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在经过训练后,会很乖地趴坐在门口,然而猫不论怎么教都不会听话。
有那么一只猫咪,它曾经生活在埃及,它曾经是自由的丛林猫,但愚蠢的两脚兽非要把它的祖先带回家里供奉起来,当神一样崇拜。
两脚兽称呼猫咪为“陛下”,猫奴古已有之,从法老到平民都是,他们为猫塑造大量的石碑和雕塑,以至于猫咪的地位比人还高。
这一只黑色的小猫咪的祖先被以色列人放在篮子里离开了埃及,在荒野里流浪的日子对它没什么影响,反倒是狗的日子变得很不好过。
狗舔血,狗食尸,狗在无人的夜里游走吠叫,不论死活,狗都一钱不值,以至于以色列人骂人的时候都说“不过是一条狗,焉能行这大事呢?”
后来以色列人修成了圣殿,也不许狗进去,猫依旧是圣殿里尊贵的客人。
据说在埃及的时候猫还要戴着很沉重的金饰,在所罗门圣殿里则不需要,没有了这些华丽但沉重的首饰它更加轻松自如了。
这一天,小黑猫梳好了自己的毛,闲得无聊在到处都铺了金箔的圣殿里闲逛,忽然察觉到了不一样的动静。
用橄榄木制作的门上刻着和外殿相同的天使,此时那两扇门没关严实,有光从里面照了出来,它耐不住好奇心走了过去,从门缝里往里面看,绿色的猫眼像镜子般倒影着奇幻的景象。
紧接着,它的样貌发生了改变。
皮毛上有各种斑点,耳朵特别大,尾巴像狮子。
仿佛是一只猫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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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莫娜睁开了眼睛。
此时她已经回到了圣埃琳娜岛上的新家,只是现在它还没有装修,想住在里面要搭帐篷,她擦了一下嘴角的口水重新坐直了,这点动静惊扰了正在看书的西弗勒斯,他正在看弗洛伊德的书。
“我还以为你要打呼噜。”他耻笑着说。
刚才她做了一个奇怪的梦,以至于不那么想理会他。
猫狸子具有探察出谁是品德败坏和嫌疑的能力,如同具备分辨善恶的能力。
巴斯特是最早的下埃及的守护神,曾被视为法老的守护者,但她的地位后来被拉所取代,于是她和其他狮子女神都被视为拉之眼。她的名字也和古埃及人存放香膏的陶瓶有关,所以她有时候也被称为芬芳的守护者。
为什么她会忽然梦到这么奇怪的场面?
也就在这时,那个面具怪人凑了过来亲吻她,他的嘴里没有那股难闻的大蒜味了,取而代之的是椒薄荷的气味。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是一个狂热、多情并且嫉妒的情人,在他写给妻子玛莎的信中是这样写的:
我的公主,我的到来是你的不幸,我将吻得你满脸通红,将你喂得丰满起来,到那时你就会知道谁是强者,是吃不饱饭的温顺小姑娘,还是躯体中含有可卡因的高大疯狂的男人。
“谁是强者”是一个严肃的玩笑,订婚后的弗洛伊德有很强的控制欲,想要完全控制玛莎。
在得知她有过一个年轻的恋人后,弗洛伊德说:如果我有力量摧毁整个世界,包括你在内,让一切重新开始,我也将毫不犹豫地这样去做。
男子的自豪来自于征服,征服和追求的过程是让人激动的,弗洛伊德征服追求玛莎,以证明自己的男子气概,然而征服和追求一旦以结婚结束,这种感情就会发生改变,和结婚前炙热的情人相比,婚后的弗洛伊德是冷淡的,他从来没有把和妻子的关系,说成是幸福的源泉。
波莫娜不知道玛莎有没有读过弗洛伊德的书,如果读过,那他们倒是可以针对恋母这个话题好好争辩一下。
弗洛伊德说玛莎喜欢仙客来,那是一种美丽而脆弱的花,花语是内向。
或许正是因为那种花太脆弱了,难以承受弗洛伊德的爱情。
又或者是他太专注于科学研究,弗洛伊德是那种会把花给压瘪了,把它们做成标本的人。
他把自己当作研究对象,也把爱情当作研究对象,他对科学的兴趣超过了爱欲,即便玛莎是他生命中唯一的女人。
他很少了解女人,他关于女性的了解是男性天真的偏见理论化的结果。
在研究了女人三十年后,他还是在访谈中发出一个疑惑:女人想要什么?
其实他已经知道答案了。
“过来。”她拍了一下床。
西弗勒斯没有理会她,继续看书。
毕竟他不是那种主人一叫就会摇着尾巴跑过去的“乖狗”。
“你觉得是哪一个法老遇上了埃及十难?”她轻声地说道。
“你睡迷糊了?怎么忽然想讨论这个话题?”
“我刚才做了一个梦,说说你是怎么想的?”
西弗勒斯放下了手里的书。
“你梦到了什么?”
“猫。”她趴在床上,托着脸颊说“帮我按摩一下。”
“不!”他假装正经地拿起书又开始看了。
“有人说他是拉美西斯二世,我更倾向法老的儿子麦伦普塔,麻瓜发现了他的石碑,讲述了他平息以色列叛乱的事,‘迦南悲哀地被征服,以色列惨遭蹂躏,几乎绝种’,让我们这么假设,法老为了平息叛乱,将原本迦南生活的人都杀死或者带走了,那片土地因此无人居住,而这时从埃及出走的摩西等人正好占领了这片‘无主之地’,于是以色列人才在那里建造了圣殿。”
“你相信埃及十灾是真的?”
“你觉得不可能么?”
西弗勒斯看着天花板,似乎陷入了沉思。
“你不好奇为什么猫狸子有那么神奇的力量么?刚才我做了个梦,有一只猫溜进了放约柜的内殿……”
“你疯了。”西弗勒斯气急败坏得说到。
“你干什么?”
“给你熬点魔药。”
她怒而坐起,追在他的身后喋喋不休地唠叨。
“为什么你觉得不可能?”
“如果一只猫看了约柜就有分辨善恶的能力,那些大祭祀为什么没有?”
“你怎么知道他们没有?”
“你的证据是什么?”
她词穷了。
西弗勒斯曲起食指弹了她脑门一下。
“别犯傻了。”
哦,伟大的魔药教授是去熬药治疗她的癔症,她继续跟着他干嘛?看他怎么熬药?等一下喝的时候品味那些稀奇古怪材料奇怪的口感?
于是她又转身走了。
此时天色渐渐变暗,她看了一下表,快到晚餐时间了,然后她开始思考一个很哲学的问题:今晚上吃什么?
以前在霍格沃兹没吃的海鲜这段时间都吃了,她想吃肉排!
据莫妮卡说,在圣马可附近有很多“很贵”的餐馆,今晚上就在那里吃饭。
这就是她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