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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九章 平凡的世界

第219章 平凡的世界

真没想到又穿越了,本来杜云是没这个打算,可是人到中年不得已,保温杯里泡枸杞。

随着年龄增长,人的身体渐渐开始出现毛病。

他到七十多,身体就有些差。

与其在牧场当中拖着年迈的身体硬撑,还不如跑出来看看。

万一能回情满四合院的世界去呢,又或者找个其他的世界,总好过在那里拖着年迈的身体苦熬。

说是享受老年生活,又哪里有一个好的身体重要。

年老之后身体各项机能退化,多走几步路都得累的喘。

夜里更是时不时的被尿憋醒,一天晚上得出去好几趟。

更要数着时间过日子,眼睁睁看着身体机能一步步下滑,不知哪天就被阎王找去喝茶。

所以他在安排好一切之后,选择购买穿越符,重新穿越。

心里为尝没有个想法,万一能穿越到仙侠世界,他未必就不能修仙得道,称宗做祖。

从此伟力集于一身,不必在看别人的脸色。

只是看着自身所处的那颇具特色的窑洞,杜云心情就不怎么美妙。

黄土高坡啊。

这是高原上最为着名的居住方式,有些地方连政府大院,也是采用的窑洞模式。

一个个的窑洞并排排列,形成一个窑洞群,人们在其中办公生活休息。

看看这破烂房间,去修仙世界称宗做主的梦想瞬间破灭,又是一辈子的苦日子。

罢了,既来之,则安之,既然无法回去,他就在这里好好生活。

至于再买个穿梭符找其他世界,不好意思,买完穿梭符之后,穿梭符就会消失。

上次是十年以后穿梭符重新出现在购物平台当中,至于现在谁知道呢。

但绝不会让你刚来这个世界,然后接着再去其他世界。

换句话说,他哪怕想走,也得在这个世界待一段不短的时间,才能重新离开。

正如那句话所说,生活就像那啥,既然无法反抗,那就学会享受,现在他已经学会享受。

仔细回想着脑海中前身的记忆,很快确定自己是来到平凡的世界。

他现在的身份双水村一个二流子,常年在外面厮混。

如果说孙玉厚家是双水村的底层,那他就是底层中的底层,跟王满银相差不大的人。

家里破破烂烂连像样的家具都没两件,一眼望去整个窑洞内除了几件破旧家具,以及堆放在旁边的碗筷、被褥,清清爽爽,干净的可以。

这副模样,可以说耗子来了都得流着泪出去。

这可是家,一个家过成这样。

用这边的话说烂怂,他也是服了,好逮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把日子过成这样,还能不能再凄惨一点。

我这身份,搞得他不知如何形容,咱能不能别这么凄惨。

你怎么不给我弄个田二似的角色。

跟个守村人似的,又憨又傻不懂事,被小孩子天天当傻子耍。

好在他对此不是很在意。

能力在那里呢,凭他的本事想过好很容易。

为应对穿越,他很是在里面充了几百万,随时可以用这笔钱在购物平台购买东西,而且还能有八折优惠哦。

有这几百万在哪里过不好。

想到着,杜云打开购物平台看看里面,准备先买点零食垫垫肚子。

然而看到购物平台,杜云猛然瞪大双眼,我的几百万呢,我那么多钱,为什么只剩下几万。

这差距不要太大。

我那么多钱为何只剩下这么一点,购物平台你是给贪了还是给吃了?

