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逸闻平时看起来吊儿郎当的,一副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的样子,可是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个积极上进的好少年的。
平时总是不正经,但实际上不管是学习还是做什么事情,都比别人认真,比如挑灯夜读到后半夜才睡觉这种事,就算在府学,也是没有几个人都能做到的,但是朱逸闻却做到了。
朱逸闻还口口声声说喜欢各种姑娘,但是从没见过他真的去勾搭过哪个姑娘。
总之这就是个表里不如一,口是心非的人的。
朱家食肆先前陷入过困境,现在好容易重新开张开起来了,但是毕竟还没赚多少钱。朱逸闻也是知道的。正因如此,他平时花钱很节约,从来没有挥霍,这些,他们都看在眼里,哪想到现在他竟然拿钱出来让自己的书童去买胭脂水粉?而且还是到府城最好的店去买的,要知道,那些名气大的店,卖的东西都会比其他地方的要贵上很多,尤其是府城第一。
“朱……朱兄,你这是怎么了?”惊讶过后,沈玉华还是有些难以置信地问,“你真的是对姑娘家上心了?是哪个呢?可是那边的姑娘出身那都是,她们的出身,那都是你高攀不起的啊……我也不是瞧不起你,只是说了实话罢了……”
“花卷,就是那边那个,看到没有,那个和梁姑娘站在一起的那个……”朱逸闻看着花卷两眼放光。
“花卷?”沈玉华有些疑惑。
因为花卷被沈映月接到府城的时候他们正在府学上课,因而多没见过花卷,所以自然是认不出来的。
“就是花卷,就是到我们家去帮忙的那个姑娘家啊你们忘了吗?我跟你们说过的!”
“啊对啊!”听朱逸闻这么说,沈玉华他们恍然大悟。
府学里的课程很紧,不是放假时间,学生在自然是没法出来的。但是朱逸闻一直惦记着朱家食肆的事儿,便让书童去打听朱家食肆的事儿。
朱逸闻的书童也是有心,不仅帮他打听了朱家食肆的事儿,还顺便画了出来。
那书童上学学得不怎么样,字也不识几个,因而只能给人做书童,但是那画画的功夫十分了得,对画面的记忆力也是极好,还把花卷给画进去了。
“我就说啊,那边那姑娘怎的那么熟悉的,原来是到你们家去帮忙的那个厨娘啊!怎的,她帮了你们家的忙,让你们家的生意蒸蒸日上,你现在就瞧上人家,想要娶回家留在身边了?据我所知,那姑娘可是怀柔县县城里一个叫福来客栈的酒家的人啊,她这次来你们家,也不会呆多久的,你是怕人家离开了吧?”
“朱兄真是好心机啊!这招都能想到,如此一来,姑娘家嫁给你,就老老实实待在你们朱家食肆,你也算是光宗耀祖了啊!”
书生们感叹道。
朱逸闻收起自己的折扇,敲了下他们的手背。
“胡说什么?我是真的喜欢花卷啊……我看到画像上的她的时候就觉得她好看,但是想不到真人更加好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