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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甜不太清楚陈默的意图是什么,她转头看着陈默,露出疑惑之色。
陈默呵呵一笑道:“田姐,你不是最喜欢吃猪蹄吗?据说这个可以美容养颜对吧?”
田甜根本就不喜欢吃猪蹄,对于所有比较油腻的东西,她都不喜欢,不过陈默既然提起这茬,自然有他的道理,田甜觉得自己有必要配合一下陈默,于是她点头道:“是啊,猪蹄虽然看似粗陋,但营养价值很高,特别对于女孩子来说,在养颜美容方面很有效果呢。”
陈默呵呵一笑,转头对刘佳胜说道:“刘先生,我知道你不相信我会算命,但你今天好像真的有血光之灾,主要就是因为你的姓氏不太好,刘跟牛同音,今天正好丑牛星跟南斗星犯冲,今天坐镇南斗的就是亥猪星,你刚才也听到了,田甜小姐比较喜欢吃猪蹄,如果你想表现一下的话,你不如去隔壁的王府井大街给田甜小姐买点猪蹄回来,顺便还能验证一下我算命的技术,怎么样?你敢不敢去?”
陈默先用荒诞不经的算命作为引子,然后故意提出田甜比较喜欢吃猪蹄的由头,最后又胡扯了一通关于算命的原理,用激将法激将刘佳胜,刘佳胜不是个傻子,他知道陈默一定有所图谋,所以他当然不愿上当了。
只见刘佳胜不屑道:“你以为我那么好骗吗?——田甜小姐。你一定要看清这个人的本质!他这种骗子怎么配得上你?”
陈默不屑道:“明明是自己不敢去,还好意思在这里说别人?俗话说‘挨打要站稳,胆小要承认’。身为一个男人,你连一点胆魄都没有,这让同样身为男人的我都替你感到羞愧!田姐,你先坐着,我去给你买,我想让你知道到底谁对你最好!”
陈默说话间站起身往外走去,刘佳胜看了田甜一眼。发现田甜露出了赞赏之色,刘佳胜忽然觉得这也许真的是个很好的表现机会。至于陈默之前所说的算命的言论,他根本就不相信,只见他赶忙起身抢在陈默前面,一边走他还一边说道:“田甜小姐。既然你喜欢吃猪蹄,就让我去给你买好了,你等着,我马上就回来!”
刘佳胜说完话立马小跑出去,看那架势,似乎是担心会被陈默抢去了这个表现的机会。
其实陈默根本就是在故意装象,他还没走到咖啡厅的门口就停下了脚步,眼看着刘佳胜消失在了门外,陈默呵呵一笑道:“不知道你逃跑的速度有多快。如果你跑慢了,真的会有血光之灾哦!”
陈默说完话转身回到桌子跟前,他刚坐下。田甜就好奇道:“小默,你是想用这种法子把他支开吗?这好像不管用啊,等下他不就回来了?”
陈默坏笑道:“田姐,你放心好了,这家伙短时间是回不来了,如果他跑步的速度够快的话。估计还没事,一旦他跑得慢了。估计去医院是免不了的,不过我看他脚步虚浮,眼神邪异,估计没少在女人的肚皮上浪费精力,看来这次他多半是要进医院了。”
田甜听得一头雾水,她担忧道:“小默,你该不会故意让人在外面揍他吧?这样可不行!他家里非同一般,如果真是你的人把他给打伤了,可不好收场啊!”
陈默微笑着摇头道:“田姐,你觉得我是那么肤浅的人吗?我知道这家伙很让你感到为难,估计伯父伯母都对他比较满意吧?你虽然很讨厌他,但是你需要照顾伯父伯母的感受,不好把事情做得太绝对不对?既然我来了,这个问题就由我帮你解决好了,你放心,我绝对不会做违法的事情。”
田甜看着陈默胸有成足的表情,费解道:“你想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
陈默笑道:“当然是使用合理合法的手段啊,我可不想进局子喝茶呢。”
田甜看了看窗外,好奇道:“这不对吧?你只是让他出去买个猪蹄,他就会有血光之灾?”
陈默好整以暇的喝了口咖啡,然后说道:“田姐,其实有时候解决问题不需要亲自动手,只要合理利用身边的资源,就能把事情给办了,不信啊?不信的话你再等一会儿,我敢保证这位刘先生一定会以百米冲刺的速度现身的。”
田甜眨巴着大眼睛,一头雾水的看着窗外。过了十秒钟不到,窗外传来了嘈杂声,其间夹杂着不少人的怒吼和一个人的尖叫声。田甜立马站起身探出脑袋看过去,随即她看到了这样惊人的一幕:只见刘佳胜当先狂奔,他一边跑一边惊叫不已,在他的身后,追着二十多个手拿菜刀的人!这些人全都带着白色的毡帽,他们嘴里怒吼连连,目露凶光,似乎不把刘佳胜砍死不算完!
