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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趣网 > 玄幻魔法 > 哈利波特之晨光 > 第2132章 花之争(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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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欧洲文字类似,同样一个词,不管是哥特体,还是斜体,我们都能辨别出这个词来,而汉字则有六种书写方式。

最古老的书写体是“篆书”,这个字体如今通常被用来刻制印章或图章,林呱为中国客户完成自己的作品后都会留下自己的印章,收藏家们收藏到了一幅名画也会留下自己的图章。

篆书又发展出数种不同形态,一般用来作铭文或书籍的序言等。后来篆书演变为“隶书”,这是秦新的宫方书写方式,官府起草的文件都要用隶书来书写。

再往后又出现了“楷书”,这是一种规范字体,想出人头地的文人墨客都学习书写楷书。接下来又演变出“行书”,这是一种快捷书写形式,或者说是一种自由体,但字体笔画不能省略。相反,为了便于速记,“草书”允许以简洁快速的方式来书写。做生意的人往往会采用这种书写体,部分古书也采用草书书写前言。

“宋体”是以宋朝来命名的字体。在宋朝时期,印刷术得到长足的发展。所谓印刷术,是一种将汉字刻在木头上的活版印刷技术,这一技术是公元10世纪初发发明的,技术问世40年之后,宋朝创建起来。在所有字体当中,这种字体最像尼克在画有莲花的字条上看到的字体。

水浒传里高逑因为擅长蹴鞠而得到了皇帝的喜爱,蔡京则是因为擅长书法而成为宋徽宗的宰相。有很多人都认为宋徽宗不该做皇帝,他应该只做艺术家,他写的瘦金体几乎成为中国艺术界的孤品,成语“一字千金”就是因为他写的字而来的。

哪怕是一幅很平常的画,如果上面留下了他题写的字,那么也会变得价值连城。蔡京也很擅长书法,他们俩可能有很多共同话题。同样和珅和乾隆的关系也有点类似,只是乾隆的字并不如宋徽宗,这使得和珅可以模仿他的字迹,而宋徽宗的字因为写得太好,居然无人可以临摹,即便是蔡京也只是擅长行书。

他流传于世的有一首诗是这样写的:

秾芳依翠萼,焕烂一庭中,

零露沾如醉,残霞照似融。

丹青难下笔,造化独留功,

舞蝶迷香径,翩翩逐晚风。

舞蝶、迷香、残霞、晚风这些美轮美奂的事物充斥着他的生活,他并不知道在宫墙外是另一个样子:两河岸边,死于相枕,冤苦之声,号呼于野。

每天晚上,他的宫殿里都要燃烧数百支昂贵的龙涎香,据说这种香料会产生蓬莱仙岛般海阔天空的高远意境,又兼有鸟语花香的悦心气质,并且穿透力强、留香持久,常被他用于宴会上。

不仅他的字是美的,连他写字的过程都是美的,然而这一切都在金军攻入北宋都城的那一刻结束了。

欧洲也有支付赎金交换人质的制度,可是金朝要价太高,即便是富庶的宋朝也无法拿出来。

金朝是一个同样由女真人组建的王朝,甚至努尔哈赤所建立的王朝也叫“大金”,爱新觉罗在满语里的意思就是金。

在东南亚地区有不少人是明清交替时因厌恶满族统治而逃亡海外的,琉球使者也曾担心过是不是也要剃发,后来在与清朝交涉后,琉球人被允许保持自己的服装,于是这些前朝移民就以琉球人的打扮在各地活动了。

日本人的发型其实也很难看,但他们还是觉得辫子更丑陋一些。当琉球恢复了和清朝的朝贡关系后,日本经由琉球到福州的贸易却没有振兴起来,随着萨摩藩在大阪为据点的物流占据一席之地后,琉球的利益几乎被萨摩藩抢走了。

日本拒绝加入朝贡体系,满清又不打算开战,以相对和平的方式保持贸易往来,于是互市体系就形成了。

以正德新例为契机,康熙成立了广州十三行,这个名字沿用了明朝的名字。“行”在中文中代表帮会的意思,这些曾经有过不良记录的商人会在神明钱杀鸡饮血,交换誓约,规定公行的章程。

