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前,我真该听父亲的话好好练武的,说不定现在已经功成名就。
起码我会开一所武校,就像当年的黄飞鸿那样,分校和门徒遍天下。
以武会友,把酒言欢。发扬中国武术,而且年收入千万元不是问题,名利双收的好事!
十五岁那年,我偏偏要去做什么当作家的美梦呢?
后来还做了端公,茅山鬼谷门的弟子……
想起来,的确有点汗颜。
百年之前阴阳门就成了隐门,这几年,茅山鬼谷门似乎也成了隐门。
三公死后,我这个第八十六代嫡传弟子再这般坠落深渊,藏身地下,清真县乃至黔州省的茅山鬼谷门再无传人。
茅山,究竟在什么地方?还有多少弟子?
想那么多干啥呢?伸出洞府,还是好好练武吧,万一再遇到什么怪兽,可是要靠拳头说话的。
穿上盔甲,腰间再挂上那把“短剑”,我俨然一副将军的模样。
飞身跃上三儿的脊背上,任由它在洞府里自由穿行飞跃。
我突然力量猛增,身子反倒比以前轻盈灵活,我觉得这跟喝了三儿送来的琼浆有关系,于是就把那个蓝色的碗塞进三儿的嘴巴里,让它再去给我找来蓝色液体。
可是三儿一抬头就把碗扔到了一边,然后懒懒的把头放在地上,半睁着眼睛准备睡觉。
也不知道是它太懒,还是找这种琼浆过于艰难。
每天吃了睡,睡醒了再吃,梦也没做了,功夫倒是要练的。
三儿却慢慢的变懒了,我每次要“骑”着它练功,它都是“大懒使小懒”一般,让小唐给我当坐骑。
小唐的身子只有十米左右长,足足比三儿短五米。
我突然警觉,我是十岁那年遇见三儿的,那时候它才是一米长的小蛇。二十七年过去了,三儿的确老了。
蟒蛇的年龄,活到二十五岁已经是高寿了,相当于人的耄耋之年。
三儿,应该有二十七八岁了吧。
尽管再过三两五年它也不一定会死,但是也该是颐养天年的时候,我不能再打扰三儿了。
好在小唐“年轻力壮”,陪我练武也正合适。
练武的时候当然都是穿着盔甲的,不穿反而还不习惯呢。
慢慢的,我也习惯了站在小唐的背上练功,任它翻滚飞跃,我都能稳稳当当的置身于巨蟒的背上。
有时兴起,突然从蟒蛇身上一个弹跳,就跃上三米多高的石石笋上,然后一脚勾住石笋,一脚弯曲抵住石身,身子就高挂起来,回首就是一招回马枪。
枪法都是人创的,老祖宗留下的枪谱也是老祖宗琢磨出来的,老祖宗是人,我也是人,何不趁此机会,在小唐背上补充完善一下“闵家枪法”呢?
小唐也是非常配合,慢慢的还和我练起了对打,蛇身、特别是蛇尾变化无穷招招致命,倒是让我又琢磨出了不少应对的招式。
每当我的枪法一时半时变换不过来应付它的时候,我就左手持枪,右掌发力,就会将小唐肥硕的身子震在一米开外不能靠近。所以,小唐想要主动里卷我的身子,除非是在我睡着的时候。
就在我的武功不断长进的同时,小唐似乎也是功力大增,居然能够载着我在三米高的空中盘旋一分多钟。
也不知道是它有特异功能,还是洞底的地心引力不够强。
反正我没它牛逼。
有时候,小唐还可以从地面腾空而起,直接飞上十米开外、四米高的岩壁上去,头部勾住一根石柱,身子却卷着我直直的在空中飞舞。
要知道,我现在的体重已经不再是只有八十公斤,还得加上盔甲和银枪的六十公斤重量,足足有一百四十公斤。
穿盔甲、握银枪,已经成为我的习惯,它们仿佛已经成为了我身体的一部分,难舍难分。
转眼过了一个星期,我又在小唐的背上自创了四招八式“闵家枪法”。
这天,我和陈芷菡把“家”搬到了“盔甲殿”旁边,反正这里同样有山有水,帐篷往小树下一撑,就算是家了。
在这里,我脱放盔甲也很方便。
陈芷菡在收拾锅碗瓢盆(其实没那么夸张,就只有一口铜锅两个小碗而已,勺子也是陈芷菡用木头自己掏的)的时候,突然想起了前几天她的那个“发现”。
于是又用木棍敲击那口铜锅,声音还是不怎么动人。
陈芷菡还是神经兮兮地看着我,似乎锅儿一响,我就该懂她的意思。
可惜这方面不是我的长项,我悟性差,我的智商似乎就停留在十五六岁的天真年代,经常会把人看走眼。
善眼看天下,世上无恶人。这是我的自勉,却是一个愚蠢的理想。
看我实在太笨,陈芷菡觉得这样玩下去也没意思,于是就问我:“你不觉得这口锅的响声有点怪吗师父?”
我摇摇头。
陈芷菡又耐心地引导:“你听过锣的声音吗?”
我说听过。
陈芷菡又问:“锣一般都是铜铸的吧?”
我又说对。
“唉……”
陈芷菡摇摇头,又敲了一下锅,问:“像不像锣的声音。”
我说:“不是太像,但是又能证明什么呢?”
陈芷菡生气了:“师父笨哦你,证明这口锅不是铜铸的……”想了想干脆直接揭开谜底了:“是金子做的”。
我当即也是吃了一惊,接过锅来看,的确发现很多异常。
首先是重量,这口锅比一般铜锅的确要重一些;第二,铜经过火烧之后都会出现色变,这口锅没有,通体色泽光鲜。就凭这两点,陈芷菡的判断应该是正确的。
随后我又拿起那个蓝色的碗来研究,平时也没太在意,此时一摸,指尖就传来沁人心脾的冰凉之感。
我再深处舌头舔了一下碗边,就又一种酸涩涩的怪怪的感觉。
“这个碗也是珍品。”
我扭头对陈芷菡说:“是玉碗。”
呵呵,遇到三儿,穿上盔甲,得到银枪,再加上金锅玉碗,不亏,这趟洞下得值得。
南派三叔不是写了一套《盗墓笔记》吗,这样宝贝那样宝贝咱们不羡慕,都是虚构的,而我身上的盔甲,手中的银枪,还有金锅玉碗,都是真真实实的摆在面前。
还不用我去盗,它们就自己摆在了我的面前,白得的,不犯法。
按照常理我该发出“哈哈哈”的狂笑才对,可是我没有。
我已经意识到,就算摆在眼前的是金山银山,也只有放在人间才值钱。
在这里,只能是“价值连洞”而已。
人间……
我还能回到人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