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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趣网 > 都市言情 > 打穿热血传奇 > 第五十七章 想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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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3手镯引起的轰动,并没有持续太久。哪怕它卖出了十万天价,在回忆传奇中,不过是大一点的浪花而已。

反倒是七大家族的收人活动,依然如火如荼的热烈。

15条线路,15个比奇城,15个毒蛇谷,没有一个不是挤满了人,拍着长队等着加入行会。

“死磕这个SB!他是不是回忆传奇的托呀?魔3手镯是很稀奇,可这玩意值十万吗?有这钱,以后买套祖玛首饰不香吗?真搞不懂这家伙的脑子是怎么想的!”

“十万块买不到一套祖玛首饰吧!按照现在的价格估算,十万块钱顶多能买到一对龙之手镯,外加一个紫碧螺戒指。可能还不够!”

“现在买不到,过一段时间就能买到了。游戏装备的价格,历来都是越来越便宜的。”

......

“你们还别说,死磕这家伙有可能真的是托。13万的炼狱,10万块的魔3手镯。到目前为止,最贵的装备都是他抬起来。并且这家伙还是个战士,买了魔3手镯压根就没什么用。”

......

各大家族群中,不少人都在谈论,魔法+3的铁手镯到底值不值十万块;并且很多人怀疑死磕老板,是回忆传奇的托,专门来抬价的。

“大伙甭在哪里瞎猜了。死磕这家伙我认识,不可能是游戏公司的托,他是真的有钱,又真爱玩传奇游戏。另外,那个打到魔3手镯的幸运儿,你们也都听说过,正是圣裁*烈火让大家帮忙追杀的那个小子——当时年少。”

作为家族老大,极速*弑神的威望毋庸置疑,深得大家的信任。他这一开口,立即洗去死磕是托的嫌疑,同时又把被大伙遗忘的刘瑾挖了出来。

“当时年少?想不到这小子的运气这么好。圣裁的人去封魔谷丢了一大堆药,结果毛都没有捞到。反到是被他们秒杀的臭小子,捞了个金元宝......”

“我艹!是那个小子呀!这么说魔法+3的铁手镯,是在封魔谷爆出来的啰?早知道我也该去封魔谷混。烈火他们要是知道了,不知道会不会气出疝气来。”

“你去封魔谷混!封魔谷有那么好混吗?去那里混过的人多的是,可有几个不是亏了几千药钱,然后灰溜溜的走了?还是蜈蚣洞靠谱一些。当年我玩SD传奇的时候,还真在蜈蚣洞里打到过魔3的坚固手套,第二天就换了一套道士祖玛首饰。怎么样!魔法+3的坚固手套,不比魔3的铁手镯差吧?咱们还是组队去清蜈蚣洞吧,那里的爆率也比封魔谷高一些,还不费药。”

“魔3的坚固手套算什么,我玩热血传奇那会,还爆过攻3的骷髅头,也是在蜈蚣洞爆的。比你的坚固手套好多了!”

“攻击+3的骷髅头?确实是厉害!不过要是攻3的黑铁头,那就牛逼克拉斯了,秒杀圣战头盔。”

“在我幸运+5的虎齿项链面前,你们这些装备都是渣渣!可惜是在传奇百区,当时四万六卖给了逍遥。要是在回忆传奇中打到幸运+5的项链,卖46万都不稀奇。不知这一回有没有这种狗屎运!刚好买房还差点首付款。”

......

一个魔3铁手镯,让好多骨灰级玩家,回想起曾经的辉煌岁月。

此时此刻,刘瑾还窝在封魔谷砍骷髅。压根儿不知道,他的名字通过极速*弑神的口述,再次被人们所知。

封魔谷爆出了魔法+3的铁手镯!

