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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给出小逻辑中的话,并写出自己的理解。

1哲学的对象是真理。

哲学是一种探究事物本质,事物规律的学科,所谓的真理,即指世间万物各自呈现的规律,事物所满足遵循于这些规律,这些规律真实存在着。

2真理的最高意义上看,上帝即是真理。

这依赖于作者及那个时代的宗教背景。凡是真理,即是合乎上帝意志的,或毋宁说,上帝所创造的便是真理,世界万物均是遵循着不同的真理而被上帝创造。

3对于对象,人总是先形成表象后才形成概念。

所谓的表象,是指一种直观上的,感觉性的,而缺乏一定依据的认识,我们在认识事物必然从表象开始,而后对其性质进行考察,不断加深对该事物的认识,才形成了精确的概念。

4哲学的开端就是一个假定。

这类似于数学系统中所无法缺少的公理。哲学亦不例外。若我们想要推理出事物的一些性质,则我们需要一个出发点,因为我们的推理必须是有所依据的,否则便谈不上是推理,而这些依据,也就是我们在进行考察问题的开始便必须要承认的,假定的。即我们若想开展对一个事物的研究,则必须做出一个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