坑爹不带这么坑的。

我的钱啊,你再贪也不能这么玩。

很快反应过来,这恐怕是由于他穿越的时候已经是一零年,物资丰富,钱也贬值的很,落到这里相差百倍也就可以理解。

早知如此他得把全部身价全部充值,下次一定注意。

好在现在是六八年,敢问万元户身在何方,那得等到十年以后的七八年,万元户才第一次在报纸上出现。

随后国内逐渐进入万元户时代。

但直到零零年之后万元户才渐渐消失在人们的视野,取而代之的是百万富翁。

然后……

百万你也好意思说是富翁,我呸,这点钱稍微有些能耐的人都能拿出来。

现在身价数万,想买什么买什么,已经足够。

罢了,既来之,则安之,还是想想该如何在这里生活下去。

紧了紧身上的破棉袄,感觉头痒的难受,挠了挠头,放在眼前一看。

指甲缝中是厚厚的头皮屑,还能看到几只小可爱的身影在其中扭动着身子。

抠出来,在手里慢慢挤着,感受着头皮的油腻以及芝麻粒大小的虱子在其中挣扎。

等到不动,放在指甲盖上,指甲对指甲那么一挤,啪的一下发出清脆的响声。

有多少年没碰过这玩意,这感觉,谁能受得了。

不行,必须得改变,这生活不想要。

拿出香放在窑洞里面点燃熏着,誓要消灭这些小可爱。

门窗上玻璃早已破碎,只剩下几个断茬还在窗户上顽强的镶嵌着,说明这里有玻璃存在。

靠近窗户,西北风呼呼的往里面灌。

杜云激灵灵打了个寒颤,这天气快要到冬天,想到那西北寒冷的天气。

必须尽快将门窗的玻璃换好,挡住往里面灌的西北风。

他这是过日子不是准备喝西北风。

等到冬天西北风往里面这么刮,非得让你体会到什么叫冻死狗。

最好还能找个媳妇。

按这边的话说,一个婆姨。

必须得有个漂亮的婆姨帮忙暖身子,若不然躺在那冰冷的床上,会让你清晰的感觉到,什么叫做单身狗的寒冷。

可是就前身这不务正业的二流子,人人鄙夷,上哪去找,没人理他。

生活过成这样,谁舍得把闺女嫁过来过苦日子。

正如孙少安与田润叶的悲惨爱情。

田福堂不看好孙少安吗?不?他很看好这个少年。

两家的关系不好吗?他们关系很好。

但他不能让女儿在家中受苦。

原着中就已经给出说明,为何田福堂为何反对两人在一起。

他们那家庭又是个什么样的烂滩场!他有文化有工作的女儿怎么可能嫁给他们呢?这不是全中国的一件怪事吗?

现在明摆着,两个人的条件差得太远嘛!

孙少安这小子也不知道个天高地厚!你不在东拉河里照照你的影子,看能不能配上我润叶?

你胡骚情我女儿,最后就是落了空,你除损失不了什么,还能抬高你的身价哩!

可你等于给我田福堂祖坟供桌上撒了一泡尿!活活地往死欺负人哩!

