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尔泰曾经说过:怀疑并不愉快,但深信不疑未免荒唐。
女人就是如此,她的心里一次只能爱一个人,当她的心全在丈夫身上的时候儿子就成了附属品,而当她的心全放在儿子身上的时候,丈夫就要位列第二。
不论是纳西沙·马尔福还是莉莉·波特都将孩子放在了第一位,为了他们,她们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甚至包括自己的性命。
这确实是人们赞扬的母爱,同时也是女人的一种心理,她要把最好的一切都留给他。
罗马时期的人可不是这样,儿子如果不强壮要被扔到弃婴场,她们的感情更倾向丈夫,就像戏剧美狄亚唱的,那时候的女人将爱情视作比生命还重要,从不理会即将降临的灾难和困苦。因此,当美狄亚得知伊阿宋背叛她的时候,那个曾经事事为伊阿宋着想的公主一下子变成了复仇女神,将伊阿宋的继承人以及他的新欢都给杀了。
同样一个女人要是心里没有那个男人,她就对那个男人缺少关心和爱护,只会从男人手里汲取,而不是为他付出,她计较的永远是自己的得失。
像艾琳·普林斯一样跟托比亚斯内普跑到贫民窟去生活?那怎么可能?约瑟芬那样的女子,她可以是为了两个孩子而在社交界混迹,也可以打着为了两个孩子的幌子,骗情感单纯的男青年跟她结婚,帮她还债。
男人看女人有的时候看不清,像卢修斯·马尔福这样的男人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扎比尼夫人接了七次婚,每结婚一次她就变得更富有,但即便如此她的名声还是要比贝拉好听,毕竟是她利用男人,而不是被男人利用,就像克里奥佩特拉征服凯撒和安东尼,不是像贝拉一样为了伏地魔家族和自己的名誉都不要了。
她爱黑魔王胜过爱自己的丈夫,当她知道黑魔王失踪后拷问了另一个七月末出生男孩的父母,隆巴顿夫妇。
像她这样的女人最好的归宿就是阿兹卡班或者是疯人院,但她却被放出来了,伏地魔很信任她,甚至包括他的魂器戒指都交给了贝拉,让她下布莱克家族最擅长的诅咒,有没有可能伏地魔将制作魂器的方法教给了她?
没人希望他们回来,就连茜茜也不希望贝拉回来了,因为她在最后关头为了救德拉科选择了背叛伏地魔,对他说了谎,这对贝拉来说是不可饶恕的。
贝拉连西里斯布莱克,这个布莱克家族最后的直系男性继承人都下的了手,何况只是姐妹。
更何况那段被食死徒占据自己家园的生活她过够了,关于伏地魔可能回归的事卢修斯一点都没有跟纳西沙提,她就和大多数人一样,厌恶哈利·波特动不动就说他额头的闪电伤疤疼,很可能他还思念着那段上头版头条,被人关注的岁月。
一个没有父母的孤儿渴望被人关注不是正常的么?
伏地魔也很喜欢演戏,他每次出场都很华丽优雅,那张俊美并且充满了黑暗魅力的脸能让不少涉世不深的女孩为他着迷,贝拉一直觉得自己是特别的,因为她的忠诚,因为她的疯狂,还有她什么都敢做,包括用不可饶恕咒折磨人、杀人,这些都不是寻常女孩儿能干的。
70年代利物浦的嬉皮士演出结束了会有一大群崇拜者在后台想要见他,那时会有保镖维持秩序。
伏地魔“表演”完后贝拉永远跟在他的身后,哪个女人敢擅自靠近就会用钻心咒或者是别的恶咒给她来一下,谁会傻到和贝拉特里克斯理论?
就连公认好欺负、胆子小的赫夫帕夫女孩儿也会因为“牙刷和男友不可共享”和人打架的,抓头发、咬人、满地打滚用腿踢,那场面绝对无法将之与文明和淑女联系在一起。
哦,闹成那样真丢脸,她连说这句风凉话的围观者一起打了信不信?