“额……这……这……”
田甜看着这一幕,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陈默瞥了瞥正在外面你追我赶的人群,然后收回眼神,像个没事人一样喝了一口咖啡道:“田姐,你还是坐下来吧,这种场面不太适合女孩子看。”
田甜哦了一声,她的表情非常震惊,只见她扭回头看着陈默,震惊道:“小默,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啊?那些拿着菜刀的人真的不是你的同伙?”
陈默呵呵一笑道:“田姐,你觉得凭借我的头脑对付刘佳胜这种货色,用得着雇凶伤人吗?”
田甜疑惑道:“那……那他们究竟是些什么人啊?为什么要追砍刘佳胜呢?”
陈默伸手指了指自己的头顶,说道:“田姐,你没看到那些人头上都带着白色的毡帽吗?再看他们长相,是不是觉得跟我们不太一样?其实他们都是少数民族同胞,准确点来说他们都是回族人。”
田甜兀自不明白道:“回族人?回族人为什么要行凶呢?”
陈默解释道:“田姐,我们汉族人的图腾是龙对吧?回族人跟我们不一样,他们的图腾是猪——你别这么惊讶好不好?这是他们的信仰自由,在回族人的眼里,猪是他们的至高神,容不得任何侵犯,我刚才用激将法让刘佳胜去买猪蹄,为的就是让这小子主动凑上去挨揍,你想啊,回族人那么尊敬他们的神,刘佳胜却跑到他们的餐馆里点一份猪蹄,这不是明摆着亵渎他们的最高信仰吗?人家还能饶得了他?”
田甜听到这话愣了好一会儿,忽然扑哧一笑道:“咯咯!小默,你可真坏!”
陈默摊了摊双手道:“这只能说刘佳胜自己不学无术,如果他知道关于回族人的一些情况,他现在肯定就不会被人追着砍了,谁让他平时把时间都浪费在女人身上呢?”
田甜好奇道:“你怎么知道他的为人的?”
陈默撇了撇嘴,不屑道:“自打我们进入咖啡馆开始,这家伙就瞟了你的胸部五次,就这还不算完——看到那边那个女服务员没有?这家伙的眼神恨不得把人家穿的裙子给撕掉,一副下流粗俗的胚子货,只要不是瞎子,还能看不出他是什么货色?我现在真的非常好奇,为什么伯父伯母会对这家伙如此看重?”
田甜听到这话叹了口气,转移话题道:“小默,你之前来过京城吗?不然的话你怎么知道这里有回民餐馆?”
陈默笑着摇头道:“这是我第一次来京城,刚才下车的时候我就仔细的打量过这里的环境,准备等下找个好地方跟你聊聊,旁边大街上开的一长溜回民餐馆被我一眼就看到了,真要说起来,我这也算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吧。”
陈默说到这里露出了自嘲之色,田甜好奇道:“什么叫‘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啊?”
陈默叹了口气道:“因为我以前也遇到过跟刘佳胜现在一样的情况。”
接下来陈默把自己经历的事情说了一遍,那是在一年半以前,当时陈默全国各地到处去寻找闪电,以便做那个伟大的实验,后来他随着雨季一路来到了夏宁,这个地方有许多少数民族聚居区,其中就有回族人。
陈默常年奔波在外,饮食条件不太好,好不容易看到了一个城镇,他当时就想去打打牙祭。
于是他把车开到了小镇上,停好车之后他径直走进一家餐馆,想也没想就直接开口道:“老板,给我来一份红烧肉,外加一份溜肥肠!”
陈默点完餐之后就坐下来休息,他根本没注意这是一家回民餐馆,也没看到餐馆的回民老板和服务员们听到他的话之后露出的愤怒神色,结果他的屁股还没把凳子坐热,餐馆里的回民老板和回民服务员们就走进厨房,片刻之后就拿着菜刀冲了出来!
一开始的时候陈默还以为遇到黑店了,一看情况不妙,他立马起身就跑,一边跑他还一边大呼救命。小镇上的居民凑出来看了看,这个时候回民老板大喊道:“这家伙亵渎我们的至高神!他在我的餐馆里点红烧肉和溜肥肠!”
这一下可算是捅了马蜂窝了,原本陈默只被四个人追,结果这位老板喊话之后,追击他的人数立马增加了十倍不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