以至于他不择手段,硬是将两人活生生分开,说什么也不让他这个看好的后辈娶自己的女儿。

作为双水村底层中的底层,鄙视链中最受鄙视的那个,没有人不愿意跟他在一起,愿意让女儿跟他受罪。

若他没有穿越过来,前身唯一的结果就是在这苦海中苦苦挣扎,直到最后孤苦伶仃去世,死了都没人发现的那种。

现在最主要的还是改变人们对他的看法。

要不然他别想有一个女人看得上他。

唯一的好消息是作为一个二流子,杜云并不是常年待在村里,时常出去,将周围几百里的县城市区逛了个遍,人们对他并不是非常熟悉。

除了知道村里有这么个人,能叫得上名字,至于他在外面到底如何干什么事情,没人说得上来。

或者说认为他在外面胡混,投机倒把,总之不干正事的那种。

他想要改变还是比较容易,没人知道内里已经换人。

啪啪啪清脆的响声出现,杜云扭头看了看窗户,上面是一群小可爱,更看的他嘴角抽搐。

这个家里到底有多少跳蚤虱子之类的小玩意。

幸好接近晚秋,若不然里面不知会是何光景,微观动物园啊。

买了瓶蚊子药对着跳蚤直接开喷。

没办法,虽然蚊子药也能杀死跳蚤,却不能像杀蚊子那样喷在屋里完事,而是必须对着跳蚤直接喷。

再说他想喷在屋里熏死这些小可爱也没用,窗户上那破烂的大洞,足以将所有的药物吹走。

连续将三瓶蚊子药喷了个干净,在看窑洞。

跳蚤、蜈蚣……各种小可爱在门口的位置铺了满满一层,密密麻麻的,看着很是渗人。

前身这生活,他也是服了。

找了找扫把,只在其中找到一个光秃秃快要只剩下扫把头的那种,清扫范围,比扫把头宽不了多少。

没办法,杜云从购物平台购买拖把,扫帚,抹布,各种清扫工具,先把窑洞打扫干净再说。

忙活半天,方才将窑洞收拾了个大概,至少有个下脚的空,晚上睡觉的时候也能躺下。

找了个椅子坐下,抽着烟休息,杜云盘算着另外的事情,必须做出改变。

让人们看看他不再是以前的那个杜云,改变人们对他的印象。

这样的话先,从第一步开始。

他未必不是没有想过进入这种世界的可能,早就有了腹稿,盘算过该如何处理。

正好这家伙是昨天刚从外面回来,没有几个人看到,谁又知道他从外面拿了什么东西回家。

心中一动,在购物平台购买,左手一只笼子,右手边则出现几个捕捉网。

笼子里是一只紫貂。

貂皮的那个貂,他不是要弄貂皮,这年头你弄个貂皮给谁。

再说凭他的身价,敢问你是从哪弄的,说不出来就等着进去蹲着。

非得被弄的站到讲台上批评不可,还必须虚心接受检讨,他没兴趣。

不过可以捕捉野兔,现在野兔还是很多的,只是人们难以捕捉。

形容一个人跑得快,会说他跑的比兔子都快,可见野兔速度有多快。

至于挖兔子洞把兔子挖出来,更不可能。

人们哪怕发现了兔子洞想要将它挖出来,费的事不是一点半点,反而非常困难。

所以人们就开发出使用安格鲁貂捕捉兔子的手法,将安格鲁貂放进兔子洞,进行驱赶。

安格鲁貂是兔子的天敌,以野兔为食,被天敌钻入洞中,哪怕它钻洞再深也得逃命,跑出来逃命,然后就被放在洞口的捕捉网捉住。

只是国内没有安格鲁貂,他用紫貂代替,反正都是貂,都喜欢吃野兔,用紫貂抓兔子还是没问题的。

哼着歌离开村子,去庙坪山山上寻找野兔的踪迹。

过几年受农业学大寨的影响,庙坪山开发成梯田,层层叠叠直到最高处。

现在还是一座山峰,上面树木茂盛,兔子洞不在少数。

只是你哪怕发现兔子在家里又如何挖洞,不好意思,兔子洞能有个两三米长。

年岁久的兔子洞更是能有十几米长,深达三四米,在周围有好几个出口。

你挖洞能抓到才怪。

别忘了人家也是会挖洞的,你挥汗如雨在上面挖洞想抓它,它也会挖洞逃跑或者往深里挖。

人家这是逃命,保证拼了命的挖洞逃跑。

累个半死更大可能是发现抓不住野兔,又或者在你正专心致志挖洞的时候,野兔忽然从洞里钻出,趁着人还没反应的空隙,逃得无影无踪。

现在嘛,杜云笑呵呵的去山上找了个避风的地方休息。

没错,就是休息,先休息一会再说。

至于抓兔子,这的确需要,但我为何一定要抓,这就是做做样子,当做打猎玩耍可以,当做生存技能不必。

购物平台有的是野兔,想买几只买几只,咱把野兔子拿出来换钱不好吗。

把野兔卖到鸽子市,又或者卖到供销社,有的是地方售卖,不仅能回本还能赚差价。

休息半天,眼看时间不早,杜云伸了个懒腰,背着二十几只兔子下山。

冷风一吹激灵灵一个寒颤,现在尚且如此寒冷,等日后到了冬季,更寒冷的受不了。

去哪找个媳妇呢。

正想着,一个少女背着柴火路过,沉重的柴火压弯了她的腰杆。

见到她,杜云一愣,孙兰花,她怎么还在这里,不是应该嫁给王满银。

正纳闷呢,很快反应过来,这两人还没结婚呢。

那这样的话,杜云想到一个词——截胡。

孙兰花是最适合结婚的,对丈夫矢志不渝,哪怕王满银,后来在外面沾花惹草丛,不干正事,依旧对他很好。