利维坦本身就是和贝希摩斯一样的洪荒巨兽,代表的原罪之中的“嫉妒”,在《希伯来圣经》里还是一种可以与撒旦相提并论的怪兽,是可以毁灭世界的妖魔。
然而在闪米特人眼里,利维坦代表的是丰饶之神和自然之神。
人类区别神与魔的标准是对自己是否有利,比如阿加门农所率领的夺回海伦的远征军,他们的船需要风力驱动,为了得到阿尔忒弥斯的谅解,他差点献祭了自己的女儿。
幸好狩猎女神最后看不下去男人的疯狂,把作为祭品的公主带走了。
埃及人驶往冥界的太阳船则最讨厌遇到风浪,尼罗河的水总体还是平静的,船是埃及人主要的出行方式,即便西克索斯人将马和战车引入了埃及,马和车也没有取代船,成为埃及主要的交通方式。
在埃及神话里,风暴之神塞斯就成了混乱的外国神,即便它曾经一度是埃及的至高之神,地位比塞特还不如,至少塞特还是驱赶外来者的神灵,雅赫霍特普还用他的头作为自己权杖的“权柄”。
人类曾经将过去信仰的神举得有多高,砸下来、毁灭它的时候也有多狠,曾经保护巴黎的圣女热纳维耶芙的遗体被人抬着在城里祛除瘟疫,后来在法国大革命中烧成了灰烬,修士们想尽了办法才留下了那么几块残骸。
不只是人想一直高高在上,连神也一样的,不过陨落就是陨落,就算是神陨落后也只剩下名字。
这些名字一开始会记录在书上,然后是神庙的岩刻上,等刻在石头上的名字也风化得看不清,又或者石料被后来者铲平后修盖别的建筑后,就只剩下口口相传的故事了,等传说这个故事的人也没有了,那么这个神也就彻底消失了,又或者它们会以魔鬼的样子重新出现,用来承托新神的伟大。
1689年光荣革命之所以兵不血刃就结束了和斯图亚特王朝在1665年黑死病袭击伦敦时的表现有关。国王带着贵族跑了,留下市政官员主持大局,不论他们用烟熏的办法驱赶瘟疫有效没效,市民是看到了的,人民对国王失去了信心,而他们又对留下来的官员们有好映像,这些官员很多都是非世袭贵族担任的。
世袭罔替是最简单、和平的权力交接方式,不过对于不在这个世袭贵族体系里的人来说是很不公平的。尤其是没有一个足够的权威能够告诉他们,上帝的意志就是这样,它已经预先知道未来将如何发展,你是想犯罪下地狱还是得救赎上天堂?
每个人都要完全为自己的命运负责,以前的人觉得一个人如果受罚了,肯定是犯了罪,黑死病爆发时有很多人拿着绳子鞭打自己的背以示赎罪。
还有一个倒霉鬼约伯,他成了魔鬼和上帝的赌注,魔鬼让约伯变得又穷又病,儿女都死了,谁要是遇到他的情况都会怀疑神的存在,他的朋友让他好好想想自己做了什么该挨神罚、不道德的事,这便是与受害者无罪论对立的受害者有罪论了。
最后是神在旋风中出来对约伯说明了缘由,你悲惨不是因为你做错事,有些事你无法明白,因为你不是神。认识神、相信神、远胜于逾越神,就像是那个《当幸福来敲门》里的父亲,他宁可睡在地铁厕所里也没有和其他误入歧途的人一样抢劫,然后他和约伯一样,享受到了祝福,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如果一个人做了好事就该被奖赏,做了坏事就要被神惩罚,那么是人决定神的行为,还是神决定人的行为?主奴关系是不是搞反了?
