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行驶了这么久,忽然加上两个朋友,虽说大家认识已久,但不知怎么的有些不适应。
或许外交一直是我的弱项,在王大雷和曹乾坤来了以后,我们沿途路过大楼,亦或是某个山区基地,只要是人类存在坚守的地方,我们都去看一看。
那俩货跟谁都很熟络,一副见了亲人般的模样,上去跟人家又搂又抱,又亲又跳,别说,他们这么一弄,我还真知道了不少的事情。
在沿海城市这一地点,并不像西城那般不堪,丧尸潮是爆发了,但是这里的人大多识水性,再者这里的船很多,丧尸不会在船上呆着,它们最喜欢地面上阴暗的地方,哪怕是在那里站一万年也喜欢。
所以说,这里的船,高楼大厦,亦或是山顶上,都有人类存在的迹象,很多人类部落发展的极其迅速,我心中想着,要回去建立一个土城,保护自己的家,而事实上,这里的人们不禁想了,甚至是做到了!
李彦波大叔的基地,三百来人,围绕一座大山建立,牧羊、养鸡、种植大棚,搞电力设施、水闸、甚至是地下水工程都做了。
王万山大哥的寨子也不错,铁木做成栅栏,围绕四周,人们建立抛石车、弓弩、火焰球来对抗丧尸,靠着辉山吃喝都有,连野味都有。
刘尧老爷子的基地更猛,一千来号人,十几艘船,霸占周围三个山头,相互之间守望相助,船体大炮威猛无比,说打下哪里就打下哪里,周围的小基地甚至逢年过节都要上点货,不然......
我的天,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我们中国人这片大地上,人才辈出啊!
最终,王大雷和曹乾坤俩人通过信息,得知了王星桥老爷子的领土所在,那老家伙在和平时期就不是个善茬,这会儿更加无所禁忌,有的基地听说我们打听他,眼角深处贪婪的神色顿时消散于无形,威名赫赫啊!
抵达羊城东部的群山之巅,我们得见了洪门昔日那些朋友,令人欣喜的是,我们不仅见到了赵勇、罗三四、程龙,还见到了王思默这大长腿嫂子!
我们到一起后,洗个澡,围个桌子吃饭,虽然食物不丰盛,但这个年代管饱真的就不错了。
“哈哈~”赵勇拍着他们俩的肩膀:“我们飞机接你嫂子回来的途中坠毁了,我正愁着搞艘船去接你们俩,你们倒先回来了!”
他们俩苦笑,我则是深呼口气:“原来如此,王星桥老爷子在出事以后,肯定要先保护自己女儿平安,思默嫂子没事,真是万幸啊。”
王思默差点喷饭:“我说小小四,这都什么年代了,你说话还是一副推理的口气,对了,混的咋样儿啊,我老爹问你要不要留下来,跟他一起干呢。”
这嫂子向来心直口快,什么事都直接说完,我则是笑了下道:“小萌还在西城,我得回去。”
罗三思一听急了:“回去,回去送死啊,别说回去会不会饿死,这一路你们就得让丧尸吞了,我的天,这么远的水路,你小子是怎么活下来的?”
王大雷顿时来劲了:“哎~我跟你们说啊,传杰相当无敌了,看这一套古罗马元帅战袍,剑神盾王,他杀丧尸犹如砍菜切瓜般简单容易,一个人干倒一大群丧尸。”
曹乾坤连连点头:“晚上的时候我们就安心睡觉,一旦有丧尸突袭,传杰马上就能感知到,下车杀完丧尸,回来安慰我们继续睡,没事儿,我靠,我简直服死他了!”
程龙眼神一闪:“昔日传说,传杰你背身十枪、九瓣梅花一点红,别人无法确定,我却知晓,这根本就不是人类能做到的,传杰,现在末日了,你所隐瞒的事,是不是该告诉我们了。”
“......”一时间,众人陷入沉默,还有些紧张的气息飘零着。
“也好,兄弟之间本就不应该有秘密隔阂着,程龙,你还记得我被半魔人咬的那一口吧......”这一夜,都是我在说,说了很多,几乎将我变成半魔人后的所有事都说了,当然,蒋怡那未知的孩子,以及昔日的艳遇,我没有说,那是我自己的事。
听完所有的一切,赵勇拍了拍我的肩膀:“在这乱世之中,有着超能人的体制,兄弟,你这是因祸得福啊。”
王大雷这胖子一脸不爽:“原来是这样,靠,我也想变成超能人,太他妈帅了!”
“嗯嗯~可惜蓝冰曙光没多少了,不够了。”曹乾坤也是相当失落。
如此,我直言无悔:“勇哥,得知你们平安我就放心了,此番你们就留在这里吧,我们几个先回去建立基地,储备粮食,若日后你们想回来,过个两三年再回去,毕竟那边的粮食暂时不够吃。”
赵勇大手一摆道:“这小屁事儿到不是主要的,现如今你嫂子怀孕了,我真得在这呆一段时间,过后我一定会去找你们。”
罗三思点点头说:“得知传杰现如今的本事,你们去那我们都放心了,不过你们先留几天,我看你们的船太破了,等明天的时候,好好修补一番再走。”
程龙眼珠一转大笑起来:“趁着这个机会,传杰你跟我走,我们去杀那只特别厉害的丧尸,哈~有他在,我们肯定能行。”
我们兄弟之间是相互帮个忙而已,在外人看来,这可能有几许交易的成分了,毕竟现如今这世道,实在是险恶而贫穷,众人为了活着都非常现实。
至于他们说特别厉害的丧尸,我站在洪门搭建的土城墙上看了一下,在东山邻角之地,有一只及其凶恶的土黄色丧尸!
