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这对一个将军来说,并不希奇,难得的是一个军人仁者无敌的信念,他在强敌面前是猛虎,他在弱者面前决不是豺狼,仁慈和勇敢如此和谐地统一在他的身上。
他不会为了抢劫财物而杀害降敌,他不会为了自己邀功而骗人投降,正义伴随着理性,情感伴随着良知,如同一位外国牧师的言语,
“当我们反击的时候,让我们不要成为我们所憎恶的魔鬼”,守护自己的原则,战胜人类的弱点,这就是历史上真实的苏定方,正因为有了这样的人物,大唐才成为大唐,大唐才成为普天之下人人向往的地方。
王忠嗣
“严风吹霜海草凋,筋干精坚胡马骄。汉家战士三十万,将军兼领霍骠姚”,他是位功勋卓著的将军,他是位出身显赫的名门士族,他是大唐百战百胜的骄子,他是世间最完美无缺的男人,王忠嗣,他是大唐的人格,他是大唐的典范,他是大唐最绚丽的青春。
娶了县主的薛元超曾坦言一生最大的遗憾,其中一条就是没有娶到五姓家的女子为妻,这五姓中就包括太原王氏。在唐代,
娶五姓之女,如同今天一个男人娶了世界船王的女儿,会赢得全世界的艳羡,这是一个男人晋身上流社会的标志,而王忠嗣就出身于太原王氏,在注重郡望门弟的大唐社会,太原王氏是货真价实的第一等高门。
但王忠嗣能够在十八岁的年纪就脱颖而出,主要缘自他的父亲王海宾在对吐蕃作战中的惨烈牺牲,开元二年那一战,唐军大破吐蕃军,斩首一万七千级。
缴获战马七万五千匹,牛羊十四万头,作为丰安军使的王海宾因为孤军深入。众将嫉妒他的功劳不肯及时予以援手,最终寡不敌众、壮烈牺牲。唐玄宗“闻而怜之”。追赠左金吾大将军。
年九岁的王训被唐玄宗赐名王忠嗣,拜朝散大夫、尚辇奉御,养在宫中,与皇子们一起接受最好的教育。唐玄宗属鸡,一向喜欢仪表俊美的人物,
他见到王忠嗣时说道,“这个孩子有冠军侯的相貌”,预言王忠嗣长大后必然会有出息。虽然史书上没有详述王忠嗣的身材相貌,但从唐玄宗的表现来看,
王忠嗣成人之后必然是高大英武的男人,不仅唐玄宗没有掩饰自己的喜爱(后来让他兼任四镇节度使是大唐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事情),就是后来成为唐肃宗的李亨也与他私交极好。
有唐一代对外貌是相当看重的,皇太子李瑛被唐玄宗处死以后,唐玄宗的皇长子却没有获得皇储的封号,因为皇长子打猎的时候让野兽抓破了脸,容貌受损,所以皇太子的封号才落到了皇三子李亨的头上。
王忠嗣在宫中有如此丰富的人脉。加上他本人雄毅厚重、谦虚谨慎,又精通武略,前途自然不可限量。十八岁的王忠嗣从军了,等待他的是青云直上的前程。
以前在宫中的时候,唐玄宗曾考校他的兵法,王忠嗣“应对纵横,皆出意表”,唐玄宗高兴地说,“以后一定是位英勇善战的将军”,事实正如唐玄宗所期待的那样,王忠嗣凭着军功步步高升。直至成为大唐的第一名将。
开元十八年(公元730年),王忠嗣被任命为兵马使。参加了他军事生涯的第一次恶战,他侦察到吐蕃赞普正在玉川检阅军队。就独自率领三百精锐骑兵,乘着夜色发动突然袭击,斩首上千级,俘虏四千余人,缴获牛羊上万头,吐蕃赞普仓皇逃命。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鄯州都督杜希望谋攻新城,有人向他推荐王忠嗣,
认为非此人不能成功。杜希望上奏唐玄宗,调王忠嗣赴河西。新城很快攻下了,唐朝在当地留下了驻军,并迅速攻占了黄河大桥,在黄河岸边筑起了盐泉城。
