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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话,简直就是偏袒到了他姥姥家里。

回答问题还不是被问的人,想怎么答就怎么答么。

而且黄家耀的回答也没有任何的毛病。

但法官却就是认为黄家耀在逃避什么。

黄家耀对于这个法官,也是终于有些看不顺眼了。

“法官阁下,我认为我的回答,没有任何问题,也没有任何的隐瞒。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申请我的女友们,上庭为我作证。”

“反对,我方认为被告人的女友,跟他是恋爱关系,有可能会替他作伪证。

所以法官阁下,不宜采纳被告人的建议。”

“反对合理且有效。被告人你如果没有其他的人证,来替你作证的话。

那么本庭将认为,你在案发时间段,没有合理的不在场证据。

具备充足作案时间,以及作案的可能性。”

苗志舜那边一听到黄家耀想找女友作证,就立刻站起来反对了。

而法官那边听到公诉方反对,就直接认可了他们的反对。

并且驳回了黄家耀人证申请。

这驳回之快,就好像是法官跟苗志舜两方在打配合一样。

黄家耀对此事早有预料。

也知道在这个世界的法庭上,想请女友来作证,可以作数也可不作数。

这全看法官的心情。

而现在上头坐着的这位法官,摆明了就是在针对黄家耀。

又怎么可能让他请自己女友作证呢。

所以他一开始,就没有跟自己女友讲过,让她们出庭作证的事情。

甚至于为了不让记者偷拍到自己女友,黄家耀都没有允许女友们过来旁听。

除了跟案件有一点相关的莎莲娜之外。

其她的女友们,想过来黄家耀也是没有允许她们过来。

就是早知道了,苗志舜等人肯定是会反对她们出庭的。

因此黄家耀对于现在的情况。

可以说也是早有预料。

知道他可能会因为,没有充足不在场的证据,而被法官加深怀疑。

不过,怀疑就怀疑吧。

这又能把他怎么样呢?

没有不在场的证据而已,这并不能够证明,案件就是他做的。

毕竟真的要查起来,在场的所有人,可能也有很多人,会拿不出来案发时间的不在场证据。

所以这一点,只是加深怀疑而已,并不能够作为直接证据。

接下来的公诉方质证环节,才是重头戏呢。

苗志舜跟阿祖,既准备了物证,也找到了人证。

如果黄家耀不能够,将这些证据全部驳倒的话。

那黄家耀就有可能会因为,没有不在场证明,而被真的定罪。

不过,这个情况,显然是不可能的。

只是苗志舜跟阿祖一方,却是在法官判定黄家耀不在场证据不充分的时候。

就兴奋的开始握拳挥手了。

搞得好像是黄家耀已经被定罪了一样。

而法官那边判断了,黄家耀的不在场证据不充分之后。

也是心里舒服多了,他自己长的很丑,还戴着个滑稽的假发套,就显得更丑了。

本身又看黄家耀这样的警察不顺眼。

见到黄家耀本人这么靓仔之后,他就更加的不爽了。

所以他一直都在刻意针对黄家耀。

他就是要把黄家耀这种以为自己是正义使者,实际上却是心理变态的杀人狂全部都给送进监狱里面去!

没错,在这位法官的眼里,像黄家耀这样喜欢在办案的时候,打死犯罪嫌疑人的警察,全都是心理变态的杀人狂。

所以他现在的行为,哪怕是非常有失公允。

在他自己的眼里,也是非常恰当的做法。

他觉得自己这个审判者,才是真正的正义者。

警察滥用职权,去枪杀罪大恶极的罪犯,那就是在犯罪。

只有他们法官,才可以对罪犯进行审判。

任何人不管出于什么理由,只要是导致了本该上庭,接受法律审判的人,没有上庭接受审判的。

这种情况,通通都是在犯罪!

通通都得被重判!

只有这样子,才能够让法治体系更加健全,而不是一言不合就杀人。

不经过法庭审判的杀人,那就是故意杀人,是属于私刑,是违规操作更是违法的!

只不过,警队对这种违法行为,一直都管理的不太严格。

这才导致了,像黄家耀这种杀人如麻的罪犯,竟然能够坐上高级警司的位置。

这简直就是对港岛法治社会的脚踏!

他今天必须要将黄家耀这个警队毒瘤,给他送进监狱里去!

法官抱着这样的想法,继续了本案庭审。

而本案,也是来到公诉方举证的环节。

苗志舜再次站出来。

首先就拿出了一张照片。

这张照片,是犯罪现场的照片。

照片中是两排汽车轮胎印。

“这张照片呢,是我们在一号案件的案发现场不远处的小路上,发现的轮胎印。

那个地方,刚好可以望向一号案件的案发现场。”

苗志舜将照片给展示出来,随后就举着给众人看了一圈。

重点给了法官与黄家耀本人查看。

之后只见苗志舜继续掏出两张新的照片。

而这两张照片中,一张是一辆法拉利跑车。

而第二张则是,重点拍摄了这辆法拉利跑车的轮胎与车轮印子。

并且将第一张犯罪现场的轮胎印照片,与第三张照片中的车轮印子,对比着放在了一起。

然后继续展示给了在场的众人查看。

并且举着第二张照片,指着里面的法拉利车牌号码,看向黄家耀提问道。

“请问黄家耀先生,你认识这张照片里的车吗?”

“认识,这如果不是套牌车的话,那么应该就是我的车。

因为照片里面的车牌号与车辆型号,都跟我的车子一样。”

“好!我现在告诉你,这不是什么套牌车,它就是你的车,是我们在取证的时候,亲自从你的停车位置上拍的相片。”

苗志舜听到黄家耀承认了车是他的之后。

就继续拿着另外两张照片说道。

“大家可以看到,一号案件犯罪现场的轮胎印,跟黄家耀先生的座驾轮胎印,可以说是一模一样。

这辆车子属于豪车,普通人根本就消费不起。

因此,我们认为黄家耀在案发现场出现过,并且停留了许久,才留下了这么清晰的轮胎印。”

苗志舜跟法官讲述着他自己的“推测”。

而法官听了之后,也是连连点头。

给黄家耀都看笑了,他是没有想到苗志舜竟然连轮胎印子都要造假。

简直就是不要逼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