与东北的商号不同的是,广州十三行没有牙行,他们直接充当外国商人和船员的身份保证人,外国人被安排在有城墙包围的河边角落里,与广州普通市民隔离。

17世纪中叶,随着新大陆开发,供应欧洲皮毛的由俄国变成了美洲,如此一来沙俄就需要找到一个新的市场。

海西女真人最早也是猎皮毛和打鱼的,他们主要提供一种黑貂的毛皮。

貂皮在欧洲同样很受欢迎,一件披风可能需要上百张貂皮,沙俄帝国一直渴望融入欧洲文化圈,于是沙俄就开始了扩张。

在扩张过程中就碰触到了女真人的地盘,也就是他们所谓“龙兴之地”,当康熙和彼得大帝终于结束了这场自他们的父辈开始的战争,决定坐下来签订条约的时候却发现了一个问题。

当时两国的接触是因为沙俄扩张引起的,康熙初年中原还没有稳定,他也无暇北顾。两国边界在经历了军事对抗、谈判后,需要在地图上进行标示了,但是鞑靼人一直没有那么干过,他们仅有一份朗谈绘制的《吉林九河图》作为参考,那画得根本就不准确,这使得康熙下定决心,要用西式的测量技术绘出新的地图出来。

而新绘制的《皇舆全览图》里,至少江苏肯定是不准的,它被无数河流切割成了数百个岛屿,这可能是基于保密的考量,不过不只是外国传教士,外国的商人和旅行者也会测绘,比如道尔林顿所绘的就比较准确,只是它还是不够精确,所以东印度公司才会请尼克这个可能有在中国自由活动的法国人测绘。这是尼克能想到的,会给自己惹上麻烦的主要两个原因。

船桨划动不时发出嘎吱声,除此之外周围寂静无声,似乎抓捕尼克的两个绑匪都不多话。

透过麻布口袋的间隙,他察觉到天已经亮了,从他醒过来就一直在琢磨这件倒霉事,随后忍不住萌生一种焦虑感。好在这种焦虑感没有持续多久,船一靠岸,绑匪们就一左一右把他抬了起来,他感觉双脚不需要着地就能走路。

他们应该是来到了类似有热带丛林覆盖的小岛上,地上有厚厚的落叶,路上不断有树枝抽打在尼克的身上。

可能过了半个小时,尼克感觉走进了一个宅院里,这主要是因为有平整的地面,还有叮叮当当作响的兵器碰撞声,到了这个地方绑匪才将尼克头上的麻袋给解开。

这是个很普通的院子,在乡下很常见,可是考虑到它建在小岛上,那么搬运这些木料和石头就是件很费时费力的事。

院子里有个长桌,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坐在旁边的椅子上,他穿着黑色的衣服,外罩着一件猩红色的披风。他的脸色看起来很惨白,像是生了很重的病,在他身后有一群人正在挥舞着刀剑,看起来不像是决斗,更像是在做某种练习。

一个瘦小的男人抓着一只大公鸡,它的鸡冠红得像要滴血。一开始它还比较老实,后来随着越来越靠近那个高大的男子,它开始剧烈挣扎起来,不断扇动翅膀,吹起的风混合着鸡毛乱飞,那个瘦小的男人几乎要控制不住它。

高大的男人面无表情得看着它,过了一会儿拿起桌上的一把剑,“唰”的一声抽了出来,然后随手一挥,鸡头就落地了。

这时鸡还在挣扎,似乎它的身体还不知道已经和头分离了,那个瘦小的男人举着那只断头鸡,将它还在冒血的脖子对准了一个碗,随着血液逐渐将碗装满,鸡也逐渐不动了,然后那个高大的男人将那个装着血的碗拿起来,像喝水似的喝了。

如果不是因为此刻是大白天,他看起来简直就像是吸血鬼。

“知道我是谁吗?”那个高大的男人在喝完了血后用英语问尼克。

他的嘴角还有血,牙缝里也有。

“不……”尼克有些畏惧得回答“我是不是参与了你们的仪式了?”

高大的男人困惑得皱眉。

“我听说你们举行仪式都要杀鸡。”尼克说。

“爷这是在喝药。”那个高大的男人不耐烦得说“我被胡蔓草给咬了,想解毒必须喝鸡血,而且还是午时。”

“知道胡蔓草是什么吗?”那个瘦小的男人傲慢得问尼克。

“我听水手们说过。”尼克比较平静地说“那种草长得很像人的头发,又黑又细,但它的花朵是红色的,只有麦粒那么大。”

“它还有个名字,叫禁婆,那么多人,就爷一个人活着回来了,你要是老实回答,便饶你一命,你要是敢胡说八道,就留下来给我做药引吧。”

尼克还没反应过来,那个瘦小的男人已经将那只没头的大公鸡扔在了他的脚边,它又扑腾了两下。

尼克这才想起来,举人说过,每逢有人在菜市场杀头,就会有人买死囚的血,拿回去当药吃了。

“想明白了?”高大的男人问。

尼克连忙点头。

紧接着他就蹲下来,也不管满嘴的血腥味,开始盘问尼克他想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