吐蕃发动了反扑,三万大军来势汹汹,盐泉城中的唐军人少,处境十分危急。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王忠嗣一马当先,
所向披靡,转眼间就杀敌数百,吐蕃军崩溃了,唐军势不可挡,大获全胜。战后论功,王忠嗣升为左金吾卫将军同正员,因为军功日盛,
他随后升至河东节度使、朔方节度使,大唐的文治武功也达到了鼎盛时期的巅峰。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王忠嗣率领十万大唐雄师北击奚族和契丹联军,双方在桑乾河展开决战,唐军雷霆出击,三战三捷,
奚族和契丹联军一败涂地,全军覆没,契丹可汗被走投无路的自己人杀害,
契丹三十六部被迫向唐军投降,王忠嗣“大虏其众,耀武漠北,高会而旋”,从此,骠悍的契丹人老实了数十年。
王忠嗣治军有方,战则必胜。他沿着边境筑了不少军事城堡,大大巩固了大唐的边防。
他精通兵法,委派间谍潜伏刺探,将敌情摸的一清二楚,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他勤练士卒,
让他们在每一支羽箭上刻上各自的名字,大大减少了武器的浪费,养成了士卒爱惜兵器的习惯,使唐军的军械始终保持在良好的状态。
他善于培养和提拔人才,唐诗有云:“北斗七星高,哥舒夜带刀。至今窥牧马,不敢过临洮”,
诗中赞颂的哥舒翰就是他提拔的部将,他器重的另一位勇将李光弼,后来因为平定“安史之乱”而名垂青史,郭子仪和李晟更是再造大唐的功臣和元勋。
由于长期与吐蕃作战,他清醒地认识到吐蕃骑兵的威胁,决心把天下的良马都汇集到大唐的军营中来。在边境贸易中,他故意高估马价,重金采购,引得各地胡人纷纷将良马卖给唐军,
此长彼消。卖给吐蕃的良马自然就少多了,这些良马经过唐军严格的训练,极大提高了唐军骑兵的战斗力。大唐雄师因此无敌于天下。天宝元年(公元742年),奋击吐蕃的青海湖战役打响了。
自从河西九曲之地作为金城公主汤沐邑割让给吐蕃以后。河西、陇右地区就处在吐蕃的严重威胁之下,王忠嗣指挥的几次战役摧毁了青海、甘肃边境上吐蕃的全部堡垒,
基本解除了吐蕃对河西、陇右地区的威慑。吐蕃伤亡达到数万,几个王子战死沙场,扈从吐蕃的八千吐谷浑军尽数降唐,吐蕃元气大伤,被迫采取了守势。
王忠嗣马不停蹄,千里奔驰。协助小勃律击退了吐蕃和大食的联军,大唐天可汗威震八方,四海畏服。
天宝元年(公元742年),后突厥乌苏米施可汗即位,唐玄宗要求乌苏米
施可汗内附大唐,乌苏米施不肯答应,王忠嗣就陈兵碛口,给后突厥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乌苏米施惧而请降,
却迁延不至。王忠嗣成竹在胸。从容布置,《平戎十八策》中记述了他的作战计划。
拔悉密、葛逻禄、回纥三部落联合唐军,进攻后突厥。后突厥寡不敌众,很快战败,唐军“取其右厢而归”,后突厥汗国有千余帐归附了大唐。天宝二年(公元743年),王忠嗣再破突厥军,“自是塞外晏然,虏不敢入”。
天宝三年(公元744年),突厥九姓拔悉密进攻后突厥,斩杀乌苏米施可汗。传首京师。
后突厥又立乌苏米施可汗的弟弟白眉特勒为可汗,号称白眉可汗。为了一劳永逸地解决北方边患。按照唐玄宗的旨意,王忠嗣北伐后突厥。回纥几万大军也配合唐军两边夹击,
唐军在萨河内山大破突厥阿波达干等十一部,后突厥汗国被唐军摧枯拉朽,摇摇欲坠。
天宝四年(公元745年),
