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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初。

南国公张培申亲自率领两千劲足,奔赴雄楚关。

同袁友仁见面,也不废话,直接开始兵权交接。

大营内,气氛凝重且肃杀。隐隐有人将手放在腰间的刀柄上,似乎只需一言不合,就要拔刀相向。

南国公这边如临大敌。

南国公张培申本人,却一脸平静。

都已经这个时候,若是要反早就反了,何需等到现在。所谓的紧张,不过是下面的人畏惧于袁友仁的名声。

什么名声?

自然是恶名!

传言都说此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偏偏又数次得逞,将先帝哄骗得团团转。尽管大家心头鄙夷袁友仁的手段,却不得不佩服他的智谋和胆量。

以男宠身份,短短两三年时间爬到如此高位,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真正称得上世所罕见。

众人的紧张,也可理解为对此人的重视。

袁友仁目光扫视左右,嗤笑一声,“南国公带了一群没见过世面的雏儿过来,就不担心上了战场,还没见到敌人的踪影,先被吓破了胆。”

“袁大人无需操心这帮儿郎,上了战场生死全凭一腔勇武。若是因为胆小而死,死便死了!”

“南国公言之有理!”

张培申哈哈一笑,一伸手,副将举起一个托盘,上面盖着绸布。

他揭开绸布,盯着袁友仁说道:“这是袁大人的官凭文书还有官印。”

袁友仁扫视了一眼托盘上的文书官印,同样是一伸手,亲兵用托盘装着兵符印章送上。

“这是朝廷兵符还有大印。”

张培申连连点头,“那就正式交接!”

“全凭南国公吩咐!”

所谓交接,自然不是两个当事人分别去接下对方手中的物件。身边副将亲兵这会就派上用场,上前一步,替自家老大接下官凭印章,完成交接仪式。

此时此刻,好些人露出如释重负的神色,最关键也是最要命的一步终于是顺利完成,没有横生枝节。

袁友仁冲难过公共包包拳,也不废话,“就此告辞!”

“慢走不送!”

袁友仁哈哈大笑,翻身上马。

这一举动就像是一个信号一样,足有一两百人齐齐翻身上马,簇拥着袁友仁,奔出大营。

南国公目送这批人离去。

有将士心中不服气,悄声建议南国公,“国公爷,要不要末将带人追上去,截杀姓袁的。”

南国公厉声呵斥,“不得放肆!袁友仁乃是朝廷命官,没有陛下的命令,不得为难。上次崔大器被人殴打致死,陛下发了好大的火气。陛下说了,天下的官员只有他有权利决定生死。这个时候犯陛下忌讳,不要命了吗?”

“可是,那人是袁友仁。且,此地天高皇帝远……”

“差矣!”南国公冷哼一声,“你以为袁友仁没有防备吗?本国公敢断言,你这个时候带人追上去,必定落入他事先设好的陷阱中。罢了,宫里要留他的性命,认为他是可用之人,眼下就莫要和宫里作对。”

“听说是皇后娘娘执意留下姓袁的性命,也不知皇后娘娘怎么想的。”

“皇后娘娘也是你能编排的。自行下去领二十军棍!”

“诺!”

袁友仁一群人一口气奔出几十里地,上到一处山头,居高临下的观察周围的动静。

探子回报,“启禀大人,没有发现追兵!”

袁友仁笑了起来,“看来南国公还算守规矩,没有派人追上来。不过,依旧不可大意。继续探查动静。两日后随本官是上任金吾卫!”

“遵命!”

“驾!”袁友仁挥舞着马鞭,朝着南州府而去。

……

叶二郎正在回京的官道上。

布匹药材顺利脱手,又贩卖了一些木材干货北上。

黑娃自然要跟着他去京城见识见识。

“都说京城乃是天下一等一富贵风流所在,二郎自幼在京城长大,沐浴着京城的富贵,真是羡煞我等。”黑娃学着拽文。

叶二郎哈哈一笑,“老黑,你莫要学人说话,我差点就吐了。”

“去去去……”黑娃很不待见他,“我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开始读书识字,你却在这里打击我。是不是兄弟。”

“当然是兄弟。”

“是兄弟就莫要嘲笑。”

叶二郎忍着笑意,“你放心,我不嘲笑你。不知老黑你认识多少个字?”

黑娃一脸嘚瑟地说道:“已经认识两百字。”

“会写吗?”叶二郎发出致命提问。

黑娃脸色一垮,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他读书识字已经很艰难了,写字那更是难上加难。他偷了个巧,先认字,认了字再说写的事情。

到如今,他已经学会了书写自己的名字,十几样货物名称。旁的只会认不会写,有时候难免会读半边字。

初学者所犯的错误,在他身上加倍体现,体现得淋漓尽致。

好在,他没因为犯错就放弃读书识字。

随着财富增加,他自个也知道不识字不行。以前生意小,他又是单打独斗,而且只和草原上的牧民打交道,认不认字不要紧。

如今生意大了,手底下伙计掌柜一群人,货物又多。

不识字,看不懂账本,这样下去迟早要吃亏。

且,又是和刘和盛,叶二郎合作做生意。一个是宗子,一个是侯府公子。他总不能太差,好歹见了人能说几句像样的话,人家递上帖子能看懂上面的内容。

他决定,到京城之前,争取能认识五百个字,书写一百个字。

笔墨纸砚,以他如今的财力而言,都不是问题。大不了多浪费点纸张,总要做到会读会写。

叶二郎竖起大拇指,“老黑有毅力!就凭你做事的决心,什么事都难不到你。”

黑娃能发家,靠的就是一腔孤勇和决心。当别人深入草原,半个月没碰到一个部落纷纷打退堂鼓的时候,他坚持了下来。又走了半个月遇到堪称草原最大规模的部落,拉回几十车的羊毛,就此发家。

也因为这份坚持,他和部落达成了长期合作的口头协议,约定每年某个日期在某地碰面交易,省却了许多事情。

有这份决心,叶二郎相信黑娃迟早能学出来,不敢说学到考功名的地步,却也能冒充一下读书人。

进京城,无需经过武清县。

但,叶二郎想去武清县看一看,尤其是去双河镇,那是他奋斗开始的地方。

“不知那些老朋友还在不在双河镇。”

“二郎去哪里,我就跟着去哪里。反正去京城也不急着这几天。咱们就拐个弯绕一点远路,先去你说的那个双河镇瞧一瞧。”

“这,会不会不太好。一路上人吃马嚼,路上耽误一天就要多花一天的钱。”叶二郎想去,又怕耽误了生意。生意不是他一个人的,三人合伙做生意,当然要考虑到大家的利益。

黑娃很干脆,“让掌柜的带着货按照计划进京城,我和你就拐个弯去那武清县转一转。听说武清县过去是陛下的封地,陛下在潜邸的时候,花了大力气建设,早已经今非昔比。不去见识见识,怪可惜的。这次不去,以后难得有机会去一趟。”

“言之有理!”

两人商定,次日同商队分道扬镳。商队按照原计划前往京城,黑娃同叶二郎则转道前往武清县。

双河镇就是他的第一站。

数天行船,终于到达双河镇码头。

还不曾靠岸,叶二郎已经瞧见码头上熟悉的面孔,激动不已。他挥舞着双手,同码头上的税丁们打着招呼。

税丁们也认出了他,同挥起手招呼。

“二郎来了,二郎回来啦!”

一声二郎回来,叶二郎激动得想要落泪。此地是他人生的新起点,他的生意就是从这个码头开始,走向了全国。、

没说的,今晚上不醉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