越来越多获知消息的人,打算来封魔谷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打到极品装备。

青绿色的斧头一刀接着一刀,每一刀都能带走骷髅22—24点生命。

只可惜基本剑术还没升到满级,攻杀剑术更是学都没学,准确太低,每砍两三刀,总有一刀会砍偏,出现空刀的情况。

面对这种情况,除了GM之外,谁都没有办法。这会儿还算好的了,没学基本剑术那会儿,空刀的几率更高。

打开技能页面,看了看基本剑术的熟练度:

‘还好!基本剑术还是比较好升级的,再过几天就能升到三级了。到时候又会多出3点准确,空刀的几率还会降低。距离19级不远了,得留意留意攻杀剑术了。’

一边做着打算,一边砍着骷髅。

刚从骷髅身上爆出价值十万的魔3手镯,不把封魔谷的骷髅杀个遍,是不可能罢休的。在这里打了两个极品,刘瑾还想再爆一个加防加攻的战士手镯呢!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到了夜里两点,仓库中装满成捆的药水后,再一次联系了邮递员——干将*戳天。

“天哥,在不在?”

“在的老弟。朋友把药送来了?”

这会儿都半夜两点了,狗都TM睡了,也就鬼还在干活。

“是的!朋友把药水送过来了,你赶紧过来吧。对了,麻烦天哥帮我带点鹿肉,我的游戏时间不多了。得充充电。”

“好的。放心吧,一会儿见。”

一个小时后,干将*戳天带着满满一包裹鹿肉,又一次出现在封魔谷中。

“辛苦天哥了,今天让你跑了二趟。”

两人一边做着交易,一边说着客套话。

“没什么!我今天的任务,就是收集药水,巴不想多跑几趟呢。当然了,要是你的朋友能去比奇,那就更好了。”

刘瑾根本没有供药的朋友,全是在瞎编。

10捆中红,15捆中蓝,去掉40块鹿肉之后,还剩730元。要是扣除捆药的手续费,只有230的净利润,所获所得并不算多。

“少年,我先走了。如果还能搞到药水,随时联系我。不论几点!”

说来也奇怪,连死三次的戳天,前两次都会爆点药水出来,可到了最后一次,毛都不会爆一根出来。看样子老天爷都在帮干将家族,想必明天必能打到沃玛号角。

“走吧!走吧!药水的售价看起来高,可扣除捆药的手续费后,也挣不到几个钱,还拖累升级,我还是去杀我僵尸吧。早日升到22级,早点拿上修罗,穿上重盔甲。到了那个时候,一大帮装备等着我去捡呢!”

连续砍了八九个小时的骷髅,确实对这些骨头架子有些腻。要不是中途爆了个魔3手镯出来,怕是早都砍吐了。

如今兜里有钱了,自然而然的开始挑肥选瘦了。辛苦四五小时,就能赚到一千块钱的活,也开始嫌弃了。这要是换到半个月前,刘瑾能把自个儿喷死。

然而,兜里的钱一多,人就开始变了,变得偷懒取巧,变得有了选择了。

事实上,刘瑾不是真的变懒了,只是想换换口味,换一种怪杀杀,调剂调剂。

再说了,理论上来讲,越厉害的怪物,爆出来的东西越好。何况,他还想着早日升到22级呢!

手持青铜斧,身穿轻盔甲,威风凛凛的杀入矿洞之中。

虽然防御没有增加,可多了三点攻击,杀起僵尸来也容易了些,消耗的药水也稍稍少了一些。

嚯嚓!嚯嚓!

雷光闪电劈到身上,威力分毫未减,一下子劈掉21点生命。眼见电僵站在怪物堆中,刘瑾只能向后撤退,引着电僵往空旷的地方走,等到四周没了僵尸,这才冲了上去。

“老子让你劈我,看你能劈我几次!”

脑门拢共挨了6次闪电,耗去120点生命,才撂倒了电僵。这还是因为电僵的攻击速度不如他快,要不然挨的更多。

嗷~!

倒地之前,电僵吐出一口尸气;紧接着,地上多了一本技能书——治愈术!

“治愈术!哈哈!终于打到治愈术了。芷伤这会儿,应该还没学吧?明天问问她。”

虽然大伙没在一起玩,刘瑾心中还是念着他们。

‘代练!要是我也可以找人代练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