约伯是做了好事也要被惩罚,这样的神是喜怒无常的,人类只是上帝和撒旦手里的玩物,他遭了那么多罪还是坚定得相信神,甚至于比以前更信仰了,这是典型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事情结束后约伯还要为上帝耍了他的行为找借口和理由,他以自己证明神的信徒比魔鬼的信徒更虔诚,他是多么荣耀啊,让他指控上帝是当然不可能的。
在这里神的公正性和自由性出现了矛盾,要么不公正,要么不自由,神按照奖善罚恶的规矩对人进行奖惩就失去了自由,如果他想惩罚谁就惩罚谁那就不公正,神学就想了个办法,神降下律法,又赋予人自由意志,尊不遵守法律是人的事情,这样神和人都自由了。
人类对律法修修补补,试图让它保持公正,证人在法庭上作证的时候需要左手摸着圣经,右手举起掌心示人,并向上帝发誓所说的一切句句属实。
不过他口头说的和心里想的可能是两回事,然后法律里就有了伪证罪以及“超越合理怀疑”原则。
在民事诉讼中,被告只要提供足够证据,被告就可以被宣判有罪了。超越合理怀疑则必须要证据经得起一切合理质疑的推敲,塞勒姆女巫指控虽然有很多受害人,她们经历了很多痛苦,不过她们没有死,也就不在刑事案件范围内的超越合理怀疑的举证范围内了。
虽然巫术指控一旦成立,被告都要被绞死。
这是完全不对等的,但这就像约伯被上帝和魔鬼考验一样,人类无力挣脱,一定要出现“被施咒致死”的案例出现,外面质疑的声音才能传进法庭里。
事实上是在1692年5月17日,法庭宣布一个名叫丹尼尔·威尔金斯的17岁少年咽气后,一份由32人签名的请愿书才被送到波士顿,起草这份请愿书的是帕里斯哈佛的同学约翰·怀斯,他们认为普洛克特夫妇没有一点邪恶,是友善的邻居和虔诚的信徒。
当然这也许和伊丽莎白·普洛克特怀了九个月身孕有关,这32人中有人举证,有个作为人证的女孩承认那些事情都是编的,不过是为了好玩,还有两名男子证明自己偷听到帕特南母女教莫西·刘易斯做伪证,但是法院驳回了质疑,普洛克特夫妇依旧有巫术罪。
将少年丹尼尔·威尔金斯诅咒死的人,据少年生前所说是约翰·威拉德,并不是普洛克特夫妇。
约翰·威拉德是男性,30岁,审判开始后是村里的助理治安员,曾经在帕特南农场工作,有家庭暴力史,遭他的亲戚和邻居痛恨。如果用超越合理原则对约翰·威拉德进行审讯,那么救下来的也是个家庭暴力犯罪者,但是这么做可以引发陪审员对指控者们最大程度的怀疑,有一定几率可以推翻其他的巫术指控。
多么英雄主义,充满了好莱坞式在世界末日边缘力挽狂澜、振奋人心的剧情效果,事实却是“女巫们”已经被送往了绞刑山,挨个执行绞刑了。
3月5个人被指控,4月25个人,5月则有50个人,在第一个被套上绞索的布里奇特·毕肖普之前,莎拉·奥斯本已经死在监狱里了。
巫术恐慌还在继续蔓延,并且越滚越大,任何一种征兆,比如呕吐、奶牛死了都有可能是被巫术袭击的征兆,为了不让自己成为被告,人们争先恐后得发起巫术指控,好让自己站在原告席当被害者。各种指控迅速积累,这种情况严重到总督菲普斯不得不放下防务,来到塞勒姆处理的地步。
因为赎罪券的问题,路德宗诞生了,路德认为恩典是没有任何交换性的,不能用钱买,努力做善事也不能获得,所有的行善和祷告都必须出自纯粹的虔诚,信仰必须是无条件的,不能为了好处才祈祷。
清教徒承认这个理论,实际上却难执行,路德没有给人留余地,人以后得不得救赎,上天堂还是下地狱都是完全按照上帝意愿随机的事了,跟个人努力完全没有任何关系,那人怎么知道自己是被选中的人呢?