天呐,难道真如分析所说,丧尸有等级,初级丧尸是紫色,没有什么特征,进入青色以后,就分出各种天赋的丧尸,按照天赋递增,接下来是蓝色丧尸、绿色丧尸,而我眼前遇见的,是更高一级的黄色丧尸。
只见那黄色丧尸一吼,震撤山林,霸绝天下,很多人端着枪守卫阵地,双眼一刻也不敢合上。
“这是对峙吗?”我很是好奇,如此大眼瞪小眼什么场面。
赵勇一脸凝重,愤愤气道:“这狗屎色丧尸才讨人厌呢,怎么打都不死,爆头多少次也没用,他就是不停的往我们这边靠,我们开枪一打,他就撤回千米之外,没枪声的时候再回来,简直把人折磨疯了。”
程龙连忙道:“这家伙铜皮铁骨,我们用重炮弹轰击也没用,子弹就更别提了,打到眼睛上也不行,火烧多少次,什么办法都用了,他就是不死,就是这么死皮烂脸的靠过来。”
罗三思也分析着:“他应该是少见的防御型丧尸,传杰,实在不行你就用蓝冰曙光给他一下吧,这货不死,以后我们子弹打光了都得死。”
“我先去汇汇他,实在不行再用蓝冰曙光。”我一身古罗马战士装备齐整,铜甲上身、大红鹰披风、红毛刷铜盔,腰间佩剑,拿着盾牌和长矛,出城迎战。
土墙之上围满了王星桥的洪门之人,众人议论纷纷的看着,也不知谁起了个头,众人歇斯底里喊了起来:
“杀了它,把这狗屎色丧尸整死,英雄加油,英雄必胜,英雄万岁,干掉他啊,必胜~必胜~必胜......”
嗯~这鼎沸的声势场合才配得上我的勇气嘛,深呼一口气,我大步上前,那土黄色丧尸也发现我了,一步步向我走来。
它的速度真的很慢,我观察了一下,这土黄色丧尸的速度,也就是中学生打架的速度,在我眼里等同于慢动作,不过他每每迈出一步的沉稳,着实令人触目惊心,仿佛大地都在颤抖着。
这货两米五的身高,可是身体内部结构极其复杂,可能在千斤之上!
近了,近了,我和土黄色丧尸越来越近,照面了!
我率先出招,一枪递出只用了五成力道,当~~~~~~
“我凑,这是装甲车的钢板吗,这么坚固!”我一击虽然不成,但是游刃有余的收手,步伐移动,转换方位,枪尖如梨花雨般刺了出去。
胸前、喉结、小腹、眼睛、后脑、下摆、乃至耳洞、嘴巴,什么地方都不顶用,没有死角吗?
这种时候,他那身破烂衣服被我彻底挑开,我靠,下边都没有了,难怪我刚才使阴招不顶用,这是练了葵花宝典吗?
我刺来刺去,打了将近二十分钟,最后不惜丢掉英雄气概,猥琐的使用千年杀,甚至连他后边都来了一下,竟然还是没用!
如此场面着实让我下不来台面,长矛有些钝了,我干脆把长矛和盾牌丢在后边,上前铁拳挥舞,跟他对拳互飙,反正我能打着他,他打不着我。
这般战斗,如此又过了十五分钟,在这时奇怪的一幕出现了,那土黄色丧尸见无论如何都打不着我,像是有意识般准备撤离了?
“你奶奶地,害我丢大脸,你想走就走吗?”我飞身上前,拳打脚踢,依旧不准备用蓝冰曙光,我想先拿他出出气,找回点场子,回去再想办法,现如今这世道,蓝冰曙光能不用就不用,那二十码能量源是我最宝贵的财富,不到生命危险的那一刻,坚决不用。
扑腾~
突然,我在背后一个大飞踹,竟然把那土黄色丧尸踢了一个狗抢屎?
不会吧,我先前用了那么多力气,枪刺、拳打、脚踢上千次,怎么打都没用,怎么这会儿踢了一脚它就倒了?
怎么回事儿呢,我是想不明白,这会儿也不能死较真了,趁你病,要你命!
我高高跳起,在它准备用双手支地起身体时,我一脚狠剁在他脖子骨上,当即将它脑袋踩进了土里。
“我靠,这货身板怎么变得这么软?”我左右两拳轰在它脑袋上,竟然将其打出血了,刚才和现在的差距怎么这么大?
不想了,我坚决不思考了,双手直接以反扣的形式抠死它的脖颈,一招旋转扭杀——噶蹦!
噗~~~~~~~~~~~~~~
随着一股强势的黑红色血流喷出,土黄色丧尸的脑袋瓜子被我拧掉了,相当残忍暴力!
“赢了,英雄哥赢了,啊啊啊哈哈哈哈~胜利啦,我们不用再浪费珍贵的子弹了,不用搬家了,万岁,哈啊哈哈~~~”满身血污的我随即被众人如众星拱月般捧着,一路回到土城内部。
当夜,洪门众人举办了隆重的庆功宴,架起篝火,唱歌跳舞。
然而我这位英雄猪脚似乎由于白天激战过度,全身疲惫不堪,吃了一大筐馒头外加牛肉之后,直接睡死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