”
“I'm fired up and tired of the way that things have been oh ooh”
“the way that things have been oh ooh”
“Second thing second”
“嗯!”
尼古拉斯听了前几句,感觉不错!
这个亚洲小伙子真不错,没想到看着文质彬彬的,但是唱歌那么有力量感。
接着听。
“don't you tell me what you think that I could be”
“I'm the one at the sail I'm the master of my sea oh ooh”
“the master of my sea oh ooh”
“I was broken from a young age”
“taking my sulking to the masses”
“嗯!”
“很不错,你听了吗?”
“我还没有听董事长,因为要确保您是第一个听到这首歌的人。”
如果余贤在,一定会觉得对方是个大舔子,怪不得能做那么大企业的董事长的秘书呢。
不过尼古拉斯没管自己秘书的话,估计是听多了。
他想继续欣赏音乐。
“oh let the bullets fly oh let them rain”
“my life my love my drive it came from”
“pain”
“You made me a you made me a believer believer”
“Good!”
一曲作罢。
尼古拉斯放下耳机。
他很满意,而且他觉得里面的歌词写的很好,很符合他们劳力士的品牌形象。
他们劳力士是怎么发家的?
不就是在1926年创制了全球首款防水防尘的手表,1927年英国泳手梅塞迪丝?吉莉丝佩戴劳力士蚝式腕表成功横渡英吉利海峡。
然后1933年,首个飞越珠穆朗玛峰的探险团队成员均佩戴劳力士蚝式腕表。
1935年与车手马尔科姆?坎贝尔爵士合作,携手追求速度。
1953年代初,劳力士凭着对精密时计精准度与防水性能的充份掌握,研发了一系列不止于计时功能的专业腕表。这些腕表均为专业活动而设,当中包括深海潜水、航空、攀山以及科学探索等。
后面还有等等等和运动员的合作。
把劳力士这个品牌发扬光大。
余贤的这首《believer》,不管是曲风和歌词,太契合劳力士精神了。
尼古拉斯很喜欢这首歌。
“我现在就想给查尔斯打个电话。”
这个时候秘书说道。“董事长先生,我建议还是再等等,因为现在中国好像是凌晨...”
“哦~是我考虑不周,我们不能打扰查尔斯的休息。”
“那就通知各个部门,带着这个...这个叫什么?”尼古拉斯指着黑盒子。
“这个叫无损音乐播放器。”
“看起来确实是比mp3要大一些,我以为这是大号的mp3。”
“mp3的音质要比这个差一些先生,这个播放器能够完美还原磁带的声音。”
“哦,好吧,有心了,现在带着他去会议室。”
“好的董事长先生。”
......
京城。
某小区。
余贤迷迷糊糊的醒来。
虽然睡了很久,但是余贤总觉得自己有些疲惫。
余贤扭头看向熟睡的俞飞红。
对方面色红润,还带着点光泽。
余贤感叹,果然,只有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地啊。
是的,余贤已经连续好几天住在这里了。
家他都没回。
至于原因。
很简单,余贤烦了。
尤其是自己老娘,虽然没明着说,但是没事就会暗示他孩子的事情。
秦兰偶尔还劝劝自己老娘。
但是!
余老爷能看不出来吗?
秦兰的演技太假了!
余老爷天生叛逆。
而且别看他心理年龄很大,但是吧,一辈子就是被宠过来的,所以有时候特别小孩脾气。
所以,他直接跑了,不回家了。
在余母看来,余贤就是出去鬼混了。
是的,余贤确实是出来和俞飞红鬼混。
就在余贤感叹俞飞红的年纪不小了,皮肤还那么光滑的时候,他的手机响了。
余贤看都没看,直接接起。
因为不用想,肯定是自己老娘打过来的。
“喂?”
“不回去!”
“谁让你天天逼我,不回去!”
“对,就是翅膀硬了!”
余贤的声音有些大,所以俞飞红醒了。
她看到余贤在大声的讲电话,但是面色如常。
有些违和...
所以俞飞红很快打起了精神,开始听电话对面在讲什么。
“是,她是挺好,但是你们也不能逼我!”
“我想什么时候生?怎么着也得过两年吧,我又不是不生,你也太着急了!”
“妈!你要再和秦兰串通,我就把你送回去!”
其实余贤现在心里没有一点波动,别看他一说话大声。
主要是现在的场景,不管是上一世还是这一世,都经常在余贤和父母之间发生。
就算上一世四十了,被父母逼婚逼急了,他也急眼。
传统技能了。
ps哎呀,终于算是忙完一段工作了,后续的工作我会安排好,不会这么赶。
因为一直忙,所以连上个月的月末总结也没写,主要是没心情了。
上个月成绩对于我来说,还是不错的,谢谢大家哈。
然后说到更新,现在也可以正式弄了,现在有两个选择,一个是余老爷翻版,前期可能会更得多,因为已经写了十万字了。
还有一本和余老爷风格完全不同,但这这本写的不多,所以更新会慢一点。这本小小透露,是古人来到现代的,比较难写,但是可以写。
大家希望看哪个可以留言。
最后,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希望大家多送送免费礼物,再点点催更。
明天的更新不会那么晚了。
爱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