这就逼着人想方设法得找方式去追求确定性,于是信徒们产生了一种工作伦理观,他要去找一些征兆,证明自己是被选中的人。
那么什么征兆可以证明呢?既然神让人来到世间从事某样工作,这个工作就是他的天职,如果一个人能够埋首于他的天职,这就是一个救赎的征兆了。
在这个目的下工作的目的就不是为了消费享乐,而是为了荣耀神,这就将努力工作和禁欲联系起来了。
干活拼命又不消费,这就成了资本,资本用来扩大自己的工作,赚更多钱,这样就促成了资本主义的发生。
虽然一开始人们将努力工作当作救赎的征兆,后来实际操作中却发现可以把它当做一个上升的途径,信徒们觉得自己过上优渥的生活是自己的努力和上帝意志的结果,我虔诚、我努力、我成功、我得救,精英主义就此萌芽。
这就是精英主义从神学体系促成资本主义的演化过程。
美式精英主义不仅仅是剥削财富,还包括了精神方面的压迫,努力提高自己会成功,你失败就是你不努力,这不仅是一种羞辱,更剥夺了低收入劳动者的尊严和社会价值,让他们觉得自己从事的工作对社会是没有价值和意义的。
同时最关键的是教育垄断。
学习需要时间和金钱,这也是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主义压榨劳动者的剩余价值和时间,这就和早期清教徒认为所有的行善和祷告都必须出自纯粹的虔诚,信仰必须是无条件的,不能为了好处才祈祷一样,认同却无法实施,没给人留余地,时间对人是公平的,一个人24小时,除掉工作时间8小时,如果要压榨时间腾出来学习就只有睡眠时间了,又不是人人都是达芬奇那样的人,或者是拿破仑一样泡澡就能恢复体力了。
睡眠减少有猝死和抑郁症的风险,精英们普遍有“绝望至死”病症。抑郁症患者对生活感到绝望,那不是单纯靠吃药能解决的。
如果富翁们只是想保留财产,那么可以办信托,孩子可以一辈子吃穿不愁,快乐得度过,财富积累的速度可能快过他们挥霍的速度。
不过新贵族将孩子们送去名校不只是为了镀金,还要巩固一个观点,成功是努力获得的,这是一种变相的新世袭制度,毕竟不是谁的父母都能拿出100万美元的支票参加俱乐部,他的亲戚朋友也没有哈佛校友能介绍他入学。
就读名校不仅是有钱人的虚荣游戏,还是一种可以光明正大诋毁、羞辱输家的方式,如果说光靠个人努力完全不考外力,这就是公平竞争,然而实际情况是外力因素不可排除,时代、技术、行业、遗传和天赋上的差异都是存在的,个人的才能和兴趣是不是符合时代的需求也是个参照物。
70年代的嬉皮士不相信名校,他们相信摇滚乐,那时候摇滚明星可比学校里的书呆子受女孩欢迎多了。
父母创造了那么好的条件不就是为了子女能像少受挫折么?结果他追求女孩还是处处碰壁,失去了自信,成了父母眼里的好孩子,同龄人眼中的失败者。
那个时代的人不穿得五颜六色、奇形怪状,和老头一样穿着白衬衫会反而被人当怪胎。欣克利只是对耶鲁女孩朱迪感兴趣,但他太害羞了,都不敢去接近她,那么要怎么获得她的注意呢?他又不会摇滚,弹吉他什么的。那种人绝对在父辈眼里是“失败者”、“社会渣滓”,不会让孩子去学的。
于是就出现了里根会被一个“耶鲁男孩”刺杀的案件了。
大多数男性会在同龄和比自己年轻的女性群体中寻找配偶,在同龄人中为了获得认同感,比如大家都会游泳,他不会,不用父母逼迫他自己也会学的。
哈利更多时候选择男性对象学习,需要安慰和咨询时找女性,这是一个普遍取向,他的女朋友也是同龄人和比较小的,同时他的人际关系也不错。
那些选择年纪大女性的男性很多都不合群。
他有自己的想法,年轻的身体“保质期”长,但哄女孩开心太累了,别人谈论某个女孩很起劲的时候他却冷眼旁观。
成熟女人已经“懂事”了,她们看问题的方式也和小女孩不同,至少她们没有资本和那些小女孩儿一样,在法庭上编故事是为了好玩,并且还有可能因为年纪小就获得原谅。
她们必须为自己的命运负全责,甚至还要作为监护人,为别人担责任。
命运是不公平的,谁不想一辈子都做幸福快乐、无忧无虑的孩子呢?
但是地球绕着太阳转,转一圈不止树木留下年,不是所有的事物都是按照初衷设计的那样发展的。
这是人们不努力的原因导致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