回纥骨力裴罗斩杀了后突厥最后一位君主白眉可汗,传首长安,在这之前,回纥和葛逻禄联手杀掉了拔悉密颉跌伊施可汗,后突厥汗国灭亡了,从此成了历史上的一个名词,回纥的势力兴起了,逐渐成为北方土地的新主人。
这一年,由于军功显赫,王忠嗣进封清源县公,登上了唐代男人梦寐以求的顶峰,史书上这样褒扬他,“自朔方至云中,缘边数千里,当要害地开拓旧城,或自创制,斥地各数百里。自张仁亶之后四十馀年,忠嗣继之,
北塞之人,复罢战矣”,王忠嗣“佩四将印,控制万里,劲兵重镇,皆归掌握,自国初已来,未之有也”,
皇帝的荣宠也达到了顶峰,加封金紫光禄大夫,连王忠嗣的一个儿子都被授予五品官,但王忠嗣依旧为人谨慎,充满了一种处世的从容大气,决没有那种小人得志的嘴脸。
在这种情况下,凭借王忠嗣战必胜、攻必克的才能,凭着他和唐玄宗在宫中培养起来的父子般的感情,只要他顺从唐玄宗开疆拓土的愿望,富贵对他而言几乎是坚如磐石。
但王忠嗣沉默了,他与当时的诗人杜甫有了相同的感触和心情,“边庭流血成海水,武皇开边意未已。
君不闻汉家山东二百州,千村万落生荆杞。纵有健妇把锄犁,禾生陇亩无东西”,他年少的时候以勇敢自负,经常轻骑出塞,孤身对敌,皇帝怕他阵亡,
还曾将他召回京城,现在他成为手握重兵的河西、陇右、朔方、河东节度使,就“以持重安边为务”,处处从国家大局着眼,不再轻启战端。
但是,利益当前,边庭却难有几日的平安,吐蕃屡屡与唐军在青海、积石激战,唐军每战皆捷,吐蕃没有丝毫可乘之机。在王忠嗣的率领下,唐军讨伐吐谷浑于墨离,“虏其全国而归”,大唐帝国此时正如正午的太阳,光芒万丈。
唐玄宗为了在对吐蕃的战争中掌握主动权,希望王忠嗣能攻占唐军得而复失的石堡城,王忠嗣的回答却出乎他的意料,“石堡城曾由唐军经营多年,城防坚固,吐蕃守卫森严。
要攻下石堡城,肯定要牺牲数万士兵的生命,对大唐来说,得不偿失,不如见机行事,等敌人露出破绽再行动”,唐玄宗一向好大喜功,对王忠嗣的表态颇为不满。
天宝六年,董延光向朝廷献策,自告奋勇去打石堡城,唐玄宗诏令王忠嗣分兵接应,王忠嗣虚于委蛇,让董延光很不高兴。
河西兵马使李光弼目光如炬,赶紧劝说王忠嗣,“大夫一向以士兵为重,虽然迫于皇帝诏命而分兵给董延光,却不设立重赏,士兵怎么会尽力攻城呢。
皇帝对石堡城是志在必得,董延光的行动如果失败,一定会归罪于大夫,大夫财库充盈,何必吝惜几万匹帛而不堵住董延光的进谗之口呢”。
王忠嗣坦然回答,“唐军用几万士兵来换一座石堡城,得到它不足以制服敌人,失去它不足以危害国家,所以,我不愿意拿几万人的性命来保住自己的官职,即使受到皇帝的责罚,
贬到外地去做个小官,我也不会改变初衷”,李光弼深受感动,称赞上司有古人之风,非自己能及。战事正如李光弼所料,董延光未能攻克石堡城,
向朝廷告发王忠嗣沮师,宰相李林甫一向嫉恨王忠嗣,因为唐代素有功勋卓著的边将入朝为相的惯例,李林甫找到了机会,当然不肯放过,他很快唆使济阳别驾魏林诬告王忠嗣,说王忠嗣为河东节度使的时候,曾扬言,
“我与忠王(后来的唐肃宗)一起长大,当拥戴他做太子”,这话正击中了唐玄宗的心病,以前,为了自己的皇位稳固,他曾亲自下诏处死了自己的三个儿子(其中包括皇太子李瑛),还处死了自己女儿的丈夫(驸马),
现在听说王忠嗣如此胆大包天,他怒火中烧,马上下令让王忠嗣入京,“令三司推讯之”,推讯的结果是准备处以死刑。
王忠嗣官声很好,营救他的人也来到了京城,这人就是王忠嗣的好部下哥舒翰。(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